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貿部調查團代表在美國紐約表公開聲明:“……我國對於一些失信媒體對於我國產品質量、信譽和形象進行無端詆毀十分不滿,並表示憤慨和強烈抗議,我國將聯合受害企業,以及中國在美商會,經貿協會等組織機構,循法律手段進行維權。”
有國家力量加持的中國企業,在美國表示的氣勢洶洶,特別是調查團力量強大,直接揪出了那次所謂聯合調查的證據,證實了這次調查是帶有指向性,具有偏見的,且以破壞中國商品形象與聲譽為目的的惡意報道,這就使遠道而來的中國人反而占了理,就算是美國人想要支持本國的媒體和企業,都有些張不開嘴。
戰略局經濟領域的高級特工賴振平也親自出馬,來到美國協助商務部進行起訴美國這幾家媒體和背後主使的美國企業。既然在美國進行起訴,肯定會遇到重重阻礙,但是在美國要是獲得了勝利,絕對是一次揚眉吐氣,甚至在全世界範圍內對抗其他國家的貿易壁壘,都是一次有效的震懾。
吃了虧絕對沒有白吃的道理,個人之間還能講一講吃虧是福,但是國家間的博弈,那吃虧就是好欺負了。於是國家拍板,這個官司一定要打,就算是耗費上百萬美元的律師費養活美國的那些訟棍,也得將官司打贏。這可不是幾百萬美元的官司,而是關係到未來中國商品出口美國幾百億上千億美元的事情。
因為這場風波影響巨大,引起了美國社會甚至全世界的關注,所以一些律師事務所主動找中國方麵,希望能夠承接這場舉世矚目的官司。話說美國律師這個行業向來缺少所謂的節操,小節上他們可以將重刑犯說成守法公民,大義上如果價錢合適賣一賣國也未嚐不可。
律師們可不覺得幫著中國打贏官司會影響未來美國商品和製造業的繁榮,他們隻清楚,中國方麵已經掌握了大量的證據,而且對方確實有惡意報道的事實,這個官司也有了足夠的曝光度,隻要投入足夠,打贏這場官司並不特別困難,而借著這個官司,可以⊥一些律所聲望拔高。
很多律所可能勝訴率很高,但是並不出名,原因是他們無法受到一些大財團大富豪的信任,也無法受到什麼上流人士的青睞,而如果這些律所能夠代理一兩個在社會上影響巨大的案子,那麼他們立即就會水漲船高,從而躋身一流律所之列。
不少律所都是打著這樣的主意,寧願少拿一點律師費,也要幫中國打這場官司。更何況中國這麼大一個國家,也根本不差錢。
美國政府自然不能在這個問題上太過拉偏架,如果證實幾家媒體確實存在失實報道甚至惡意攻擊,那麼他們給他們說了話,自己的臉上也掛不去。可是美國也不希望中國商品在本國市場賣得太好,所以隻能施加一點其他層麵的努力,希望能夠讓中國敗訴。
雖說美國一直標榜自己的司法獨立,但實際上隻要司法的是人,就一定受影響。參與案件的法官,必然會被耳提麵命一番,而更加蛋疼的是這種專業性極強的案件,美國還是用陪審團製度審理的。
陪審團成員的遴選本身就存在著巨大悖論,要求對案件的公正處理就需要陪審團成員對案件背景和細節有著知識結構上的了解,以此案論,就是要了解一部分中國經濟的知識,而遴選陪審團成員為了公正,把那些因為事先具有和案件相關的經驗而可能產生偏見的候選人篩選出去,以保證案件公正審理。這樣一來,其實最大限度內使得陪審團成員是偏向本國而不是外國企業的,即便是外國企業或者組織占理,而陪審團實際上是保有偏見性的,也對於外國企業和組織造成不利的影響。
可以說,中國商貿部起訴幾家媒體的惡意失實報道的最大敵人,就是美國的陪審團製度了,誰也不清楚這些陪審團裏有沒有那種幫親不幫理的人,最終選擇包庇犯罪者,而反而倒打一耙讓中國人受損。
美國人自詡自己的司法製度健全而公正,他們最多對結果表示遺憾,可從來不會把問題上升到體製方麵。
齊一鳴認為,中國必須在這個問題上反擊美國,中美貿易對於中國的作用越來越大,而美國方麵出於各種考慮建立起來的貿易壁壘也越來越多、越來越高,如果不能把這個勢頭壓下去,那未來中國麵臨的麻煩將會更多。
此外齊一鳴還力主用世貿規則對美國施壓,並在全球範圍內提前倡導自貿協議,將中國打造成自由貿易的主導國,而弱化美國在自由市場和自由貿易方麵的世界領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