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張幼儀:後來,終於明白什麼叫愛(2)(1 / 1)

兩人結婚之時,張幼儀應男方要求,穿了紅白混合的粉紅色禮服,禮服有很多層絲裙,最外麵一層粉紅裙繡了幾條龍,張幼儀還戴了中式頭冠,亦土亦洋。

1920年,張幼儀去歐洲與徐誌摩團聚,他們曾去巴黎的百貨公司購物。徐誌摩幫張幼儀挑了一些外國衣服,相比之下,張從家裏帶來的服裝“全都不對勁了”。

衣食住行,“衣”字打頭陣,張幼儀在裝扮上的落伍,使得“洋氣”的徐誌摩頗不能接受了。

徐誌摩曾邀請過一位“明小姐”,去他和張幼儀在劍橋的家中吃飯。這位明小姐頭發剪得短短的,塗著暗紅色的口紅,穿著一套毛料海軍裙裝。可她偏偏有一雙擠在兩隻中國繡花鞋裏的小腳。這讓張幼儀很震驚。事後徐問張對明小姐有什麼意見,張答道:小腳與西服不搭調。徐隨即尖叫:我就知道,所以我才想離婚!

無論這一場景,是徐有意或無意為之,在徐的眼裏,張幼儀永遠是落伍的(雖然張是大腳)。小腳西服事件發生後,徐誌摩便不辭而別,直到半年後出現在德國,徐張二人離婚。

張幼儀家底殷實,離婚後,她奮發圖強,在銀行裏做到副總裁的位置,事業上已經算是很成功。於此工作之外,她開服裝公司,出任總經理,涉足時尚業,最大的目的當然是為了賺錢發展事業,但其內心深處,恐怕不是沒憋著一股勁兒,當年的小腳西服事件對她的影響,延續良久。這裏麵大概是有一種可愛的倔強:說我土,我偏要引領時尚潮流。

張幼儀執掌的雲裳服裝公司,是中國第一家新式服裝公司。獨特的立體剪裁法,一改中式服裝扁平的狀貌,在上海灘風靡一時。服裝店開張的時候,徐誌摩和陸小曼曾前去祝賀,還拍了照片(當時我年紀尚小,觀後不禁愕然:這正牌妻和前妻的關係,好像還不錯啊。半晌才轉過彎,誌摩和幼儀離婚之時,癡戀的是L女士,小曼屬於後來者,並不在情敵之列,故理應情同姐妹)。

與小曼成婚後,誌摩的生活,苦樂參半。他同幼儀偶爾還有聯係,她堅持照顧徐的父母,徐的母親在她那裏“各事都舒服,比在家裏還好些”。不知道此時的徐誌摩,會不會對這個自己曾經傷害過的、隱忍堅定的女子心懷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