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說,凶手是十分囂張的,他竟然敢在鬧市街頭行凶!這一消息傳開後,在當地立即就炸開了鍋。群眾們可謂議論紛紛,心裏都感到很驚慌。很多人決定,在這件凶殺案告破以前,自己將不會再乘中巴車了。
警方麵臨著巨大的壓力,因為他們知道隻有盡快破案,將凶手繩之以法,才能讓民眾的情緒平複下來。這起凶殺案驚動了溫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長陳石春,他要求永嘉警方組織精幹力量,限期快速破案。
警方仔細分析過後,認為此案無疑是一起故意凶殺案。警方有三種理由這樣認為。首先一點就是,凶手準備了作案工具尖刀,這說明他是預謀作案;再者,據案發目擊者稱,凶手當時戴著墨鏡、口罩、帽子。顯而易見,凶手這樣做,目的就是為了掩蓋其真實身份。另外,經過查證,警方獲悉凶手是在甌北碼頭始發站上的車。他選擇在十字路口作案,表明他對死者的行車路線是非常熟悉的。
走出深山的可疑男子。
綜合案情特點,專案組認為,要想查明誰是凶手,就必須從受害者的矛盾圈著手,重點調查曾與死者鬧過矛盾的人。警方調查後發現,與死者錢小建素有嫌隙的主要有兩個人:一位是錢小建的前妻,一位是男青年麻春陽。
幾年前,錢小建與前妻離婚,法院將他們的女兒判給前妻撫養,而錢小建需要支付10多萬元的撫養費。不過錢小建隻給了1萬多元,這讓他的前妻非常不滿,多次向錢小建催要撫養費。他們兩人之間的矛盾很大。不過警方認為,僅憑這一點,其前妻雇凶殺人的可能性不大,況且也未發現其前妻有其他疑點。
至於另一位嫌疑人麻春陽,與受害人錢小建有著巨大矛盾。錢小建曾與麻春陽的妻子有過曖昧關係。麻春陽得知後,還曾雇人毆打過錢小建。那是發生在兩年前的事情所以他具備殺人動機。況且就在幾天前,他的妻子帶著女兒離家出走了,麻春陽就此遷怒於錢小建是很有可能的。麻春陽或許認為,他妻子的出走可能與錢小建有關。
最重要的是,根據目擊者對行凶者體貌特征的描述,麻春陽與其十分吻合。警方決定對嫌疑人麻春陽實施抓捕。這時候,麻春陽的手機已經關機,人也似乎突然間“蒸發”了。由此看來,麻春陽是畏罪潛逃了。
警方兵分五路,連夜對麻春陽可能的藏身之地——他的老家及其親戚、朋友家等——實施突擊檢查。不過令警方感到遺憾的是,在這些地方均未發現他的蹤影。他到底跑到哪兒去了呢?
直到8月29日淩晨,專案組才終於確定麻春陽躲在哪裏。他躲藏在甌海區郭溪鎮梅嶼村。警方立刻秘密進駐該村,對其實施抓捕。不過警方雖然仔細地搜遍了各個角落,依然不見麻春陽影子。難不成消息有誤,麻春陽並不在這裏?
警方又將視線向該村周圍轉移。警方通過調查,獲悉就在幾年前,麻春陽的姑姑曾在該村山邊包地種菜。他曾隨其姑姑在田邊搭建的木棚裏住過幾天。警方得知這一消息後,便迅速秘密趕往那裏!那裏原先的田地已成荒野,邊上的幾個木棚雖然還在,裏麵卻空無一人。然而,警方還是有了意外收獲,發現在木棚裏明顯有人待過的痕跡。如此看來,麻春陽極有可能躲進了田邊的深山裏。
隻是這裏的山形比較複雜,警方也一時不能確定麻春陽藏身的確切位置,所以也就放棄了大規模搜山的計劃。警方認為,隻要擺開陣勢,秘密把守在山下的幾個重要路段就可以了。因為麻春陽不可能長久待在山上,一定會下山來找東西吃。
就在當天上午9時許,警方苦守了數小時後,發現一名可疑男子。他鬼鬼祟祟下山來,好像生怕別人看見似的。警方還注意到,這人的右手臂上有刀傷。而據目擊者稱,作案者在行凶時曾被刀劃傷。警方斷定,這名可疑的男子就是麻春陽!
