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意味著,土匪流血多了收入少了,血酬降低了。暴力集團的競爭和壟斷程度,對農業生產者的存在形態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土匪要轉化為農民,無論是自耕農還是佃戶,都要以帝國秩序的恢複為條件,即以皇帝為首的軍政組織成為天下唯一的暴力集團,也即眾多的農業生產者圍繞著一個暴力核心的社會組織形態。
四、假定血酬不變,隨著生產收益的減少以至消失,大量生產者將轉入暴力集團,即民變匪;
五、為了追求血酬的長期最大化,土匪既然願意建立保護掠奪對象的秩序,那麼,當某種秩序帶來的收益超過舊秩序時,立方者和執法者也應該願意變法,提高或者降低對掠奪對象的保護程度。
同樣是以命換錢,發展水平卻有低級階段與高級階段之分。
低水平的土匪,攔路搶劫、打家劫舍,收入不穩而且風險巨大,這是生命與錢物的直接交換,屬於破壞性比較大的低級階段。高水平的土匪,發出通知,立下規矩,坐等別人交費,與官府收稅一樣;此時,性命換來的是一種製度,這是收入穩定而且破壞性比較小的高級階段。
這種製度的建立,要有許多人命和精神的投入,多年的苦心經營,拉好保護網,布下偵察網,鏟平反抗者,趕走競爭者,製度才能有效地建立。一旦建立了這種製度,既得利益集團隻需要付出維護製度的成本就行了,不必再刀刀見血地苦幹。土匪頭子在他的轄區也是要講規則的,這是他考量統治成本收益後的必然選擇。
暴力最強者說了算。
這是一條元規則,決定規則的規則。皇帝掌握的武力最強,欽定法規也最具有權威性。法規或製度造成的收益應該叫“法酬”。所有“法酬”都是流血犧牲換來的,因此法酬又是血酬的一種存在形式。
無論是巴溝鎮,還是八岔鄉等其他鄉鎮,幾乎沒有人知道自己的權利,隻是害怕,見到惡人報案也沒用,權利和義務是來自西方的法律用語。普通人都有增加權利或者減輕義務的願望,在這個意義上,人們都有立法的企圖。
肖子鑫到了之後,他知道以自己的能力根本無法徹底改變什麼,但是市裏既然相信自己,信任他,給他權力讓他治理,那麼他就不能無所作為!
不能立**、立國法,那就立小法、立家法、立村規、行規、立土政策。
他的第一步安排所有民警下去走訪調查,就是為解決這些問題、開始行動做準備。擁有傷害能力的各類強者,公開或暗自擠占弱者或其他冤大頭的份額,真實的權利疆界與欽定地圖所描繪的相差甚遠。
**傷害是有價格的,任何傷害都是有價格的,在曆史事實中,甚至人命也是有價格的,其價格取決於被害者對損害的估價,取決於他實際支付多少錢避害,取決於受害者的支付意願和支付能力。
實際上,決定傷害價格的還有另外一個因素,即避害選擇的機會成本。人們通常會依照潛規則的標準估計管家出場的價格和出場後的態度,這種貨色質次價高,但畢竟是一種替代選擇,可以視為避害產品的價格競爭。受害者將選擇風險和成本最低的避害方式,避害的價格由此確定。
總之,就象他在懸圃縣這些年來打掉的那些黑社會一樣,肖子鑫明白,“抄手拿傭”也好,代理費也好,從受害者的角度看,都是消災避害的費用,都是對破壞力量的贖買。從加害方的角度看,都是無中生有,強橫加害,掙的是破壞錢。
他是個聰明才智的人,他當然清楚這筆錢不是對生產要素的報酬,而是“破壞要素”參與資源分配所得的份額。
農民,土地要素的報酬叫地租,資本要素的報酬叫利息,勞動要素的報酬叫工資,破壞要素的報酬應該叫什麼?
“tnnd!”
又是大半夜沒睡,根本睡不著,肖子鑫他們到了巴溝鎮之後,幾乎是把派出所的所有房間都占領了,前院後院,大家將就著打地鋪,湊合著擠著睡覺,沒辦法,經費有限,肖子鑫他們領導湊的那點有限的錢,用在大家吃飯上還堅持不了幾天,又沒有後續財政支持,隻能勒緊褲帶,過一段艱苦的嚴打生活……
考慮到上午一大早就在大街上親眼看到有人拿刀砍人,讓他聯想到暴力與流血的必然關係,考慮到生命與生存資源的互換關係,事實上這就是血淋淋現時版的巴溝鎮“血酬”。
這個想法與老不信們對社會、對當地治安惡劣的認識是一致的。在江湖黑話中,錢就不稱為“血”,錢多就是“血旺”;送錢叫“上血”,每天送的陋規叫“日血”,每月送的陋規叫
“月血”。總之,把破壞要素之所得稱為“血酬”,真的是比較貼切。
可破壞力畢竟不是生產力,血酬是第二性的東西,血酬的價值決定於所能損害的正麵價值。
當地人生活很苦,生存資源是分層次的,所謂“身外之物”,隻能用來稱呼那些生存必需品之外的金錢貨物,這條界線之內的則是“等身之物”,那是養生活命之物,甚至是命根子。在饑寒交迫瀕臨死亡額看來,寥寥衣食就意味著性命本身,絕非身外之物。這道界線是一條“命——物等價線”,博命換物就可以視為等價交換。
此線之下的人行為特征,就是追求生存機會的最大化。
突破越深,交換之利越大;突破越廣,博命之人越多。龐大的“博命集團”的存在,這些年來養育了大大小小的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夥和惡勢力範圍,不斷製造這個集團的社會機製的存在,這才是解釋市委書記及其市委其他主要領導為什麼如此重視,突然決定調肖子鑫到大國縣出任新公安局長,理解大國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難有成效的核心要素。
正如“賣命”這個常用詞所表示的那樣,生命和生存資源之間的交換關係早已得到大眾的深刻理解。
什麼叫做犯罪?就是拚過命的必定都有飯吃。
嗬嗬……
“革命”者大體上都是博命者。
加上大國縣尤其是巴溝鎮、八岔鄉地處煤礦、林業資源豐富,資源分配必定遵循某種規則,必定發展出某種規矩。在中國曆史上,“橫規矩”一直擔負著資源分配的重擔,據此分來的資源,便是不斷改頭換麵、與時俱進、因地製宜的“血酬”。
“血酬”和“橫規矩”並非一無是處。從老百姓的角度說,流寇不如土匪,業餘土匪不如專業土匪,短期撈一把的專業土匪又不如土匪世家;真把一塊地盤當成自己的家產了,反而不肯胡亂糟蹋了。為了追求長期利益的最大化,狼群也要調整自己與羊群的關係。
而巴溝鎮的個人承包與企業承包之間、還有各種不同類型的犯罪團夥之間,非常複雜,“幹股”就是企業無償贈送的股份,但還不如“硬股”更準確。“硬股”這個概念和“賣命”的說法一樣,蘊涵著造詞者和用詞者對這種社會現象的透徹理解,是地道的中國思想和民間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