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實在不行就嫁郡主給他(第二更)(1 / 2)

第十四章、實在不行就嫁郡主給他

先前說過,我是原司空萊國成公杜如晦的外孫。

我的大舅舅杜構承襲了爵位,原來官職為慈州刺史,我二舅舅更不簡單,因為他妻子,也就是我二舅媽是尚城陽公主,所以我二舅就是當朝駙馬爺。據史書記載,我二舅因牽涉進太子李承乾謀反案中被斬。而我大舅杜構也因弟弟一案也坐貶嶺南,死於邊野。

不過,這與我穿越後的事實不符,現在的情況是,雖然我二舅被斬,但我大舅並沒有死於邊野。

雖然確實被貶嶺南,但一年前,已經又被招回長安,還任了個閑職,雖然官不大,遠遠無法同當初的慈州刺史相比,但已經好過老死嶺南了。

因為我二舅的關係,被招回長安之後,我大舅事事低調,除了職務上必要的來往應酬外,已經是足不出戶。

可是自從我出了這檔事之後,不出麵也得出麵了,誰讓我是他妹妹唯一的血脈呢。

我出事的二天,大舅就進宮麵聖,可是被魏王之人擋下了。在魏王被禁足,李世民定調讓太醫為我治病,我醒來後的第二天,我舅舅向李鍋鍋哭訴,說了自已這個外甥現在所受的委屈。張家的婚事現在已經成了過去,現在其他人家迫於魏王的勢力,誰願意和劉家拉上關係?說不定哪天魏王就放出來了,照目前情形看,魏王奪嫡還是最有勢力的。

既然我劉銘已經同魏王成了對頭,雖然這事責任不在我,可好歹魏王被圈與我有關,他李泰對我的恨就可想而知了,同魏王敵視的人結上親家,那不是找死麼?

這樣一來,我還就真成了孤家寡人,不要說世家名門之女,就是商人都不願意同我扯上關係,聖上救了我的命,這婚姻之事了不得還要聖上作主。

李世民略一沉思,覺得這還真是個問題。

他先問了劉家和張二小姐複合可否?不過這點被我舅否定了,我舅是個傳統人士,對於張二小姐臨場招婿之事心有不岔,李世民想想這個主意確實似乎不太好。

又沉思良久後才對我大舅說,這事急不來,讓他好好想想,一定給劉銘指門好親事,如果實在不行,就嫁個郡主給他。

聖上這最後一句可能出自肺腑之言,的確,這事起因就是皇家惹出的,如果處理不了,嫁個皇家人出去那也是最大的誠意了。可這話嚇得我舅舅不輕。

為什麼呢?

大唐時期,社會風氣相對開放,對於男女之事,尤其是皇家人員,總是走在全國人民最前麵。所以有“髒唐亂漢”之說,比如李世民就娶了玄午門被他所殺的他兄弟李元吉之妻楊氏,還生了曹王李明,在長孫後過世之後,李世民曾打算立楊氏為後,但因身份尷尬,眾人反對,最後不了了之。而李世民的兒子李治繼位後,更是娶了他小媽,也就是太宗的才人武MM,再後唐明皇更出格,於皇家人的臉麵不顧,公然與其媳婦楊玉環偷情,最後還令兒子與結婚多年的媳婦離婚,經過一番欺世盜名的運作之後,公然納入房中,將媳婦變成了老婆。

有如此眾多的男兒帶領,又是聖上領頭,皇家人的開放之風比任何朝代都要走得更久更遠。如此情形之下,皇家的女性耳聞目染,當然有樣學樣,一個個都是“超級野蠻女友”而且生性開放,最有名的比如,高祖的女兒永嘉公主瞞著駙馬竇奉節跟有婦之夫楊豫之淫X私通。太宗女兒合浦公主(也就是後來的高陽公主)當著她的駙馬房遺愛與和尚亂來,中宗女兒安樂公主嫁給武三思之子武崇訓,卻又跟武崇訓的堂兄弟武延秀淫X,她還當著上官婉兒麵前脫去武延秀的下裳(褲子)就其東東高談闊論地品評了一番,真正是東家長西家短的,荒唐得讓人難與想像。

還有,皇家人物盛氣淩人,加之身性開放,不知何時就給她夫君戴了綠帽子。在家時高高在上,不敬公公婆婆,更別提兄弟小姑妯娌。甚至要婆婆公公來給媳婦行禮,這在依儒家為尊的封建社會是難以想像的。何況這些女性事事壓夫家一頭,得理不饒人無事鬧三分,也影響家庭團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