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師針對被告律師的觀點又提出了反駁意見。他認為,本案的焦點是執行合同、是遺產糾紛,所以隻能運用《繼承法》的規定。至於任小凡的所謂“第三者”行為不屬於本案的主題,與本案無關。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原告的主張顯然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可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東西,老百姓卻不認同,這在庭審中從老百姓表現中可以看出來。原告方發言時,旁聽席上是一片責罵聲,被告代理人發言時,則是長時間的掌聲。
休庭時,旁聽群眾圍住了任小凡,謾罵甚至廝打,要不是法官們挺身而出,任小凡恐怕連門都出不去了。……
針對庭審的這樣一個全過程,程忠傑不再堅持自己的觀點了。雖然沒有做出判決,可判決的結果他已經看到了。
“什麼結果?”於江波問程忠傑。
“法院迫於社會輿論的壓力,肯定會判任小凡敗訴。”
“不見得吧。”於江波說,法院法院,應該以法辦案,如果偏離了“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那法院就是人情院了,而不是法院。當然了,法院也有為難的地方,他們要按《繼承法》的規定判決肯定沒有任何問題,可是在老百姓的眼裏,那就是支持“第三者”,提倡“包二奶”這種不良的社會風氣。說穿了,這個案子的宣判,是一場“情”與“法”的較量。
“所以,”程忠傑說:“法院會迫於輿論的壓力和民眾的呼聲而選擇‘情’,不選擇法,這就是我們的法律不完善的地方。”
“不管怎麼判,鍾祥元也是一個新聞人物了,所以……”
“我知道你要說什麼了,”程忠傑說:“你口口聲聲要講‘原則’,講“法’,可是關於鍾祥元的烈士問題,你肯定還要堅持你的觀點的。”
“是。這是兩碼事,法院宣判應該講‘法’,而我們在鍾祥元這個‘烈士’的問題上,應該要講個‘情’字。”
程忠傑不得不在心裏服了於江波,他想,如果於江波在好多問題上,譬如拒賄、提拔幹部的問題上也這樣適當地運用一下這個“情”字,恐怕這次上省裏當省委副書記這事兒,也不用我老程這麼費心了。不過,你要把於江波這個敢打敢闖、心直口快的個性拿掉了,他就不是於江波了,而金州市的今天也不會是這個樣子了。
“哎,程市長!”於江波起身給程忠傑的高腳酒杯裏添上了金州幹紅說:“在我的辦公室裏,我要把你招待好,免得你在背後罵我,於江波這家夥,一點人情味也沒有。”
程忠傑摸摸凸起的肚子嘿嘿嘿笑了,他說:“實話實說,於書記,在鍾祥元這個問題上我是犯了一個錯誤,我要向市委檢討。”
見程忠傑說出的是肺腑之言,於江波走過來和程忠傑坐在了一個沙發上,他像過去一樣在程忠傑的肚子上砸了一拳頭說:“老兄呀,向小弟我檢討就行了,別把這個問題在市委常委會上提了。……你說呢?”
“我明白。”程忠傑也像過去一樣,誠懇地拉起了於江波的手說:“老弟呀,咱倆可真是,哎……”
“別,”於江波又搗了程忠傑的肚皮一下:“我們倆就取長補短吧。”
“這話好,我愛聽。”
“你不希望我滾出金州了吧?”
“我希望你早一天‘滾’出金州。”
“為什麼?”
“你裝糊塗了吧?”
“嗯?”
“中央派下的考查組已經到省裏了。”
“考查吧,我不動也好。也實話實說,我可真有點離不開新城了。還有好多事兒沒幹完呢,比方說引水工程還沒有完全完工。還有如下崗職工的再就業問題、幹部的素質有待提高等等。”
“引水工程已經到最後關頭了,要不了多少日子就要開閘放水了,你就是趕不上全線貫通的那一天走了,也會回來嘛。金州的事還有我們呢,你走了,你的思想,你的方針和計劃不會變,要變嘛隻能往更好的方向變,再說了,去省城四百公裏,也就幾個小時的時間,我會及時給你彙報的。”
沒等於江波回話,程忠傑竟放聲大笑起來,惹得於江波也笑了起來。“真好笑,於書記,我程忠傑是不是等不及了……”
“不是!程市長,你的為人我還不知道?你不是那種人。”
“為啥不是?你難道忘了,那年你還未到金州上任,我就去向你伸手要官了。”
“沒忘記,可是,你哪是要官呀,你是想要個做事的環境呀。再說,你這個市長,60%的因素是省委和陳書記、劉省長的意思,30%的因素是你自己幹出來的,我嘛,充其量隻有10%的功勞。”
兩個老朋友又一次拍肚捶肩、哈哈大笑起來。
這是他們近些日子沒有過的場麵,他們的心又緊緊地靠在了一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