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體製上的問題了,審計不會管勝華當年給國家上繳了幾十億的利潤,因為不管勝華上繳國家多少,都是勝華的義務,審計不會管你給的多還是給的少。利稅截留了,肥了公司自己,審計不管,因為程序上沒有問題,利稅多交了,審計還是不管,因為這是你自願的。
審計會管的是,在阿爾雅馬哈第一階段協議中,勝華公司應該收一筆/億美元的貨款,而最終勝華隻記賬了6億美元。這個洞可太大了,1o億美元,放在多年前國家外彙還少的時候,這筆錢足以驚動中央,槍斃上百人了。
而且不僅阿爾雅馬哈協議第一階段有問題,第二階段同樣也有問題,連帶跟其他一些國家的軍火交易中,多少都有這樣的毛病。
其實,這根本就是不公開的秘密,平時也沒有人會計較這個,大家都明白其中根由,但是真要較真起來,還真的是不小的麻煩。特別是這些交易基本都是齊一鳴在位勝華期間達成的,齊一鳴是“難辭其咎”,如果按照普通的判罰,如此重大金額的經濟問題,足以判決他一個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了。
勝華軍火交易漏洞的麻煩還不是齊一鳴在勝華的唯一麻煩。勝華之所以能夠展壯大,與齊一鳴提供了大量技術、人才,以及自己花費精力打拚和部署有關係。從八五年建立的一個什麼都不是的國字號企業,展到今天市值上千億人民幣,年營業額過2o億人民幣的特大企業,齊一鳴做的工作時不可能被抹殺的。
所以,勝華在重新計算股份的時候,抽了百分之五的股份給了齊一鳴。齊一鳴當初還想不要來著,但是大長老說讓他收著,齊一鳴也就應了。由此,齊一鳴也是除國有股份外,勝華最大的股東。當時大長老是不知道齊一鳴生財有道,隻是想補償齊一鳴一下經濟利益。齊一鳴也從來沒有理過這事兒,而勝華更是從來沒給他分過紅。
齊一鳴如果真的算起來,極有可能是世界富。他利用基地的能力,不管是開辦實業,還是縱橫金融圈,再加上基地的現金打賞,手裏的錢財已經是一個天文數字了。
實體公司上,齊一鳴的產業主要是兩塊。一塊不怕查,是齊一鳴當初收了南洋共和國之後,順手建立的一大批大型公司,最有名的就是南洋石油公司,市值也是三百多億美元的龐然大物。其他零零碎碎地加總在一起,光南洋部分他的產業就大約有六百多億美元。因為持股人是齊一鳴手下的紅警間諜,所以跟齊一鳴表麵上沒有任何聯係。
國內這邊他之前也興辦了一些公司,主要是為了完善國內市場和服務,同時也便於自己有效利用,攻陷其他國家市場,打經濟戰。這些公司也都是私人所有,股份都是掛在江華燕的名下。以聯華連鎖市為例,這家堪比中國沃爾瑪的零售商,在齊一鳴布局東歐,複興東歐三國經濟的過程中,立下了汗馬功勞。以上國內公司的總產值加起來,也差不多有四百多億美元。
更加犯忌諱的一點,這些公司基本上都按照財團式的互相持股,是高度連結在一起的。法律上雖然並沒有太大問題,但是要祭出一個反壟斷來,還是一殺一個準。
除了這兩部分之外,齊一鳴手上還有比較大量的浮財,現金他就有二百來億美元,主要是來自基地獎勵以及他利用高頻交易和數據庫預知未來的能力,投資金融市場所得。這筆錢倒是主力投入了齊一鳴辦的扶貧基金和教育基金,沒有取之於民,但也用之於民了。
話說,齊一鳴這個家夥是典型的能賺錢但花錢能力很差的。他的家庭基本不靠那些產業的收入,就已經可以養活得好好的了。(齊同誌隻領一份省部級公務員的薪資,加津貼和獎金全年平均,月薪人民幣46o塊,按購買力平價計算相當於214年466塊左右。另,齊同誌的紅色理論著作出版也有版稅收入,約為o,黨校內部自供不收取版稅,年版稅收入約15萬左右,為齊家生活最主要收入。齊一鳴大呼:請各位同誌支持正版我還有三個兒子和三個老婆要養。)
查江華燕所有的企業,必然要問這麼幾個問題。辦企業的錢哪兒來的?因為是公務員家屬,必然連帶上一個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齊一鳴難道能告訴他們,錢是從基地裏像雞蛋一樣被下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