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攤田入股(1 / 2)

在大順朝廷決定成立兩大商社之後,大順朝廷接著又發布了新的法令:

那就是關於給將士們分田地和鼓勵分到田地的將士們把邊地的田地以股份的形式加入商社的“攤田入股”之事。

給將士們分田的這件事情是早就說好了的,李自成和官員們商量了良久最終決定參照明初朱元璋給明軍分田地的方案給大順將士們在大同以北至燕山一帶的分田:

按照方案,每個大順士兵都能依據資曆及戰功分到每戶20-50畝不等的田地,而如果順軍將士們願意的話,可以將這些田地直接入股【北方開拓商社】或者【大順糧食商社總社】,到時兩家商社每月都會以分紅的形勢向將士們分發糧食和白銀。

當然,這並不是最終的分田方案,以後收複遼地,收複河套乃至進軍西域之後,那些地方也會分發給將士們。

眼下劉宗敏的第一集團軍的許多士兵在收到朝廷分田的消息之後紛紛找到將官,詢問所謂的“入股”是怎麼回事?“入股”之後想要退出的話又要怎麼辦?以及士兵們所分取的田地能否租給佃戶耕種?

將官們不敢隨便回答這些問題,於是一眾將官們商量了一陣之後便去找劉宗敏,請求劉宗敏回答士兵們的疑問。

劉宗敏也沒有隱瞞的想法,他拿著朝廷發來的文書向代表士兵們前來詢問的將官們一一回答了這些問題:

首先關於入股,朝廷不作強製要求,將士們想要退出的需提前一個月說明,退股之後商社將結清分紅並退還田地。

至於所謂的入股,還有商社的運作,簡而言之就是商社將開拓草原,建造商屯或者牧場,同時將籌集來的糧食賣給軍隊,所得的收益以各人股份占比為依據分紅。

最後朝廷同意將士們自行租賃田地,但朝廷鼓勵將士們入股商社,因為那樣的話將士們的所得將更加穩定。

同時劉宗敏表示為了消除士兵們的顧慮,他自己帶頭將自己名下的所有田地全部入股商社,然後他看向各個將領,要求他們至少拿出自己名下三分之二以上田地入股商社。

將官們麵麵相覷,說實話他們更希望將田地租出去當地主,但是在劉宗敏的強勢之下,各個將領們隻得硬著頭皮也將自己名下的田地交給了商社。

看將領們那一副不太情願的樣子,劉宗敏罵道,

“你們是不是傻!這樣是為了保證可以迅速招徠人馬耕種,咱們的糧食才有保證,不然現在這邊地哪來的農民耕種?靠你去找?還是靠我去找?退一萬步來說,田地攥在我們手裏,隻能自己種,不然誰敢租拿刀的武夫名下的田地?”

將領們其實不太認同劉宗敏的說法,這天下人多田少才是常態,佃農們不會考慮這些的。

但無奈劉宗敏的地位太高,將官們不敢反抗,隻得按照劉宗敏說的去做。

眼見連劉宗敏和將官們都把田地交給商社了,士兵們一琢磨,覺得入股商社這事應該還是靠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