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以後他們就沒有再見過麵,定親也隻是因為父親想完成母親當年的承諾。
周裴珵當時16歲,反抗不了幹脆待在部隊裏不回家。
沒過一年,那姑娘死了。
聽說是病死的,他回去上了一炷香,兩家人也和平地接觸了婚約關係。
第二個未婚妻是21歲時翁氏擅自做主給他定下的,目的是為了從他手上拿到錢。
這回找的是她娘家的侄女,那姑娘長得又黑又壯實,個頭比他還高……
周父也在想,這回的“兒媳婦”體格這麼強悍,總不會再被克死了吧。
結果他們單方麵通知周裴珵在老家給他找了個未婚妻後的第二天。
翁氏的侄女就因為在山上抓蛇被毒蛇咬了一口。
一米八幾將近一米九的個子竟然被一條小小的毒蛇擺平了。
至此,周裴珵克星的名聲達到頂峰。
他渾然不在意 ,別人愛怎麼說怎麼說,穩穩地紮根在部隊裏該訓練訓練,該出任務出任務。
一晃很多年過去了,周父死了,他也26了。
組織上安排他這種單身的大齡男青年相親,周裴珵半年相了3個都沒看上人家。
最後連領導都看不下去了,說他眼光太高,這是想找個天仙不成?
給他下了通牒,一個月以內必須解決個人問題。
周裴珵:“……”
那會他還沒有遇見小桃子,認為婚姻也就那樣。
如果真找不到自己喜歡的人就隨便挑個條件合適的過日子也成。
師長夫人給他介紹了她的一個學生,25歲,在圖書館工作。
女方家裏有錢,長得也挺好、工作清閑又體麵。
唯一的要求就是他們結婚後女兒能住在家裏,不會隨軍。
周裴珵答應了。
反正他結婚後大部分時間也不在家裏,隻能從金錢上補償對方,她想住哪裏就住那裏吧,沒太大區別。
一切都談妥了,彩禮288塊,四大件,隻等著他出任務回來就完婚。
結果圖書館突然失火,那姑娘沒能跑出來,被活活燒死。
周裴珵連夜從基地趕回來,正好看見警察將她的屍體從屋子裏抬出來。
當時她身邊還有一具男屍,兩人抱得緊緊的,像一對殉情的鴛鴦。
法醫鑒定上寫著:妊娠13周。
“那姑娘讀書時就喜歡上了自己的同學,兩人在一起七年。”
“女方父母嫌棄男的是個鄉下人,沒什麼本事硬生生將他們分開,那天他們相約在圖書館見麵,殉情了。”
“分開後女方才發現自己懷孕了,為了不被戳脊梁骨,他們家才匆匆選中我這個冤大頭。”
說什麼心疼女兒,希望他們結婚後女方能住在娘家,其實就是為了掩蓋她婚前失貞的消息。
再順便給他戴一頂綠帽子,讓他現成當爹給別人養孩子。
事情暴露後,為了保全死者的名聲,女方父母親自上門給他下跪道歉,求他原諒。
領導夫人做中間和事佬,她覺得自己對不起周裴珵。
好心給他介紹個對象,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