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嬌嬌從剛才的混亂中鎮定下來,總體目標不能亂,還是要堅持去辦正事,在街邊隨意買了點吃的。
找到一位戴眼鏡的小貨郎問了路,整理了下頭發,擦了把臉,決心用雙腳走過這山路。
以前,她是校園徒步社團的成員,一二十公裏算不得什麼,隻是時間方麵就很倉促,不過,若是順利地找到了朋友,就算是老死不相往來, 住一晚也未必不可以。
再者說了,那陰魂不散的男人還能曉得她去了那車子到不了的村莊,也算是擺托他了。
想著,警惕地往後看了幾眼,除了騎摩托車或是趕著騾馬趕集的路人,沒有半個城市人。
道路兩邊是深林,集市設置在河穀底,旁邊是一條寬闊的河流。小攤販告訴她,經過第一個岔路口就下去,岔到小路,過了橋,順著路一直走,直到看見村莊,就是她要去的地方了。
村子不難找,誰沒事也不會到那裏去。
若是對於那有事的男人呢。想到這,嬌嬌不禁吃了一驚。想不透,這人怎麼知道自個要到這地方來的,難不成是白疾風也是騙子,將她給出賣了。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一驚一乍。”
邊走邊自我安慰著,走到了第一個岔路口,進入林間小道,黃沙滿地,褲腿和鞋子上立馬沾滿了灰塵。
走了二十多分鍾,她才明白,這路僅僅是汽車過不了,但摩托車可以啊。一路上,她碰到好幾位騎著摩托車的大叔載著裹著頭巾、身著民族服裝的大嬸呼嘯著去趕集。還有騎得飛快的小夥子一飛而過,還不忘回頭朝她吹口哨。
瞬間,又讓她明白了自個是個姑娘家,終究一個人出門還是草率了,看來人家白疾風說的沒錯,也許應當聽他話的,帶個男人,會安全很多, 盡管,他長得比姑娘家還好看一些,但其實也算得上是鐵錚錚的漢子,不過是溫柔一些。
終於攀上一個小緩坡,中間有一大塊幾十平米的大石板,很是神奇地立在那裏,石頭上扔滿了糖紙瓜子皮飲料瓶子,一定是路人歇息的地方。
一下子就餓了,拿出街邊隨便買的大餅就著鹹菜吃起來,吹著林子裏清爽的風,若不是行走在要債的路上,這樣的旅行實在是愜意呢。
正吃得津津有味的當兒,石頭下方響起了突突的摩托聲響。看了看手機,已經三點多了,大概趕集的人往家回了,若是遇到騎車的孤身大姐,說不定還能搭上一段呢。
想著,就著清風,開心地舉著大餅咀嚼著,不好意思站起身來明目張膽地看來人是誰,要是年輕小夥子,人家還以為自個對人有想法呢,隻能悄悄地不動聲色地察言觀色。
不過,車子上來後,她又想跑了。
還是狗男人。
鄭君彥看見她,也愣住了,停下摩托,微微張著嘴吃驚地看著她,不自覺地舉起手來,做出投降的姿態,以此表示自個真的不是有意跟著她的。不曾想,忘記將車子停穩,差點連人帶車的倒向路邊的荊棘上。
鄭君彥尋了半條街也沒看到玉嬌嬌的影子,心想,她必然是躲著自己,反正隻要自己不出現,想必也不會再出啥子幺蛾子,那麼大個人,剛才還曉得要找警察呢。自我安慰著,放下心來。
得知,車子進不來村子,隻能將在縣城租來的汽車停在市集上,回頭進了一家摩托車修理店。
店主不願意出租,他隻能自個花錢買下一輛。
店主機靈地教他如何逃交警查證件,不過一聽說他要去的地方,瞬間樂了,說那地方才沒人查呢。不過得小心一些,路不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