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上,攻第一人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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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小說 - BL - 長篇 - 完結
HE - 第一人稱 - 骨科
第01章
我跟晏賜的這段故事有個最俗套的開始。
13歲我才被領進家門,或者說,是被領進他的家門。
那會兒我穿著老鄰居家的哥哥不要的舊校服,被一身少爺打扮的他熱情地拉住了手。
後來在很長一段時間裏,那個畫麵是最刺激我神經的。
晏賜是我弟弟,打從他出生我就知道這個人的存在,但直到我走進他的家門才第一次看見了我這個同父異母的弟弟究竟長了個什麼樣的臉。
事實上,我2歲的時候我爸媽離婚,我跟著我那個瘋瘋癲癲的媽一起生活,直到6歲才知道原來我有個活著的爸爸。
不過那個時候,我爸已經有了新的家庭——新老婆,一個精神正常的老婆,除此之外,還有個比我小3歲的兒子。
我爸跟我們是不相往來的,不過每個月他會定期打款,用來做我們的生活費。
法院判的那點生活費對於現在的生活來說實在有點兒少,加上我媽離婚之後整個人虛於半瘋狀態,我能順利活下來,順利讀到中學,多虧了左鄰右舍的好心人。
我媽從來不給我好好做飯,我算是吃百家飯長大的,但這“百家飯”裏,不包括我爸家裏的飯。
從小到大,我的吃穿用度都是撿別人的,鄰居家有個大我2歲的哥哥,他淘汰下來的東西就都被送到了我家。
我沒穿過新衣服,過年的時候別的小朋友都換上新衣服出去玩,當然我知道,玩是其次,炫耀才是本質,而我穿著別人的舊衣服盯著我媽不讓她摔東西。
日子就這麼過了13年,習慣了也不覺得有什麼。
但我媽死了,自己跳樓死的,那天我放學回來走到樓下,鄰居家的爺爺跑過來捂住我的眼睛。
我的那些鄰居都挺疼我的,但我的親人從來沒疼過我。
我媽死了,我需要新的監護人,就這樣才終於被我爸給接了回來。
以前我一直以為我們一定離得很遠,遠到他這麼多年都沒法來看看我們。
後來我坐著他的黑色轎車來到他家才知道,我跟他的距離隻有半小時的車程。
黑泥沼澤地和幸福甜蜜的花園,中間隻相隔半小時車程。
我為此,恨得牙瘞瘞。
人學會憎惡真的是一件很容易的事,隻要讓這個人知道原本他可以不用過苦日子。
我爸來接我的那天,我收拾好了行李,很簡單,隻有一個書包和幾件衣服。
我爸說:“你就背著書包走吧,那些破衣服別要了。”
破衣服?
確實是破衣服,我就靠著這些破衣服遮羞呢。
最後我還是把它們帶著了,因為這個,我爸還抱怨了一路。
他不僅抱怨被放在他車上的那些破衣服,還有我身上這套。
舊、袖扣磨得都破了,褲子不知道灑上了什麼,還有髒兮兮的水印。
我說:“我也不知道那是什麼,給我的時候就有了,洗不掉。”
有些東西就是洗不掉的,就像我那時候開始滋生的對我爸的憎惡。
但憎惡歸憎惡,我不是不識好歹的人。
從小到大,我最會看人臉色,最會討人歡心,最會見風使舵,最知道想把日子過下去得用什麼樣的表情去對待什麼樣的人。
所以我在我爸麵前裝可憐,讓他覺得我跟我那個瘋了的媽不是一路人。
我乖巧,我懂事,我未來會是他的好兒子。
他帶著我回家,進門前還在說:“你薛阿姨和你弟弟都等著你呢。”
我表現得很怯懦:“他們會不會不喜歡我?”
我爸大概就喜歡我這唯唯諾諾的樣子,笑著抬手扒拉了一下我的頭發:“明天讓你薛阿姨帶你去買點衣服,再把這頭發好好剪剪。”
然後他就開了門。
我第一次見到晏賜,他10歲,小大人似的穿著白襯衫還打著領結。
我這弟弟長得跟我還真挺像的,尤其是那雙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