女人也是嫁過來的,多少年沒回過家鄉,所以同對這一口鄉音特別親切。 似乎對譚廣勝也沒有防備之心,實話實說,“我男人出切打工了,這屋頭就我和我女兒。”
女人的灶臺上還煮著東西,與譚廣勝閑聊兩句,問了問家鄉的變化,轉身又進了廚房。
廚房與客廳隔著一道簾子,淡綠色的底,碎花,素淡漂亮。
簾子後隱隱傳來女人的聲音,譚廣勝豎著耳朵聽了聽——
“我看他這樣子肯定是犯過案子的,我先舉報他,再想辦法拖住他……”
嘭一聲,有什麼東西在譚廣勝的腦子裏炸開了。他手足冰涼,渾身打抖,所有方才被焐熱的血液都化作了最寒冷的冰碴子。這一瞬間,譚廣勝想到耀武揚威的譚老闆,想到永遠罵他沒出息的老婆,想到甩他嘴巴的那個工友,人善狗也欺,他毫不猶豫地從客廳的果盤裏拿起一把水果刀。
女人剛一掀開簾子出了廚房,譚廣勝就撲了上去,白刀子進紅刀子出,惡狠狠地紮了對方十幾下。積累發酵這些年的怨恨亟待發洩,他隻想發洩。
女人的女兒原本在樓上做功課,聽見異響便從樓梯上下來,一眼看見倒在血泊中的母親,失聲尖叫。
殺紅了眼的譚廣勝一不做二不休,沖上去一捂女孩的嘴,也朝她捅了十幾刀。
淡綠色的簾子上全是血。殺死這對母女之後,譚廣勝提刀進了廚房,他想看看女人是跟他的丈夫打電話報信,還是正跟哪個饒舌的鄰居多嘴,結果卻發現了一個令人震驚的事實。
“屋中暗流湧動,女人打定主意,就步履輕輕地朝那個一臉兇橫的男人走了過去……”
這是收音機裏傳來的一個男人聲音。
誰能想到,曹孟德殺呂伯奢的故事竟會在千年之後重演,譚廣勝怔在原地,呆若木雞。
灶臺上的幹鍋排骨正冒著熱氣,灶台邊放著一台小型收音機。女人習慣一邊做飯一邊聽收音機,方才他聽見的那些話,其實是收音機裏的《百家故事彙》。
他不知道女人有邊聽故事邊做飯的習慣,他太敏感了,敏感到甚至沒有聽清故事彙裏的女人說的是普通話,不是他的家鄉話。
譚廣勝木然地走出廚房,看見倒地的女人身邊還有一些瓷碗的碎片,他數了數,正好三副碗筷。
他瞬間淚流滿麵。
善良的女人還想留他吃一頓熱飯。
他卻把這份善良殺死了。
譚廣勝抹除了自己留下的指紋,卷走女人的一些私房錢與首飾,首飾裝在一個銀質的首飾盒裏,看上去有些年月。他走得太匆忙,後來從報紙上得知,自己在現場留下了一隻血腳印。
按說錢花光、首飾變賣之後,他應該很快把那個首飾盒也處理掉,以免日後被員警查到。但譚廣勝沒有。他一直鬼使神差地把這首飾盒藏在身邊,以此提醒自己,要用餘生償還罪孽。
因為不以為然察覺的長短腳,譚廣勝自知,自己鞋底的磨損特徵十分獨特。他聽人說起“獵網行動”,又從陶龍躍那裏旁敲側擊打聽出來,足跡也有畫像,什麼磕痕、踏痕、蹌痕、壓痕,有時比DNA還精確,過去刑偵領域不重視這塊兒,現在重視了,犯罪嫌疑人就跑不了了。
甚至他還看見民警為了滅門案在出租屋排查流動人口與劣跡人員,拿墨汁往地上一倒,讓人隨意一走,鞋模便一目了然。
字字句句,樁樁件件都令他心驚膽戰,他逃了半輩子,第一反應,還是逃。
現在,刑偵局的訊問室裏,譚廣勝能逃卻不逃,反而主動交代了三十年前那樁舊案。
重案隊裏他有熟人,兩個不錯的小夥子,都客客氣氣管他叫“譚伯”。
“我知道以現在的技術,那個血腳印早晚得壞事,就想趕緊離開,我又怕你們會懷疑,所以我就說我女兒要接我過去……”女兒是杜撰的。他所有的錢都拿去捐了,天天吃饅頭就鹽巴,哪個女人肯跟他,又哪來的女兒。
陶龍躍難得在訊問嫌疑人時陷入沉默,老人坦白的一切遠遠超出他的認知,
謝嵐山問:“滅門案案發那晚,你為什麼會在樊羅江邊?”
答案不言而喻。樊羅江是個天然垃圾場,身為逃犯的譚廣勝多半是想湮滅舊案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