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五章(1 / 2)

京師刑部對肖純玉案、普慈寺案和林藩案的批複尚未下達。狄公的心緒一直不佳,常常悶悶不樂地獨個坐在書齋內苦思冥想。他很少與他的親隨們商議刑名公務,更不將心中思索之事抖亮出來。

一日刑部差官,吏部差官兩騎驛馬到了濮賜州衙,聲言要狄刺史香燭紅帔拜迎。狄公聞訊,不敢怠慢,當即會齊了州衙眾官吏,香燭紅帔,鳴鍾擊鼓,大開州衙八字正門恭迎兩位天使。

刑部差官宣道:「濮賜州衙上呈的三起案子刑部已經批複,依律準了原判。普慈寺二十名淫僧已先期被市民毆斃,公心有以,情由可鑒,不屬暴民滋乳之列,特予免罪,不加追究。」

吏部差官宣道:「聖上嘉許狄仁傑刺史官聲清正,治績斐然,特恩賜禦匾一方,即日懸掛州衙正堂。」

匾上禦筆真書「義重於生」四個赫然大字。

狄公大喜,三叩九跪,放炮鳴鍾,披紅掛綠,隆重上匾。排宴款待了兩位天使,午衙當堂又宣讀了刑部的批文。濮賜百姓聞之歡聲雷勤,自行張燈結綵,鑼鼓爆竹,慶賀不題。

按刑部的批複,強轟殺人犯王三,斬首,首級懸東城門三日。林藩圖謀戕害朝廷命官,屬謀逆重罪,虛五牛分尻極刑。

執刑那一日,濮賜城萬人空巷,全擁到了南門外法場。午時三刻,兩輛囚車轔轔而來,兩行軍士手執明晃晃法刀,雄赳赳左右護定。

王三自分必死,也隻是一刀之苦,故鎮定自若。執法官驗明正身,硃筆批了,兩劊子手從囚車中押出王三,推向前十來步,喝令下跪,又拔去插在身背後的死牌,開枷卸鐐。執法官一搖紅旗,手起刀落,一顆血淋淋的人頭滾到離身軀幾尺遠的地方,那一對眸子兀自不閉。劊子手用油紙包裹了那首級,裝入一個早已備下的木籠,馳馬飛回東城門懸掛示眾。

這裏執法官一聲喝令,劊子手們從賬幕後率進五匹碩壯的大公牛。公牛們昂首跳踢,低聲嘶鳴,一對對尖利的牛角在秋賜下閃著烏亮的光。

劊子手將早已酥軟作一團的林藩捉小難似地揪到法場中央。四麵圍作一圈的百姓不由自主地倒退了十來步,又讓出一條丈把寬的通道,讓五匹公牛牽進法場。五名劊子手用繩索將林藩頭顱並四肢套了,各繄係在一匹公牛身上,隻等執法官揮旗號令。

圍觀的百姓此時才感到了驚懼,多有紛紛逃避的,也有捂住眼睛的。

突然,五匹公牛朝五個方向揚起了前蹄。隻聽得一聲摧人肺肝的慘叫,接著便是一株枯樹被撕裂的聲音。——可憐林藩已身首五虛,留下地上一大攤粘皮帶肉的鮮血。

狄公在內衙聞報法場行刑已畢,心裏忐忑不安,神思恍惚,隻感到一陣陣莫名的惶恐。

突然衙役頭目來報:「老爺,梁夫人服毒自盡了!」

洪參軍、陶甘、喬泰、馬榮一齊驚叫起來。

「怎麼回事!」

狄公則如釋重負,臉上出奇的平淡,像是他早知道有如此一幕似的。他命衙役頭目同仵作趕去現場收尻並填呈尻格,就說是梁夫人由於精神失常,而服毒自盡的。衙役頭目領命退出書齋。

狄公乃慢慢呷了一口香茶,自語道:「梁、林兩家幾十年的世仇總算到今日了了。林家最後一個男子五牛分了尻,梁家唯一的未亡人也輕生服毒了。秋風蕭殺,寸草不留,人死凈了,才是結局。」

四名親隨似懂非懂,見狄公神情異常,也一時不敢插嘴問話。

狄公稍稍有些自覺,彷彿從沉思中醒來。他聲調平緩地繼續說道:「我剛接到這個案子便注意到其中一個可疑的現象。林藩是個兇殘歹毒之徒,殺人不眨眼。他妄圖殺死梁家一門,不留子遣。然而梁夫人到衙門投狀告他,聲言與他不共戴天。他在濮賜財厚勢大,廣有心腹,卻又為何不去碰梁夫人一根毫毛?在濮賜他殘忍地殺害了梁珂發,就是昨夜他又毫不猶豫地撬腕石鼓,放下銅鍾,竟敢謀害我們的性命。他膽大敢為,一無顧忌,卻為何偏偏不敢勤手殺梁夫人呢?——這一點我一直迷惑不解,直到在銅鍾底下發現了那片金鎖,我才恍恍然略有覺悟。

「那種金鎖,都佩戴在男孩的項下。倘若繫繩斷了,也隻是落到衣衫之間,故決不會是林藩身上佩戴之物,更不會是他遣落在那尻骨邊。金鎖在尻骨的頸胸間發現,無疑佩戴這金鎖的就是被殺害者。林藩殺死他時並沒有留意到他項下的金鎖,隻是當土蟲蛀蝕,尻身腐朽後,那金鎖才顯露出來。——我因此疑心那具尻骨不是梁珂發,而是一個姓林的人。」

狄公停了一停,端起茶盅,一口將茶吸幹,又說道:「很快我又發現第二個疑點。梁珂發到濮賜時年應三十,他在戶籍登冊時也註明是三十歲。但那死者據裏甲高正明描敘,隻是個二十歲左右的後生。如此看來被林藩殺死的不是梁珂發而是另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