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所有的方程都有解,但暗戀是無解的命題(1 / 2)

朋友問我暗戀是什麼感覺?我回答:就好像是在商店看到自己喜歡的玩具,想買但是錢不夠,於是努力存錢,回頭去看的時候發現漲價了,更加努力的存錢,等我覺得差不多的時候再回去買,發現已經被買走了。

不管是一見鍾情還是日久生情,心動都隻是一瞬間的事情,那年不經意的抬頭,卻撞入你一雙清澈的眼睛,從此我的世界不再平靜,後來每次看見你的時候,都好像有一股狂風在我的心中呼嘯。 我寫了很多次你,寫了你的頭發,寫了你的眼睛,寫了你從不回頭的背影。我不斷的翻看著星座的訊息,想用這種方式去了解你。進去你的空間瀏覽完你最近發的動態後又迅速用黃鑽抹去我的訪客記錄,發帶有暗示性的文案,想著能不能激起你內心的波瀾。我常常說我愛夏天,愛某首歌,愛某個星座,其實他們不知道我隻是愛你而已。

是執念還是喜歡,我不太能分得清了。但我經常會不可控製的想起很多年前的某個夏天,想起我再也回不去的十五六歲。令人煩躁的三十二度高溫,大課間時人擠人的小賣部,課堂上讓人昏昏欲睡的粉筆寫字聲以及悄悄的愛戀,這是多麼深刻的夏天多麼難忘的青春歲月。 在我記憶裏拔得頭籌的是那張我沉迷多年的臉龐,我一直記得你,午夜夢回時觸摸不到的模糊身影。我記得你高挑的身形,毫不費力就駕馭住了不起眼的藍黑校服,低頭寫作業時長長的睫毛,被陽光染成高調的金棕色,一隻手撐著側臉微笑的模樣是人群中永遠最搶眼的存在,惹得無數女孩子為你歡呼。

我看過你穿插在陽光下的棕色發絲,聽過你和他人玩樂時爽朗的笑聲,猜測過你的喜好,了解過你的憂愁卻還是站在你世界的邊緣當最普通的路人甲。 羞澀懵懂的喜歡,無疾而終的暗戀,我都記得。

喜歡你這件事是我堅持了最久的事情,我曾經以為喜歡你不過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可當有人問我:你喜歡他多久了?我開始回憶什麼時候和你相遇,說出答案的時候我才發現我對你的喜歡已經開始用“年”來計算了,而這個年隻是我一個人的“年”,很多人笑話我,說我太懦弱一句喜歡你都沒有對你說過,但是在很久之前我就說過了,我喜歡你,風知道,濕透的枕頭知道,寫滿你名字的課本知道,所有人都知道唯獨你不知道。我的愛太張揚了,你卻沒有察覺。

我張揚在哪裏呢?在我的眼神裏,在風裏,在氧氣裏。我總是在沒有人注意的時候肆意的眼神看著你。我喜歡你這是個大秘密,為什麼不說呢,當然因為我膽子小,我喜歡你可你也有你自己的花園,無論是繁華似錦還是一片枯木,我都沒有資格去窺探。

偶爾你看向我的那一眼就像是贈與了我一支玫瑰,大家總是喜歡描寫月亮,我也喜歡,雖然你不是我的月亮,但有一刻你的月光確實照在我的身上。這種愛讓我感到痛苦,可我卻願意承受。 有一天你光臨了我小小的庭院,你開始觀賞起我的花,你誇我很可愛說我很好,那時我真覺得自己要飄起來了,你這樣是不是也代表你也有點喜歡我啊。 你停留的時間有點長了,我已經暗暗做下了決定,我決定開墾我的庭院,因為我不想讓你這樣委曲求全的在這小小的空間裏,我決定要用更多的愛去澆灌。 你好像有點紮根的意思了,因為紮在我的心上感覺有一點痛苦卻很開心,我想你願意留在我身邊對嗎? 你突然走掉了,沒有一次猶豫的就走了,你曾經待過的地方有了一個大坑,走的那麼急。 後來我聽說你的那一朵花開了,你那麼著急的離開可能就是為了她吧。

我的願望很簡單,就像小王子一樣隻守護一朵玫瑰花就夠了,可我隻能感受你留下淡淡的印記,淡淡的一直彌漫在我身邊。

今天我照了照鏡子,一晃眼發現自己不再是18歲了,我都快25歲了,我的青春已經開始了一部分。可事實上我甚至都沒有做好迎接二十歲的準備,我一直以為我的二十多歲可以看遍千山萬水,看盡落日餘暉,可是我現在才發現,我還隻是一個小孩子,可我總活在過去總覺得我還很小,走在路上隱隱約約感受得到了秋風,又快到了我們相遇的季節。我愛的少年我們還會再見嗎?

該怎麼描寫我對你的喜歡呢,文字好像已經不能表達出我對你的喜歡了,朋友問我為什麼年少喜歡的人如此難忘,我說:當然難忘嘍,人終會為年少不可得之物困其一生,因為年少的喜歡時純粹的,沒有雜物的,沒有權衡利弊的,是發自內心的,青春之所以那麼難忘就是敢為愛去癡狂,很多人從那之後就很難再喜歡上其他人,但你別忘了,人也終會因為一時的風景而解開其一生困惑。

你要寫暗戀就不能隻寫暗戀,你要寫與他擦肩而過時麵部的漫不經心和內心的波濤洶湧,要寫與他對視時躲閃的眼神,要寫一個人在深夜裏哭紅的眼睛,要寫每次上課的路上都期待的偶遇,要寫籃球場上不敢遞給他的那瓶水,要寫他途徑我的青春而我僅憑著一腔熱血看著他也走了很久的路,當然,還要寫心中的執念與不甘,寫自我感動的文章,寫他每次看向我時我陷入的自卑,寫著不被他知道的喜歡。是擦肩而過後碰撞的瘋狂心動,是人群中尋找他的背影,是不經意間對視的開心與激動,是暗藏的情愫,是日日夜夜的想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