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的林鴻俊,可能算不上多優秀的人才(按現在標準,三十了還沒畢業,除非是博士),但他到底接受過一些新思想的熏陶,加之對於文學的愛好,他和廬隱便有了交流的平台。《斷鴻零雁記》、《玉梨魂》這種淒美愛情故事,最能打動少女心。
廬隱時年尚幼,情竇初開(未必真正知道情為何物,但她已經知道爭取戀愛自由權),為戀愛衝昏頭腦,毅然要和林鴻俊在一起,加之其性格反叛,母親始一反對她同林鴻俊的交往,她更是偏要把愛情進行到底。
所謂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母親的反對,更多的是為女兒的未來著想,是人之常情。試想,沒錢,沒家底,年齡又大,前途未卜,空有一腔浪漫,這樣的男人,能不能要?說白了,嫁給他,圖什麼?魯迅先生都說,人必生活著,愛才有所附麗,愛情太虛無,年輕人,一旦陷入愛情至上的情感漩渦中,在愛情裏找人生的意義,往往最終吃苦的,是自己。
從這第一次的戀愛,我們就可以隱約感覺到,在戀愛這件事兒上,廬隱始終讓自己保持著一個反抗的姿態。這姿態裏,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氣,當然也有一種奇異的固執。現代心理學所謂的羅密歐與朱麗葉效應,放到廬隱這正合適--家長愈反對,戀人的愛情愈堅固,廬隱最終還是同林鴻俊定了婚。
但母親這時不忘製約,她的意思是林鴻俊大學畢業,落實工作後,再真正談婚論嫁。由此可見,廬母對女兒,並非不關心。反倒是廬隱自己,對於婚姻大事,有點草率。百年前反觀百年後,如今男女戀愛,走相親之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隻要知根知底,門當戶對,成功率反而高,未來生活反而極有可能很幸福。為什麼?人生觀價值觀相投。因此,有人願意幫你包辦,隻要合情合理,有何不可?自由戀愛,光憑感覺,往後生活,柴米油鹽,如何維係?戀愛非空中樓閣,身處其中,更非吸風飲露,辟穀修仙,要求經濟基礎,有何羞愧?廬隱此時全然不顧其他,隻求一時之感覺,戀愛,也就是失敗了一大半。
然而廬隱的戀愛自由路還沒有完,等到林鴻俊畢業,正式提出結婚之時,廬隱卻因厭惡其想做國家文職公務員,而斷然提出離婚。林鴻俊起先不同意,在廬隱反複堅持下,林某隻能就範,同意解除二人婚約。
廬隱何等幸運。與其同校的女生李超,就曾因抗拒家庭包辦婚姻,而被父兄斷絕經濟援助,最終愁病交加,悲慘死去。廬隱卻是來去自由(雖然社會輿論的壓力是有的),蔑視流俗,自結自解,快意恩仇,好不痛快。
可婚姻大事,想訂便訂,想解便解,這在今天看,雖然稀鬆平常,但到底有點“此人做事不經大腦”之感。當然,此事放到民初時刻,女子有這般舉動,更無異於在俗世拋下炸彈,震動無數平凡人。廬隱的戀愛自由婚姻自主之路,走到這兒,已經算夠味夠勁了,女子權力,得到了充分的彰顯。
愛情降臨的時刻,不由得人來定奪。眼角眉梢,起承轉合,命運的蹊蹺,我們隻能描摹。
1921年,廬隱早期重要作品《一個著作家》(這是廬隱的第二篇小說),發表在革新後的《小說月報》第12卷第2期上:青年數學家邵浮塵天分高,地位低,無父無母,飄零孤寂,隻有沁芬與之相愛,安慰人生。可沁芬父母,卻嫌浮塵貧窮,一手包辦,逼沁芬嫁給富佬。浮塵卻全然不知,隻日日在旅館埋頭苦幹。一日,沁芬去旅館找浮塵,請求他原諒,不料羞憤之下,口吐鮮血,不省人事,幾天後死去。浮塵得知沁芬去世消息,變為狂人,跑至醫院,在沁芬住過病房裏刺胸自盡。
這樣兩敗俱傷的悲劇結局,仿似羅密歐與朱麗葉,隻是在這裏,促使戀人赴死的是封建家庭的包辦婚姻,而非家族舊怨。
在現實生活中,廬隱行走在曆史的轉折處,且控訴且躲避,可一抬頭,還是撞到了的包辦婚姻這堵牆。
廬隱的第二番愛情傳說,是與北大法學男生郭夢良墜入情網,這戀愛大抵符合校園愛情模式:北大找女師大,男才配女貌(當然,女的也很有才氣)。再加上又是福建老鄉,更親近了一層,他們在一起組建社團,有了接觸,產生了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