“麻春陽!”警官大喝一聲。那名男子忽然聽見喊聲,身子被嚇得一哆嗦,然後撒腿欲跑。不過為時已晚,刑警衝上前去,將其緊緊摁倒在地。接受審問時,被抓獲的男子承認自己就是麻春陽,同時也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
麻春陽為何殺人。
“人是我殺的!”麻春陽坦承。
據麻春陽交代,他之所以要殺害錢小建,是因為此人與自己的妻子有不正當關係。他發現這一點,是在2005年8月。當時他勃然大怒,雇人把錢小建狠狠地揍了一頓。錢小建受到教訓以後,就與麻春陽的妻子斷了來往。
不過盡管如此,麻春陽依舊懷恨在心。這莫大的恥辱豈能輕易放下?他總是這樣想:就這麼草草打了錢小建一頓,是不是太便宜他了?自東窗事發後,麻春陽與妻子的關係也越來越惡劣。但是他的妻子很倔強,從來不肯承認自己與錢小建有過不正當關係。還說麻春陽疑心太重了,平白無故冤枉了她。夫妻兩人多次鬧翻,就這事爭論不休。
也就在當年8月底,其妻再也忍受不住丈夫的折磨,一氣之下就丟下了年幼的女兒,離家出走去了。直到2006年5月,在家人和朋友多次勸說下,她才重新回到了家裏。夫妻兩人言歸於好,但事實證明,這不過隻是暫時的。
好景不長,兩人又吵起架來。麻春陽再一次提起了妻子那不堪的“往事”。妻子終於承認,自己確與錢小建有過不正當關係。接著她就提出了離婚,說跟麻春陽再也過不下去了。麻春陽拒絕了她。接下來的長達一年多的時間裏,夫妻二人始終彼此仇視著。
就在案發前幾天,麻春陽的妻子忍無可忍,再次離家出走了,這一次她還帶走了女兒。麻春陽心灰意冷,認為自己家庭之所以破碎,責任全在錢小建,於是就萌發了殺害他的念頭。
8月26日,即案發當天,麻春陽買了一把尖刀,還買來墨鏡、口罩、帽子等物。他精心把自己“打扮”了一番,然後混上了錢小建的中巴車。麻春陽殺害錢小建後,便於當天下午逃到了甌海郭溪鎮,躲進了梅嶼村邊其姑姑住過的木棚裏。
他在這個木棚裏待了一個晚上,便又向山裏轉移,靠吃幹糧充饑。他的計劃是,先避過風頭,然後再行潛逃。不過,他帶去的幹糧很快就吃完了,不得不下山覓食。他沒有料到,民警早已守候在山腳下。
(12)花季少女遇害:令人心冷的凶殺案
房門虛掩著,女孩求救著……但是鄰居們充耳不聞!他如此狡詐、歹毒,犯案後便不知去向。專案組苦苦追尋6年,才終於將槍口對準了他……
17歲女孩慘遭不測
沛縣縣城有一個小區叫明珠園小區,17歲女高中生露露就住在這裏。2004年3月8日中午,她跟弟弟從學校回到家,就忙著張羅起午飯來。他們的父母都在上班,所以午飯常常都是他們自己來做。
吃過飯後,樓下有人在喊她的弟弟,那是弟弟的同學。弟弟向姐姐打了聲招呼,然後就跑下樓去了。露露看了一眼鍾表,發現快到上課時間了,於是削了一個蘋果後,就準備鎖門上學。就在她打算關門時,一個大高個男子出現在她身後,說:“小妹妹,我有急事,能用一下你家的電話嗎?”
