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蟻吃了我的數據”

近來學術造假成了中國媒體上的一個熱門話題。這其實是一個世界性的現象。例如,據估計在英國每年大約有50起嚴重的學術造假案件,為此英國政府在2006年4月成立了研究誠信辦公室專門處理這一問題。《英國醫學雜誌》前主編理查德?史密斯(Richard

Smith)曾撰文指出,虛假的研究成果經常出現在全球3萬多種科學期刊上,期刊編輯即使發現了造假,也很少會撤銷論文或通知造假者所在的機構。即使造假者所在機構獲悉了造假,通常也不願做出處理,甚至幹脆將其掩蓋下來。

據《華爾街日報》報道,史密斯本人曾經為了調查一起學術造假案而花費了十幾年的時間。1992年,《英國醫學雜誌》發表了印度醫生拉姆?辛格(Ram

B.

Singh)的一篇論文,論文中聲稱在對406名心髒病患者進行試驗後發現,吃纖維、水果和蔬菜能顯著降低因心髒病發作而死亡的概率。這篇論文發表後,被引用了200多次。1994年辛格又在《英國醫學雜誌》發表了一篇相關論文。辛格還在《柳葉刀》等刊物上發表過幾十篇論文。

1993年,史密斯收到了兩封來信,對辛格的研究表示懷疑。第一封信指出,辛格居然在1992-1993年的18個月內發表關於5項臨床試驗的論文,其中3項涉及400多名患者,這是如何做到的?另一封信則懷疑辛格是對病人采用了多種療法,但是在寫論文時則是分開來寫,每篇隻報告一種療法的結果。

史密斯請一名統計學家分析辛格論文中的數據看是否有問題,但是該統計學家提出要對原始數據進行分析才行。辛格在1994年又向《英國醫學雜誌》投了幾篇稿件,史密斯乘機向其索要論文的原始數據。過了8個月,辛格寄來了一箱子其中一篇論文的原始數據,史密斯轉交給統計學家分析,但是因為數據是手寫的,需要花大量的時間將它輸入計算機才能做分析,因此分析工作被耽擱了下來。

2年後,統計學家提交了初步的分析結果,認為其中充滿了統計錯誤和自相矛盾之處。史密斯在1999年向辛格寄去一封信,要求他對此做出解釋。辛格拒絕回應這些指控,在答複中聲稱,他無法提供他的其他研究的原始數據,因為記錄這些數據的紙張都被白蟻給吃了!

之後史密斯向印度醫學研究委員會報告了這一事件,後來得到答複說,辛格論文中的數據的確很可疑,但是他們無權對他進行處理。最終,《英國醫學雜誌》在2005年7月就此事發表了社論,指出有合理的依據懷疑辛格1992年論文的有效性,而他的1994年論文中的數據是捏造的或者是經過竄改的。

在接受《華爾街日報》記者的采訪時,辛格承認論文數據有一些不規範和疏漏之處,但是否認有造假行為。他還讓記者看了他的辦公室中白蟻活動的痕跡,據稱白蟻吃掉了一個木製書架和放在上麵的手寫記錄。辛格的印度同事也表示對辛格的同情和支持。

但是辛格的國際聲譽顯然受到了極大的影響。辛格自稱現在已無人邀請他參加國際會議。而發表過辛格論文的其他國際期刊也在調查他的論文,有的已決定撤銷其論文。

除了辛格1994年論文有原始數據可供分析因此能夠認定其有假,他的其他論文因為原始數據據稱已不存在,也就難以下一個定論。那麼國際學術界、學術期刊在沒有充足的證據表明辛格在其他研究中作假時如此對待辛格是否合適?是否是在對科研人員實行某些人所反對的“有罪推定”?

有罪推定和無罪推定本是法律用語,指的是在沒有證據證明或證偽某個犯罪嫌疑人時,如何做出判決。在古代社會普遍實行的是有罪推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沒有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就會被判定有罪。而在現代社會則反過來,即使犯罪嫌疑人沒有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但是也沒有證據證明其有罪,也不能判定其有罪,否則便會被認為侵犯了人權。

科學研究同樣注重證據,同樣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但是在科學研究中主張者不是檢察官,而是論文發表者。科學的懷疑和實證精神把舉證的責任放在了發表者身上。發表者有責任證明自己的研究成果是真實可靠的,並被要求在若幹年內保存好原始數據,一旦受到質疑,就應該出示進一步的證據,特別是原始數據,來澄清自己。如果以學術秘密為借口拒絕出示原始數據,或者以沒有保存原始數據、原始數據丟失了等理由無法出示原始數據,那麼將會被認為其成果有假,該研究者將因為無法證明自己的清白而喪失信譽。

弄虛作假是科學上的最大犯罪,從這個意義上說,科學研究實行的是“有罪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