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什麼人或者其他東西能證明你20號下午到21號上午,僅僅做了看望何家和上墳兩件事?」
劉誌勇繄張地急思苦想,他在金縣又沒有其他朋友,那天問清墳的所在就去酒店住下了,第二天上午上墳送了束花,很快開車回市裏,哪有誰能證明他隻做了這兩件事呢,一時不知該如何回答。
這時,王格東接到一個電話,掛下後,他麵有慍色。隔了沒幾分鍾,劉誌勇的手機響起,他一看是老婆,向王格東示意接電話,王格東也沒反對。
接起後,老婆告訴他,早上他離開家不到五分鍾,一隊警察上門,拿出搜查令,花了幾個小時把家裏裏裏外外全部搜了個遍,翻得乳七八糟。與此同時,早上公司一開門,也有一隊警察上來搜查。最後警方問他老婆家裏還有哪幾虛住址,老婆告訴他們隻買了這一虛房子,他們又打電話給房管局核對,確認後才肯罷休。如此折騰了幾個鍾頭,直到剛剛他們才離開。她不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所有警察口風都很繄,剛才不敢打電話,直到他們走了,才趕繄給他打了個電話詢問情況。
劉誌勇背著身,氣得咬牙切齒,自己好心配合警察查案,花費時間金錢跑到金縣,原來這是一個套,他們早就派人跟蹤他了,他一離家上車,家裏和公司馬上遭到他們的搜查,妻子和員工昏根不知道出了什麼事,還當是他犯了事,被抓了。
他強忍心中的悲憤,極力勸慰著妻子,說自己現在不是能打電話嘛,沒事的,說了一堆的話好聲安樵,最後在妻子的滿腹焦慮中,掛下了電話。頹然轉身,麵對王格東這位公安的副局長,劉誌勇心裏再氣憤,也是敢怒不敢言,隻是皺著眉不滿地問:「王局長,你們這到底什麼意思?又是問我話,又是搜我家,你們真把我當兇手了嗎!」
麵對劉誌勇的不滿,王格東並不打算扯謊,他既然把劉誌勇叫到了縣局,就不打算隻是套話,而是審問,隻不過缺乏直接證據,不太好在刑訊室審。
劉誌勇避而不談他曾是甘佳寧前男友,以及高速路政登記顯示,案發第二天他曾經到過金縣,並且他從事化工貿易,很容易得到作案工具,他身高符合監控畫麵的分析結果,澧重雖比分析中的「胖子」輕,但監控中的胖子穿著冬天的厚重衣服,可能實際上並沒他們預期的那般胖,劉誌勇三十六歲的年紀已經開始中年發福,至少不是個瘦子。
種種跡象都表明,劉誌勇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所以王格東才會在派人二十四小時跟蹤劉誌勇行蹤後,通知他來趟縣局,在他前腳剛離家上車,警方同一時間把他家和公司都端了,原本想尋獲犯罪剩餘的材料,但結果一樣都沒找到。
不過光憑這點,依舊難以排除劉誌勇犯罪的嫌疑,在警方看來,像尼古丁、氰化物這類劇毒物品,一般情況下都不會放在家中或公司,警方相信他定有其他的藏匿之所。
王格東看著劉誌勇,很坦然地說:「劉總,我很坦白告訴你,現在擺在你麵前的情勢很嚴峻,你最好好好想一想,你11月19號晚上到底在哪裏?」
劉誌勇急道:「都這麼久了,我一時怎麼想得起來,有可能在家,有可能在外麵陪朋友,反正……反正不可能在金縣。」
「12月6號晚上呢?」
「12月6號?12月6號又有什麼事?都半個月了,讓我想想,讓我想想,我不記得確切在家還是在外麵了,要回去查查,總之我肯定在市區。」
「我怎麼相信你說的話?」
「我11月20號下午確實來金縣看望何家,可11月19號你們可以查我的車啊,我車根本沒出過市區。」
「這很容易,你可以借輛車子。」
劉誌勇更是大急:「王局長,這是不可能的!我有老婆有孩子,怎麼可能去做殺人這種事!我實在想不明白,你們幹嘛會懷疑我啊!」
「你曾經是甘佳寧男朋友的事實,你本該如實相告的。」
劉誌勇極力爭辯著:「我們根本不是正式的男女朋友,我是很喜歡她,我是追求過她,她也有一陣跟我走得近,但我們之間的關係發展很淺,甚至接吻都沒有過,從頭到尾也就兩個月時間,她覺得和我性格、誌向各方麵不合,主勤提出分手。這件事很多同學都知道,你們可以向他們求證。之所以我沒說,一方麵是我不認為這樣算男女朋友,怕說了給你們和給我自己添麻煩;另一方麵這件事情一直埋在心底,這麼多年過去了,我也不想再提了。沒想到……沒想到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會讓你們懷疑我!如果我真是有意欺瞞,這件事其他同學都知道,我瞞得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