露露心裏並不情願,但她實在太善良了,不忍心拒絕,於是開門讓男子走進屋來。露露此時沒有想到,她以後再也回不到學校了。露露守在門口,等著男子打完電話後離開。那男子在電話機前撥了一陣號碼後,似乎沒撥通,然後就轉身要走。他在剛要出門的瞬間,倏地抱住了露露,並捂住她的嘴巴往裏屋拖。
“你敢出聲!我搶劫的,你家錢在哪?”男子聲音低沉、惡狠狠地說,“快說!”
麵對突發狀況,露露驚慌失措,拚命地捶打著這個男子。該男子將露露翻倒在地,然後死死掐住她的脖子,直到露露逐漸昏厥過去。這時,他又掏出事先準備好的繩子,將露露的雙手捆住。他在屋內翻起來,不過隻搜到了400多元現金。露露醒轉過來。他將露露拖進臥室,威脅說,“快把你家的錢拿出來,不然我就強奸你。”
露露嚇壞了,掙紮著、艱難地掙紮著……男子對這個隻有17歲的花季女孩施暴後,舉起了被打落在地的凶器,然後用力刺向了露露的氣管……
露露的父母下班後回到家裏,他們這個漂亮的女孩早已沒有了呼吸。
6年後槍指凶犯
警方對這起惡性凶殺案件展開調查,但是在很長時間裏,都沒到找到確切而明晰的線索。警方向被害人家的鄰居展開詢問,但是這些鄰居們並沒能提供有價值的線索。有的鄰居稱自己當時不在家,有的則稱自己隻聽到了女孩的吵嚷聲,不過當時沒有特別放在心上。
就施暴者的具體情況,沒有人能說出來。警方無疑碰到了一個大難題。不過偵查此案的人,從來都沒有放棄過。專案組曾行程20多萬公裏,進行外圍調查。5年後,專案組終於確定犯罪嫌疑人為高飛。此後,又經過了6個多月的精密部署,警方於2010年1月7日實施抓捕行動。在沛縣安國鎮雙樓村,高飛就躲藏在這裏。
上午11點,高飛正在院子裏的水井壓水。這時,兩支烏黑的槍口對準了他,這是沛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的兩名便衣刑警。他們向高飛亮名身份,然後掏出手銬將其銬住。凶殘、狡詐至極的凶手,終於乖乖就範。
長達20分鍾的冰冷
警方將高飛抓獲後,隨即展開審訊。1月20日,在沛縣公安局看守所,犯罪嫌疑人高飛交代了犯罪事實。警方問他為何選擇入室搶劫,答說自己賭博輸了錢,才想到去搶劫;問他為何膽敢在白天作案,答說他長期待在城市裏,知道一個樓層之間,相互不認識的現象很普遍。即使一家知道另一家遭遇不幸,大多也不會過問。高飛稱他就是因為認識到這一點,才下決心搶劫的。
“我從她家樓道出來時,遇到的人沒有一個問我找誰的。”高飛如是說。
警方在記錄中發現,從施暴者將受害者挾持到屋內,到高飛行凶後離開,用掉了整整20分鍾的時間。這段時間裏,房門一直虛掩著,受害人露露曾大聲呼救過,但是竟沒有人前來詢問。露露特意留下的門縫,沒有給她帶來生的希望。城市樓房雖然越來越多,也越來越高,人和人之間的關係卻越來越薄了。
如今案件雖破,但仍讓人思緒萬千。
(13)竹山殺人案:弱女殺死壯男之謎
她有的不過是瘦弱之軀,是如何殺害了體格健壯的男子?她又是怎樣將屍體拋到河中的?她是否有幫手呢?她的丈夫遠在外地打工,沒有人見他曾潛回過!那麼,這起殺人拋屍案究竟該如何破解呢?警方麵臨著一個艱難的考驗。
通話13次的號碼
