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紀,西方社會對同性戀問題開始爭議,並成為一個學術問題。人們爭論的焦點是同性戀是否屬於精神錯亂一類的問題。英國精神病學協會出版的《精神錯亂診斷及統計手冊》對同性戀的歸類可以反映這種軌跡:最早的分類是把它歸於具有性病態的精神病個性,第一版它被劃歸為“反社會和個性混亂”一類,第二版則把同性戀歸為性變異,並列在“個性錯亂和某些其他非精神病的精神錯亂”一欄下。這些變化表明人們的態度在逐漸變化,對同性戀的寬容從醫學界發展到整個社會。
美國人的研究在20世紀總是引領世界潮流,在同性戀問題上也一樣。1947年4月,這是同性戀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個時期,美國精神病學協會對同性戀作了曆史性的總結,認為不應把同性戀歸為“精神錯亂”一類,為此他們創造了“性意向混亂”一詞,並作如下敘述:“這一範疇是指那些個體,他們的性興趣主要指向和他同性別的人。他們想改變自己的性意向,並且因此而陷入混亂和矛盾之中。這個範疇和同性戀不同,後者並不必然地構成精神錯亂。同性戀本質上是性行為的一種形式,和其他性行為形式一樣,它不是精神錯亂,不能歸為神經錯亂一類。”
美國學者福德和比茨在20世紀50年代初期研究了除美國外的76個社會,發現64%的社會至少是承認社會上某些成員的同性戀活動,並視之為正常現象。如新幾內亞的克拉基、澳洲的阿蘭達、北美洲的西畦斯等等,男性多有雙性戀傾向。當然,在剩下的36%的社會中,同性戀者還是被禁止的,要受到道德與法律的製裁。
美國性學界的先驅金西教授在50年代末發表的《金西性學報告》則更為驚人:在美國社會,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男人表示,在他們的一生中,曾有過一次以上的同性性行為。這使人們失色,轉而變為內心的歡喜,因為人們發現,其實每個私藏的行為都差不多,可以不受道德的譴責。這是統計學上的一次勝利,它竟然將神聖的道德推翻。人們似乎不再相信“真理是掌握在少數人的手裏”,不再信仰“唯一”的上帝的法則。
這是一次倫理上的失陷。顯然,金西的報告並非價值判斷,但人們將概念偷換了。為何這樣說呢?舉個例子,一個人的一生中,總會有一次或數次惡行,這雖然不能說明這個人是惡人,但是,也不能說因為人人都曾有過惡行就說惡行也是好的,是善的。同性戀問題也一樣。人們應該從本體上來研究,而不應該過分地相信現象。但是,事實上,在同性戀問題上,現象影響了人們對其本質的認識與態度,更何況其本質是模糊的、可疑的、不可深究的。
於是,從60年代的“性革命”開始,西方同性戀者活躍起來了。他們不僅組織了一係列的團體和運動爭取其合法地位,還形成了一股不可忽視的政治力量。例如,美國舊金山是同性戀者的重要聚居地之一,同性戀者約占該市總人口的10%左右。每年6月的最後一個周日,都有數以10萬計的同性戀者集會,慶祝他們的自由日,他們舉行遊行、運動會以至“選美”等等。1982午,當舊金山市市長範士丹否定了市議會通過的承認同性戀的家庭倫理地位的《同居法案》時,同性戀者被激怒了,他們立即組織了一場長達十多條街道的示威遊行,公開叫罵範士丹是“同性戀者的公敵”,並發動了一場罷免戰,在短時間內就征集了35000個讚成罷免市長的簽名,達到了法定的人數。雖然最後因為範士丹得到了80%以上選票的支持,罷免宣告失敗,但是同性戀者的政治能量在此可見一斑。許多時候,政界人物也不得不與同性戀者妥協,例如1984年美國洛杉磯市曾舉行了一次參加人數達萬人的同性戀大遊行,市長和議員們也參加了遊行,以表明他們支持同性戀的態度。
因為學者的支持和某些政要的幫助,以及同性戀者的運動,他們終於取得了勝利。1973年12月15日,美國精神病學會又通過決議,將同性戀從“精神障礙”分類中取消。在1975年1月美國心理學會正式通過了一項關於同性戀的政策聲明:同性戀本身並不導致對判斷力、穩定性、可信賴性或一般社會和職業能力的損害。而且,美國心理學會呼籲所有的精神衛生專家發揮引導作用,消除長期以來將同性戀性傾向和精神疾病聯係起來的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