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怎麼辦?
我說:不知道,反正你這樣是掙不到錢的。
他說:醫生說,要做手術就這兩個月,要不就來不及了。
我說:那怎麼辦?小安,你有沒有五萬塊?
他看著我,我看著他,他肯定覺得自己很傻。
然後我們沉默。
他又哭。一米七八滿臉稚氣的大個子在哭。
我忍不住了,說:你不能想想別的辦法?
他說:什麼辦法?要是能弄到五萬塊,搶銀行也可以!
我看著他,說:那就去偷吧!
他愣愣看著我,問:偷什麼?
我說:笨,當然是偷錢。
我們就這麼決定了。
我告訴他,某個小區的某家人很有錢。而且平時除了晚上,沒有人在家的。我想辦法,大概可以弄到鑰匙。
他沒問我為什麼會弄得到鑰匙,在他簡單的心理中,我是可以做到任何事情的聰明人。
但我非常小心,我可不想讓我們在初二便去坐牢。
我認真地查過了我爸爸書架上的刑法書,上麵說,十八歲以下偷竊不算犯罪,不會判刑。
我們約好星期二去偷錢,我說,那一天,那家好象沒人。
分工是,我們一起進去,他在門口守著,我去找錢。
心裏塞滿了這個念頭,我苦苦地熬過了大半星期。再過兩天,就是星期二了。
陳小明有些緊張,但明顯他也沒有別的辦法。
星期六,星期天,星期一。
星期一上課時,我有些坐立不安,一想到明天就要去做件很危險的事情,我就忍不住有些神經緊繃,但間雜著一些好奇和冒險的熱望。
下課後,我去找陳小明。
他沒有擺攤,也沒有在家。
我氣惱得要死——明天就要行動,他居然跑得無影無蹤。
帶著一肚子火回家,想明天見到他就惡狠狠地罵他一頓再說。
進家門時覺得有些怪怪的——
看見父親的臉,才發現哪裏怪怪的——他與媽媽今天居然沒有吵架砸東西——媽媽坐在沙發另一端,兩個人臉上都很嚴肅。
小安,你過來。爸爸說。
我走過去,看著他,發現他手臂上綁有紗帶。
媽媽說:小安,今天有賊闖到家裏來了。他居然有我們家的鑰匙——想要來偷東西,你爸爸去抓他,被他拿刀子劃傷了手。
忽然覺得天旋地轉。
我聽見自己空洞的聲音問:他呢?
爸爸說:我已經把他扭到派出所去了。那小子真奇怪,一看到我手受傷就慌了,可能是個沒什麼經驗的小毛賊吧。
我默默地回到房間裏,把門關死。
隱約聽見父母在門外說:小安,你要注意安全啊,我們明天去換鎖,你的鑰匙要自己收好,不要讓壞人拿到。
我一下子癱倒在床上。
天亮時我還是瞪著天花板。今天星期二。
爬起來去派出所。一個滿客氣的警察叔叔說,已經送到區公安局去了,因為是搶劫嫌犯,所以涉及到起訴的問題。
我趕到公安局。他們不讓我進去。
我站在那個有巨大國徽的大門口,手足無措。
最後我隻能回家。
父母又在吵。我順手抄起門口的椅子砸了過去,嘩啦一聲,客廳的玻璃茶幾碎了。
我看見他們萬分不可置信地瞪著我。
住嘴!你們兩個王八蛋!我有話要說!我大聲地吼出來。
我有生之年,他們終於安靜了。默默地坐下來。
我說:陳小明是我同學。是我讓她來咱們家的,鑰匙是我給他的,他媽媽生了重病,沒有手術費,我跟你們借過錢的,你們不給。
我的聲音前所未有地響亮,可能邏輯上有問題。但我努力地講清楚了。
他們麵麵相覷。
我說:爸爸,求你去公安局把陳小明救出來。是我害他的。
爸爸走過來,憐憫地拍拍我的頭,說:小安,你瘋啦?如果去這樣講,你就是共犯啊。
我那個學法律的父親有鐵血邏輯。
隻是盜竊吧?對吧?我們不到十八歲,不會是犯罪的。我推開他的手哭著喊出來。
爸爸看著我,表情很奇異。然後他說,沒事的。不會被判刑的。
我相信他了。
我相信一個大人的話了。
我困倦得要死。終於睡著。
我想我一定是睡了半個世紀那麼久。或者,我醒來時已經是在火星上了。
因為我醒來時在法院看到了陳小明。
我沒法旁聽,因為是涉及未成年人犯罪,不公開審理,而且,我也一樣未成年。但判決是公開的。
他因搶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那個法官說,這是搶劫罪的最低刑期,還是念其動機和年齡不足十八歲才特別從輕判決的。
我呆呆地看著他時,他正好被押著從法庭出來。他倒是一副努力微笑的好表情。還努力地朝我擺擺手表示不用擔心。
他被法警帶出法院門去了。我什麼話都來不及說。
我隻能惡狠狠地望向父親。
小明沒有到十八歲,憑什麼他們要判他刑!不是說未滿十八歲就不是犯罪了嗎?我虛弱地咆哮。
父親憐憫的眼神盯著我。
我想我被法律打敗了。
我是法盲。
可是天殺的法律!——我怎麼會知道搶劫不滿十八也可以定罪的?我怎麼知道隻是因為攜帶刀具盜竊就可以定為搶劫罪的?