竹山縣有個鎮叫做官渡鎮,鎮上有一條街叫官渡街。71歲的老婦王某就住在這裏。她有一個兒子黃某,雖已43歲,卻仍未結婚。母子二人住在一起。但是母親這天忽地意識到,自己已經有好幾天沒有見到兒子了。在2010年6月1日這天下午,老婦王某打去了報警電話,稱兒子黃某失蹤了。
警方通過調查得知,黃某家境一般,靠打工為生,其社會交往也比較簡單,沒有什麼不良嗜好,不過脾氣有些暴躁。失蹤前,黃某一直在附近一建築工地幹活。警方查看其臥室時,發現其日常用品、衣物和身份證件都在,看不出有任何外出跡象。
警方在調閱黃某手機通話清單時,有了重大發現:其失蹤當日,曾與同一個號碼通話13次,而且當日最後一次通話也是和這個號碼。警方意識到,這是一條重要線索,於是開始查詢該手機號碼的用戶。
經查,該手機號碼用戶為聶某,是位28歲的女性,租住竹山縣官渡鎮官渡街。警方認為,黃某失蹤極有可能與該名女子有關。辦案民警找到聶某,發現此人身高155厘米,看上去體形瘦弱,而失蹤者黃某則比較魁梧、健壯。因而,警方覺得實在難以將她與黃某失蹤案聯係起來。不過警方更加明白,辦案絕不能有半點主觀臆斷。
4顆舒樂安定片
在對聶某的相關情況進行調查時,警方得知聶某一家6口人:其丈夫肖某長年在外打工;公公婆婆均已70餘歲,婆婆雙目已經失明;她有兩個女兒,大女兒7歲,在讀小學,而咿呀學語的小女兒剛滿2歲。
在聶某接受第一次審訊時,警方並沒有取得什麼可喜的結果。不過警方沒有放棄,因為她在黃某失蹤當天,與黃某通話13次,這實在太不同尋常了。當警方第二次審訊聶某時,聶某的心理防線被擊潰,終於交代了這起案件的始末。
聶某稱,自己本住在官渡鎮小河村,與黃某家相距幾十公裏,未有什麼交往。大女兒長到5歲時,為方便其就近上學,這才租住到官渡街,與黃某一家成了鄰居。黃某至今仍是單身,便打起了聶某的主意。因為聶某的丈夫長年不在家,聶某獨守空房,就半推半就地與黃某產生了畸形的婚外情。
聶某本是逢場作戲而已,不過是為了找點感情寄托,但黃某卻不是這樣的,經常要求聶某與其私奔。聶某有家有室,怎麼能輕易答應呢?黃某見自己遭到拒絕,便惱羞成怒,甚至揚言要將聶某一家全部殺死,並將二人關係公諸於眾。在隱忍逃避和道德考量的雙重煎熬下,聶某不堪重負,萌生了殺機。
5月27日8時至21時,黃某先後13次給聶某打電話,再次強烈要求聶某與其私奔。聶某當然不肯答應。黃某大為惱火,不斷對聶某進行恐嚇、威脅。聶某感覺,黃某當晚或許會上門滋事,便於當日下午7時來到官渡鎮衛生院,以公婆的名義買了4顆舒樂安定片。
晚上10時許,黃某果然悄悄來到了聶某家,並提出性要求。聶某婉拒了他,說家人還都沒有睡著。黃某甚感不快,說早晚要殺了她家人。聶某原本還有所顧忌,今又聞此言,便堅定了殺死黃某的決心。聶某趁泡茶之機,將4顆舒樂安定片放入茶水中,哄著黃某喝了下去。黃某很快昏睡過去。聶某於是就開始實施謀劃已久的殺人計劃。她先用線繩捆住黃某雙手,再用被套捂住其頭部,用鞋繩猛勒其脖子……
聶某交代,她在殺死黃某後,連夜將屍體弄到官渡索橋上,然後扔到了堵河裏,屍體被水衝走了。但是辦案民警對這一說辭並不充分相信,因為她不過是一個瘦弱的女子,怎麼能深夜背著屍體步行近一公裏。再者,警方一直未接到堵河發現無名屍的報告。屍體果真被扔到河裏了嗎?
