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涼點頭。
沈殊緊接著包裏拿出一份已簽字的文件:“這是股權轉讓書,你簽個字吧。”
“股權?”
“我收購工廠,本來就是為你,現在也算是物歸原主。”
怎麼個物歸原主?
這工廠本來就不是她的,她也沒有出錢啊。
溫涼把文件接過卻沒有簽字:“你要什麼我都可以盡快的……”
“簽字就好。”沈殊搖了搖頭遞給她一支精美鋼筆。
“為什麼?”
他隻是望著她在笑,很禮貌,整個人看起來雖是消瘦滄桑了點,可這笑卻沒讓溫涼感覺到任何不舒服。
越是這樣她越是不敢簽:“到底為什麼?”
“我名下不適合有任何東西存在,今天來找你,也是為了這件事,如果可以,我的資產我想在最快的時間內移交給你,並且我會簽好所有該簽的字,如果財產有任何不正規,你隻需要出示文件,就可以撇的一清二淨。”
上賊船。
是下不來的。
溫涼終於明白了這個道理。
她沒簽字,執拗的盯著麵前的人看。
沈殊知道如果今天自己,不給她一個能說服她的理由,恐怕接下來的事什麼也做不了,他摸了摸鼻子,朝四周望了望壓低身形,也壓低聲音:“我準備正式動手,我身上的東西越少越有利。”
“為什麼是我?席堯不也可以嗎?”
“不能是席堯和韓十二的理由很簡單,他們都是利益關係人,法庭一旦追捕可以封了這些東西,是你的理由隻有一點,就目前為沈殊給你沒有任何利益關係。”
“這說不通,你都要把東西給我了,還不是利益關係?”
“在這之前我們有過同一家公司的股權嗎?”
溫涼想了想後搖頭。
“很好,我們一起共事過嗎?”
溫涼再次搖頭。
“好,那就是最後一點,我們有過任何形式上的勞務合同嗎?不用你回答,我也能告訴你,沒有,所以說,我跟你之間隻存在交易不存在利益關係,所謂的利益關係是彼此互利互贏,而不是等價交換。”
講道理。
身為一個對法律不是很懂的人,溫涼聽的這一圈是雲裏霧裏,不過好在智商在線上,她很快理清楚了這些事情。
頗為無奈:“你這算是走法律漏洞?”
“是,所以現在你唯獨需要做的一件事,就隻有跟我完成這個交易。”
“既然是交易的話,我還是要付出什麼東西的吧?”
“不用,我已經準備好了,證據都已經完善了,你隻要簽字。”
“我要知道。”
沈殊歎了口氣,將轉賬記錄,和一些七七八八的股權轉讓協議給她看。
溫涼皺眉:“這能說明什麼?又不能證明是我給你的。”
“沒有人任何證據能證明這不是你給我的,我說是你給的,你說是你給的,就是你給的。”
直到這一刻溫涼才意識到。
有些人之所以會做出一些讓人毛骨悚然的事來。
是因為他懂的東西,本就超乎平常所能想象。
她怎麼也想不到。
在那些小事的背後是如此精密的計算。
“我知道了。”良久後,溫涼才終於深吸一口氣,簽下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