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中國古代同性戀一觀(1 / 2)

在我國的曆史典籍中,曾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情。當殷商政權傳至成湯的嫡長孫太甲時,實際上的國家權力掌握在最高執政官伊尹手中。太甲繼位後,“顛覆湯之典刑”,胡作非為,於是伊尹把他放逐到桐(今山西萬榮縣境),自己則代行天子職務,此間伊尹為太甲作了《伊訓》、《肆命》、《徂後》等訓詞,講述天子應如何為政。太甲在桐宮中,把伊尹的訓誡整整學習了3年,終成正果,願意“悔過返善”。伊尹將太甲接出複做天子,殷商的政治又出現了清明的局麵。《尚書·商書·伊訓》曾記載了訓詞中的“三風十愆”說,伊尹道:“卿士有一於身,家必喪,邦君有一於身,國必亡,臣下不匡,其刑墨。”如此厲害的“王風”係指:“巫風”、“淫風”、“亂風”,其中“亂風”內含“四愆”,第一愆便是“比頑童”。一些朝代的史學注疏家們都把“三風十愆”中的“比頑童”說法,視為是我國“孌童癖”發生的最初實例。劉達臨先生認為,盡管有“孌童始於黃帝說”,但因黃帝存在的本身就緣於幾分神話,使人疑之為曆人偽托,故把《尚書》中的記載,視為“孌童癖”之初始,還是比較有把握的。

這說明其實在殷商時期就已經有了同性戀和對同性戀的限製了。不過,藝術往往是對當時道德的反抗,也是對當時民風的記載。我們在《詩經》中就可以讀到對同性戀的讚頌:

《詩經·邶風·泉水》載:“孌比諸姬,聊與之謀。”

這裏的“孌”,指貌美的童子,那時道家有“孌童姹女”說,認為與少男少女發生性行為可以從中得到補益。這大概是“孌童”興起的原因之一。

據記載,在周朝就有同性戀者了。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就有了崇尚男風的記載。“龍陽之好”的故事便是一例,《戰國策·魏策》載:

魏王與龍陽君共船而釣,龍陽君得十餘魚而涕下。王曰:“有所不安乎?如是,何不相告也?”對曰:“臣無敢不安也。”王曰:“然則何為涕出?”曰:“臣為王之所得魚也。”王曰:“何謂也?”對曰:“臣之始得魚也,臣甚喜,後得又益大,今臣直欲棄臣前之所得矣。今以臣凶惡,而得為王拂枕席。今臣爵至人君,走人於庭,辟人於途。四海之內,美人亦甚多矣,聞臣之得幸於王也,必褰裳而趨王。臣亦猶曩臣之前所得魚也,臣亦將棄矣,臣安能無涕出乎?”魏王曰:“誤!有是心也,何不相告也?”於是布令於四境之內曰:“有敢言美人者誅。”

翻譯過來就是:有一天,魏王和他的男寵龍陽君一起釣魚。龍陽君釣了十多條魚時,突然放聲大哭。魏王問他為什麼,龍陽君說,當我釣到第一條魚時,我高興極了,可是當我釣到第二條魚時,卻將第一條魚放之於海了,於是我想到了自己,你想想看,現在我受寵於你,位極人臣,人們都怕我,可是四海之內漂亮的人那麼多,人們會千方百計地討好於你,有朝一日我也會像第一條魚一樣被你棄之於海的,想到這裏,我怎麼能不傷心呢?魏王說,你有這種想法,為什麼不早點說呢?於是頒布一條命令:如果有人敢在王的麵前提出另一個美貌者,就要滿門抄斬。這個故事裏的人物多少有點像《白雪公主》裏的皇後。

《說苑卷十三·權謀》雲:

安陵纏以顏色美壯,得幸於楚共王。江乙往見安陵纏,曰:“子之先人豈有矢石之功於王乎?”曰:“無有。”江乙曰:“子之身豈亦有乎?”曰:“無有。”江乙曰:“子之貴何以至於此乎?”曰:“仆不知所以。”江乙曰:“吾聞之,以財事人者,財盡而交疏;以色事人者,華落而愛衰。今子之華,有時而落,子何以長幸無解於王乎?”安陵纏曰:“臣年少愚陋,願委智於先生。”江乙曰:“獨從為殉可耳。”安陵纏曰:“敬聞命矣!”江乙去。居期年,逢安陵纏,謂曰:“前日所諭子者,通於王乎?”曰:“未可也。”居期年。江乙複見安陵纏曰:“子豈諭王乎?”安陵纏曰:“臣未得王之間也。”江乙曰:“子出與王同車,入與王同坐。居三年,言未得王之間,子以吾之說未可耳。”不悅而去。其年,共王獵江渚之野,野火之起若雲蜺,虎狼之嗥若雷霆。有狂兕從南方來,正觸王左驂,王舉旌旄,而使善射者射之,一發,兕死車下,王大喜,拊手而笑,顧謂安陵纏曰:“吾萬歲之後,子將誰與斯樂乎?”安陵纏乃逡巡而卻,泣下沾衿,抱王曰:“萬歲之後,臣將從為殉,安知樂此者誰?”於是共王乃封安陵纏於車下三百戶。故曰:“江乙善謀,安陵纏知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