凶手隱瞞了什麼。
警方對聶某的交代仔細思量後,認為她或許並沒有完全講出實情,而有所隱瞞,她或許有個幫手。倘若是這樣,那麼這個幫手會是誰呢?
公安機關決定傳訊肖某。肖某一直在十堰打工,於6月2日趕回竹山,接受警方調查。肖某供述,他知道妻子殺了人,因為妻子告訴了他。他敦促妻子投案自首,可妻子心有顧慮,一直未能投案。肖某所言屬實嗎?他是否曾在事發前後回過家呢?警方走訪周圍鄰居,沒人發現他這段時間回過家。
警方正在疑惑之際,肖某做出了一個出乎意料的舉動:6月4日這天,肖某來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肖某交代,說自己曾潛回官渡,幫助妻子處理過屍體!
原來,事發當晚11時許,聶某殺死黃某後,心裏十分恐懼,就打電話將殺死黃某一事告訴了遠在十堰的丈夫,並商量如何處理屍體。次日上午,肖某從十堰悄悄趕回官渡,為了避人耳目,潛伏在家附近樹林中,直到晚11時才回到家裏。肖某將屍體馱至官渡索橋上,然後投入堵河。處理完後,他又趁夜深人靜,步行至無人認識的地方,乘車返回了十堰。
至此,這起殺人拋屍案,雖然已經基本查清,但尋找黃某屍體的工作卻沒有進展。後因堵河流域連續多日降雨,河水暴漲,才為尋找黃某屍體帶來了轉機。直到6月8日,公安機關終於接到報告,說在一導流洞附近發現一具無名男屍……
(14)“袁文美案”:是死於槍殺,還是死於交通事故?
她剛剛走出銀行,就遭遇“車禍”,從此就離開了人世。然而,這真是一起車禍嗎?死者家屬對此抱有懷疑,而警方卻堅稱,她的死是交通事故所致……究竟哪一方是正確的?
意外的交通事故。
袁文美,是浙江諸暨的一位女商人,經營著一家紡織廠,手下有二十多個工人,在當地算得上一個頗有頭臉的人物。她剛剛為兒子操持完婚事,她的女兒已經懷孕,快要生產了……她的生活是安寧的,幸福的。但是就在2011年8月29日那個天空飄雨的下午,她的生命卻走到了終點。
當日下午3時許,袁文美來到諸暨農村合作銀行陶朱支行辦理業務。她辦理完業務,剛從銀行走出來幾分鍾,就發生了意外。那時她已經上了車,就在行車途中,她的車子刮擦到了一輛停在路邊的麵包車,緊接著又撞倒一輛摩托,最後一頭撞在電話亭上。她倒在車內,人事不省……
目擊者看到事故後報警。交警首先趕到現場,察看被撞情況。關於袁文美的死因,警方根據調取的錄像裏所顯示的碰撞過程,初步判斷是一起交通事故。死者袁文美顱底骨折,頭上有一個1cm左右的傷口。警方對此作出解釋,說這是瞬間產生巨大衝擊力所致——死者在銀行停車場出入口時,其轎車擦碰其他車輛,瞬間產生巨大衝擊力,致使死者頭上的一根發夾撞入頭部。
然而,事實果真如此嗎?對於警方這種解釋,袁文美家人難以接受,不相信這隻是一起單純的車禍。
是發夾致人死亡的嗎。
袁女士的家人也調看了事發時的監控錄像,他們注意到,事發當時,轎車的速度很慢,還不到10km/h。從銀行入口到最終撞上電話亭,這整個過程持續了14秒,而行車距離還不到10米,怎麼能在瞬間產生巨大衝擊力呢?警方的分析認定,讓死者家屬強烈不滿。他們質疑說在如此低速的狀態下,自己頭上的一個發夾怎麼會撞入頭部,怎麼會致人死命?如果是發夾刺入,那麼顱底骨折是哪裏來的?
