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牢獄之災——第21號牢房1(2 / 3)

仔細看那個犯人,看起來有六十歲左右,相貌尖瘦,滿麵愁容,胡子拉碴,仿佛還有點禿頂;身材非常瘦小,估計最多不超過四尺。後來我才知道,他叫李堯雨,文盲,才剛剛四十二歲,無兒無女,隻有一個多病的老伴在家。他進來的原因,是因為幾百塊錢買了人家一個破舊的腳踏板小摩托車,他經常騎著這輛摩托車去幫人家蓋房子,結果在有一家上粱(我們這裏習慣在房子上粱時,為了喜慶,管工人一頓飯)的時候,喝多了酒,晚上在破舊的土路上,小摩托車開得風馳電掣,結果撞了一個騎著電車還帶著一個女孩的孕婦,造成一死一傷。——那個孕婦搶救不及,死了。

李堯雨當時見闖了禍,也不知道傷者的情況,就駕車逃跑了。所以後來看守所裏的犯人議論他,說他同時具備了三個條件:第一,無照;——摩托車既沒有駕駛證,也沒有行車證,根本沒有牌照。第二,酒駕;第三,逃逸。也沒有錢承擔民事責任,估計這輩子是出不去了。

現在,李堯雨就站在廁所旁邊,指了指蹲便器,輕聲的告訴我:“豆呆(就在)那便池上洗澡。”

我不甘心,問道:“就用這涼水洗嗎?”

北邊鋪上一個高大的漢子說:“廢話!還指望著給你燒開水啊?”

我心裏暗自煩惱。一咬牙,將身上的衣服扒了個淨光,扔到地板上,蹲在那個便池上,用塑料盆舀起一盆冷水,“嘩”的一聲,開始朝肩膀上衝去。

在家裏,即使在夏天,洗澡時,也都是用熱水器將水燒到四十二度。記得有一次,公寓樓裏停水了,蕭真真便來到我的住處洗澡,安排我,也將水燒到四十二度。當時就很驚奇,我們對水溫的要求,竟然如此驚人的相似。可是現在,你看看,轉眼之間,時光已經流到了二零一一年的八月二十七日的夜裏,夜裏十二點鍾的時候,我在這裏用幾乎很冰冷的涼水洗澡。我不知道現在還算不算夏天,但是舀了一瓢又一瓢,我始終感覺到這冷水還是很有一點冰冷的,並且預料到明天一點會感冒。但是有沒有辦法,我知道來到這裏,要想不挨打,隻能服從,也許誰都必須經過這一關。

李堯雨舀起一盆水,親切的說:“來,我給你澆。”

我害怕他從頭給我淋下來,堅持不讓他澆:“您老人家年齡那麼大了,讓您侍候我有點不合適!”

他堅持要給我澆。

我劈手奪過了水瓢,扔到了塑料桶裏。我想,如果他繼續堅持,那估計我隻好先下手為強了,我如果一拳把他打得滿嘴流血,估計牢房裏其他人也不敢再動我。

這時,南鋪上一個白白胖胖、戴著眼鏡的中年漢子發話了:“好了好了,可以了!不用再洗了!”

沒有毛巾,我光著身子,站在地板上,等著水晾幹。

北鋪上一個瘦瘦的青年說:“這黃老師的身材不錯啊,怪不得女生喜歡你!”

後來我才知道,這個黑瘦的青年叫郭光輝,因為打架被捕。

等我穿上衣服,南鋪那個白胖的戴眼鏡的漢子又說:“打鋪,睡覺吧!”

我發現,南邊鋪上,空了很多床板,隻睡了四個人,就是:相貌凶狠的那個,高瘦白淨的那個,白胖戴眼鏡的這個,還有一個白白的小胖子,大約二十多歲。

北邊鋪上,卻睡了九個,已經擠得滿滿的。於是我拿起被褥,準備鋪在南邊的地鋪上,挨著盡頭那個高瘦白淨的人。

高瘦白淨的那個人說:“不行,睡北邊去!”

北鋪那個高大的漢子冷笑道:“哼,你想睡那邊啊?那邊的都是領導!”

我隻好來到北鋪的最東頭。

那個盡頭,是一個五十多歲的高大男人,胡子拉碴的。後來我才知道他叫陳奇,正在外麵打工,突然被抓了回來,現在自己也不清楚究竟犯了什麼罪。要說是年輕時做過的事情,他說那年輕時做過的事情多了,也不知道是哪一件,就這樣稀裏糊塗的在過渡號裏等著逮捕。

陳奇爬起來,掂著鋪蓋向西挪,盡量給我騰出半尺來寬的距離。這時陳奇西邊郭光輝突然坐起來,厲聲的訓斥陳奇說:“住手,往哪挪啊?你睡東邊,讓他睡這邊,他還比你幹淨點!”

就這樣,比陳奇幹淨點的我睡在我郭光輝的身邊,避免了直接睡在廁所旁邊。

其實,對我來說,睡哪都無所謂,我是一個瞎鼻子,隔著那道白牆,也根本聞不見他們新陳代謝時散發出的氣味。

剛剛躺下沒有幾分鍾,南鋪上那個小胖子開始給我講牢房裏的規矩。他告訴我,夜間解手時,注意便後要用塑料盆衝水,小便衝三盆,大便衝五盆。這是嚴格規定,誰違犯了,就要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