更重要的是,我怎麼知道他媽的陳小明會帶著刀來我家?我怎麼知道那混蛋明明和我說好星期二兩個人一起來卻偏偏要星期一一個人跑來?
陽光刺眼得真可怕。
最後。
我好象又睡著了。做了漫長的夢。這一次可能睡了一個世紀,或者在遙遠的冥王星上醒來。
醒過來時,夜色很深了。我在去陳小明家的路上。
我不知道去那裏做什麼。也許隻是想去看一看而已。
站在樓口,忽然又想拔腿就跑。
然後我被一隻粗壯的手抓住。回頭一看,是陳媽媽。
我忽然惶惑無比。我不知道該怎麼跟她道歉。
但她微笑著。把我拽進家裏。
小安,快進來坐——這麼晚了,餓了吧,我給你煮碗牛肉粉。她說。
我呆坐著,看她把粉端到我麵前。我想,那粉裏麵一定有毒。
我想我是願意被毒死的,所以我努力地吃完了那碗粉。也許因為我很餓,也許因為裏麵有毒藥,味道相當好。
吃完後我坐著,靜靜地等死。
她坐下來對我說話,我聽著,卻覺得空蕩蕩的。
她說:小明說,小安是好朋友。他很感謝小安。對不起小安,小明對不起你,他和你這麼好朋友,還跑到你家去傷害你爸爸,你一定要原諒他啊,那孩子隻是急壞了……
她後來的話我都不記得了,我隻知道,陳小明那個笨蛋甚至都沒有對他媽媽說,這計劃是我設計的。
我也隻知道,那個笨蛋說他不想連累我。
我出門來。
街上很熱鬧,這燈火分明的城市。
車流駛過街道的聲音,商廈裏打折的通告,小販們的吆喝,吵得要死。
那些閃爍的霓虹燈,一驚一乍地變紅變綠,也吵得要死。
這城市,這麼吵,裝下了這麼多分貝的噪音,為什麼就是盛不下象我這樣一個普通少年的簡單十四歲?為什麼盛不下一個笨蛋幾乎沒有要求的普通生活?
我覺得自己被溢出來。正一滴滴往不見底的深處掉下去。
我想我真的是在沒有人看見的地方凋謝了。
我忽然想起來,我還沒有跟陳小明解釋過我為什麼打了張杉杉。那家夥死心眼,一定會認為我欺負女人。
但如果我去解釋,那笨蛋會更傷心的。
我跌跌撞撞,於這城中錯蕩。
刺眼如陽光的白光閃過。
突然這喧囂的城市靜下來了。
我一個人,站在馬路中央,四麵是刹那沉睡了的車流。一個司機伸出頭來朝我嚷嚷些什麼,我也一句聽不到。
那些惡心的霓虹燈也全部變成了沉默的灰燼。
簡直就象死城。
靜得可以聽到血液從心髒出發,奔向身體各個細節的聲音。
我忽然歇斯底裏地喊出一句很無厘頭的話來:
陳小明——張杉杉是個蠢女人——
然後,我就在十四歲這一年的秋天痛哭失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