還有,在這14秒過程中——從駛入錄像監控盲區,到駛出錄像監控盲區——駕駛室的窗戶為什麼會從全封閉變至半開狀態?這不是太蹊蹺了嗎?
但是警方一再指出,他們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不存在嫌疑人,目前為止也可以排除行凶的可能。
案發第四天,案件出現轉機。9月2日下午3點左右,在家屬堅持下,醫院對死者進行CT檢查。檢查後的結果令在場所有人都震驚了。CT檢查醫生發現,就在死者後脖頸右部靠鎖骨處,有一高密度金屬異物。死者家屬懷疑,這應該是一枚子彈!
事實證明,這金屬異物的確是一顆子彈。由此看來,這的確不是普通的、簡單的交通事故,而是一起槍擊案。死者的女兒說,他們多麼希望,這一結論首先是由警察告訴他們家屬的。
駛入監控盲區的14秒鍾
警方開始對現場進行重新檢查,並通過監控錄像,又走訪、排查了大量人員後,慢慢開始鎖定犯罪嫌疑人。在此之前,死者家屬通過銀行的現場監控錄像,發現事發當時,一男子始終站在信用社——其位於停車場出入口旁——門前屋簷下。他將手裏的雨傘撐得很低,擋住了整個臉部。而這才是他撐傘的意圖,因為如果是為了擋雨的話,是完全沒有必要的——他站的位置是沒有雨水的。這就表明,他對銀行監控情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同時也表明此人作案嫌疑重大。
死者家屬認為,槍擊應該就發生在下午3點02分07秒至3點03分21秒之間。在這14秒裏,袁文美女士正處於錄像監控盲區。他們還從錄像中還看到,“交通事故”發生後,該男子站在10米遠的地方看了一眼,然後迅速離開,這並不是一種正常反應。
9月5日,從諸暨市公安局傳出消息,說經多名專家分析,並通過省公安廳權威部門鑒定,8月29日擊中袁文美女士的那顆子彈,與8月23日晚發生的另一起案件中所發現的子彈,來源於同一支槍。
原來,在袁女士遇害前6天的23日晚上,在諸暨市一農業銀行自動櫃員機附近,蔣女士——一名前來取錢的34歲的女會計——被槍擊中腰部死亡,同行的另一名女士也被打傷。事有湊巧,那天同樣也下著雨。
警方決定將兩案並案偵查,因為受害者不僅死於同一支槍,其他諸如凶手選擇的作案時間、作案地點、作案手法等,也頗為相似。連續兩起持槍殺人案,一時間使得人人自危。民眾希望警方能夠早日破案,將凶手緝拿歸案。
出人意料的是,警方宣布兩案並案偵查的第二天,就宣布抓獲犯罪嫌疑人——61歲的許德永。原來,警方在8月23日的案發現場,找到了凶手扔掉的煙蒂,借以提取了凶手的DNA,從而破解了凶手是誰的秘密。許德永,男,1951年出生,諸暨市馬劍鎮許佳山村人。
9月6日淩晨0點50分,警方來到大唐鎮上一家私人小作坊,將犯罪嫌疑人許德永抓獲。經過審訊,許德永交代,他在大唐鎮上還有一處出租房,而那裏有他藏著的黑色仿六四製式手槍以及15發子彈。他沒有說謊,警方趕到那裏,果然在一個紙箱內找到了。
(15)撞人逃逸:僥幸帶來更大的不幸
淩晨時分,路麵寬闊,一輛黑色轎車急速行駛著。可它為何突然偏離了正常方向,撞倒了路邊的行人?找到肇事者,就需要先找到肇事車輛,那麼這輛黑色轎車藏在哪裏呢?
