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佛渡有緣人(1 / 2)

我也沒辦法給予他們完美答案。

西紅柿、土豆傳入歐羅巴幾十年還在當花來養呢,頑固的傳統,固執的偏見總是伴隨著人類,每一個人都無法避免。

人類就是在磕磕絆絆中以生命為代價艱難爬行的,總要付出代價。

隻是這份代價不是誰都願意承擔的,往往是被動賦予,例如有了饑荒,就什麼也都吃了。

但現在還不至於。

既然無論管事還是耆老都不願意,我也不會強行推行,那沒有好結果,莊稼長不好還把人逼的走投無路似的。我又不缺錢,何必呢。

我對他們說,“你們的擔憂不無道理,我聽從你們的意見,暫緩大力推行新種。”

聽我這樣說,房中人的表情明顯輕鬆了許多。

一名管事明顯輕鬆過了頭,他恭敬的對我說,“若是殿下信得過咱莊戶人,不妨將種子都分與大家,各家在園子裏種些,想必也足夠支應王府用度了。便是養不好,也隻是園子裏的事,不傷根本。”

我信你個球,辛辛苦苦弄來的種子可不是給人糟踐的,

我沒搭理他,轉而對周總管說話。

“在京郊買100畝地,距離京城越近越好,再招10家佃戶,要老實本分,勤勞肯幹的。告訴他們,為瀛王府種地一年,給銀24兩,每月月頭發放。

隻要按照王府定的規矩做,莊稼病了死了與莊戶無幹,若收成好,本王另有10兩往上的賞賜。跟他們說清楚了,王府隻給銀子,收成都還是王府的!”

周總管急忙答應著,眼神卻冷冷向周圍看了一圈。

我的這個極符合年齡的任性決定配合我略顯生氣的表情,卻是把在場人嚇得不輕,幾個膽子小的管事直接就跪了,老漢們也麵麵相覷不知所措。

現在也不用我講道理了,管事的跪地求著說可以種,而且保證能種好。

說起這莊子,我也是有些蛋疼的。

並不是我家的地我想怎麼樣就怎麼樣,而是我有所有權,但沒有經營權,在這裏所有權稱田地權,經營權稱田麵權。田地可以買賣,而田麵也可以轉讓。更絕的是如果一戶佃農在一塊土地上耕種二十年往上,這田麵權就永久屬於他了,可以父傳子子傳孫,一輩一輩的傳下去,除非他轉賣或者放棄,否則地主就無法收回田麵權。

這是張居正留下的政治遺產,把權益向佃農傾斜,好讓他們安於種地,穩定國家稅收。

所以佃農也不是任由地主拿捏,地租高了拍拍屁股就走,換一家做事,地租低了,他還能將田麵出租,抽些份子錢。

在京畿,三成地租就是一條線,說我地主有良心,我隻收兩成,然後佃戶就笑了,把田麵出租,自家再去租塊地。說我地主想把田麵權握在手中,提高地租把看不順眼的佃農趕走,確實可以,但名聲臭了,十裏八村的再想找家佃戶可就難了,難道自己去種?

我故去的娘親還是很聰明的,地租定在三成,略低於市麵上平均四成的地租但佃戶轉租卻無利可圖,既能獲得穩定的佃戶還能博取個好名聲。

而四成的地租,田麵交易就會明顯增多,這也是地主最為頭疼的事,更換佃戶往往會產生債務、賦稅等各方麵的糾紛,佃戶大不了破房子不要了走人,但地主卻不能。但收三成租子,對於隻有十幾戶佃農的小地主來說又是不可承受的,不能維持他的體麵生活。

像我家這樣的,就是因為土地足夠多,而且本來也不大指望著地裏的碎銀幾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