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你生病了。”(2 / 2)

魏棠的身體在那一瞬間變得僵直。

“沒有,你想多了。”魏棠支起笑容,伸手推他的肩膀,但他紋絲不動,手臂強勢地桎梏著她。

“我看到你的藥了。”江封毫不留情地揭穿她的謊言。

雖然她的性格和當年天差地別,但七年經曆誰說得準呢?時間足夠改變一個人。況且他們相處的時間並不久,他不認為自己真正了解過她。

所以她說她是精神病的時候,他並沒有很在意,覺得她在開玩笑。

直到叢叢從她的房間叼出了她的藥瓶。

“是啊,我有病,瘋起來可是會捅了你的。”知道騙不了他,魏棠索性承認。

她的心理疾病已經持續很多年了。

掩蓋地很好,除了蘇婉,沒有人知道。

“那就捅。”江封握著她的手覆蓋上左臉的傷疤,輕佻地說:“也不差你一刀。”

手心摩挲著刀疤的紋路,魏棠靜靜地仰頭,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

在寂靜中,她忽然放肆地笑了起來,笑得眼淚從眼角滑落,流入耳際的黑發裏。

笑得肚子都抽疼時,她才停止笑容,緩緩說:”這病從黎曉死的那天開始。”

江封抬手擦掉她臉龐上的眼淚,沉默如死寂的銅像。

她是複讀那年認識的黎曉,第一麵的時候,她就對她心生好感。

黎曉無論是穿著打扮還是行事作風,都很乖戾,與周圍人的循規蹈矩格格不入。

落在周圍人的眼裏,都覺得她是個怪人。

她的畫扭曲黑暗壓抑,怪誕又血腥。

老師問詢問她的創作內涵時,她總是緘言不語,笑得張揚。被別人問煩了,就說:“因為我喜歡鮮血啊。”配上詭異的笑容,叫人退避三舍。

神經病,同學們私下這樣叫她。

藝術的瘋子?

魏棠聽著老師在介紹梵高的作品,望著黎曉的後背,她的腦海莫名其妙蹦出這個詞。

“你盯著我看很久了,你難不成喜歡我?”

魏棠抿唇微笑,絲毫沒有被抓包的尷尬。

“喂,我叫黎曉,黎明破曉。”

陽光從窗戶灑入畫室,女孩鑲著閃鑽的唇釘閃閃發光,她眉眼桀驁,笑著等待自己拿過她手中的畫筆。

“魏棠。”魏棠接過她的畫筆,“我很喜歡你的畫。”

“我不喜歡你的畫。”黎曉轉回身,“因為你畫得沒我好。”

是的,她是個很驕傲的姑娘,而且她有驕傲的資本。

她的天賦讓他們望塵莫及,老師說,她是他教過的最優秀的學生。

緣分就是這麼奇妙,魏棠和她成為了朋友,而且步入同一所大學。

以黎曉的成績,其實能夠考入全國頂尖學府,但她填了本市的這所名牌大學。

“你,為什麼填這?”宿舍相遇時,魏棠不解地問。

“因為舍不得你啊。”黎曉坐在床鋪上,蕩著腳丫子笑,過了一個假期,她的紅頭發染成了藍色。

除了唇釘,順便打了舌釘和鼻釘,走在校園,她外貌的確挺吸引注意力的。

魏棠和她經常結伴而行,黎曉舉止親昵,個性十足,所以第一個學期的時候,她們周圍的同學都以為她倆在談戀愛。

但隻有當事人知道,她們不是。

黎曉喜歡男人。

而且,她有對象。

報考這所學校,也是因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