發生在鄉間公路的事故。
萊陽市有一個叫山前店的鎮子,鎮上有一後店村,一條公路穿過後店村。2011年6月14日,淩晨1時23分,有人在這條公路上發現了一個人躺在路上,生死不明,旁邊還有一輛自行車。
警方接到報案後,立即趕到現場。這條鄉間公路約有五六米寬,南北彎道走向。警方發現,自行車後輪已經嚴重變形。路麵上有一些轎車的保險杠碎片及玻璃碎片。
由於案發於淩晨,再加上地處偏遠,沒找到其他證人。民警初步斷定:這是一起轎車撞自行車的肇事逃逸案。肇事車應當是一輛黑色普桑,撞人後駕車逃逸。
到了早上,民警帶著這些在現場提取碎片,來到汽修廠確定車型。多家汽修廠的修理工都確認:這些保險杠碎片來自於黑色普桑轎車,這與民警現場分析相符。警方又對自行車損傷痕跡進行比對,確定是轎車追尾相撞。
死者被送到醫院後,因為傷勢過重而不治身亡。受害者姓甚名誰呢?辦案人員在車後座的包裹裏,找到一個工作證,上麵顯示姓名為唐某。
隔壁家裏的黑色轎車。
6月15日上午,交警調取了肇事車有可能經過地點——204國道萊陽收費站及事發現場以北某單位——設置的監控錄像進行分析。監控錄像資料顯示,14日淩晨1時20分許,一輛普桑轎車沿公路北行,隻是不知為何,車牌號碼看不清楚。
警方分析,這輛車很可能就是撞人逃逸的嫌疑車。事發後這車沒跑遠,想必還在附近。顯而易見,破案關鍵就是要找到這輛黑色普桑轎車。
當日下午,正在調查走訪的交警接到一個電話,是唐某家人打來的,說附近陳某家的車庫裏停放著一輛轎車,就是黑色普桑。而這個陳某沒買過轎車。據唐某家人講,發生這起事故後,大家都議論紛紛。有一個人無意看了一眼隔壁陳某家車庫的窗戶,竟看見車庫內有一輛黑色轎車。他心裏很奇怪,就告訴了唐某家人。
辦案人員通過村幹部找到陳某,進入其院內打開車庫門一看,發現那裏的確停著一輛黑色普桑轎車。車前後的牌照號碼都遮擋著,前保險杠左側也破碎了。民警拿出現場撿到的碎片,然後予以比對,發現兩者碎片吻合,這表明該車就是肇事車。
肇事者逃逸始末。
民警馬上控製住陳某,當場突擊審問。陳某交代,車不是他本人的,而是他一個朋友在14日淩晨停在這兒的。問這朋友是誰,答說其人姓薑,是海陽人,在海陽桃村開店做買賣。陳某一再表明,自己什麼事都不知道。
民警讓陳某聯係薑某,陳某說他不直接聯係薑某,平常都是通過周某和薑某取得聯係。薑某32歲,是他的同學,也是海陽人。陳某答應和民警一起去海陽。警方分成兩組,分別乘車到海陽桃村,將嫌疑人薑某、周某成功抓獲。
返回山前店派出所後,警方對三人分開審問,最終三人終於道出了實情:6月14日淩晨,薑某與周某兩人喝了許多酒,所開著這輛黑色普桑轎車,從海陽到萊陽陳某家中談事。陳某家人都睡了,薑某便開車拉著陳某、周某出來找地方說話。
當車開到後店村處時,薑某隻顧低頭點煙,致使方向走偏,結果就發生了意外——車撞在前方路邊順向行駛的自行車上,把人、車一塊撞到路邊溝裏。三人緊張起來,見四下沒人,就抱著僥幸心理,急忙開車駛離了現場。他們沒想到,警方這麼快就破了這起交通肇事案件。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