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斯圖德貝克公司的股票中發現了一個套利機會。這家公司正在發行a股,這種股份將在大約一年後變為普通股。它們的交易價格比普通股低得多。於是索羅斯買進a股並賣空斯圖德貝克普通股,以期賺取價差。他還預計普通股一開始會下跌。如果確實如此,他打算平掉賣空頭寸,隻持有a股,等待他預期中的價格反彈。如果普通股不下跌,他覺得他可以穩賺已經鎖定的價差。
但是沒想到,斯圖德貝克的股票開始瘋漲。更糟糕的是,價差並不是鎖定的,因為a股的漲速慢於普通股。
讓索羅斯頭疼的是,“我從我哥哥那裏借了錢,而我有徹底破產的危險”。那時候,索羅斯的哥哥剛剛開辦了自己的企業,他的錢是不能虧損的。
當這筆交易向不利於索羅斯的方向發展時,他並沒有及時撤退,而是死守陣地,甚至為保住賣空頭寸而補充了保證金。他已經騎虎難下了。此前,他並沒有製定在交易不利的情況下自動實施的退出策略。他並沒有為可能犯下的錯誤做好準備。
在危險局勢又持續了一段時間之後,索羅斯最終挽回了損失,但這次嚴酷考驗對他的精神影響是難以磨滅的。“從心理上說,這段經曆是非常重要的。”
這是他在金融世界的第一次重大挫折,促使他重新思考了他的整個投資方式。那個讓索羅斯成為投資大師的投資係統的許多組成部分,當然有可能源自他在這筆交易中所犯下的所有錯誤。
投資大師的錯誤
投資大師犯錯誤通常有以下6種情況:
1.他(無意中)沒有遵守自己的係統。
2.疏忽:在投資時忽視了某些事情。
3.某種情緒盲點影響了他的判斷。
4.他沒有意識到自己的某些變化。
5.他沒有注意到環境的某些變化。
6.不作為之錯:該投資而沒有投資。
巴菲特的收購行動
1961年,巴菲特收購了登普斯特公司,明顯開始放棄他在那之前一直奉行的純格雷厄姆係統。他的本性開始顯露。但購買一家像登普斯特這樣的“煙蒂企業”看起來像是格雷厄姆的風格。
在他瞄準下一個目標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時,他明顯已經從過去的經曆中學到了一些東西。
1963年,巴菲特合夥公司成為伯克希爾·哈撒韋的最大股東。1965年5月,巴菲特掌管了伯克希爾—盡管他後來才成為董事長。
他立刻把他的規劃告訴了新任總裁肯·蔡斯(Kenchace),也就是他早就認定能以他期望的方式經營伯克希爾的人。簡言之,他希望蔡斯像哈裏·伯特改造登普斯特一樣改造伯克希爾:從公司垂死的紡織品業務中榨出資金,供他投資於其他地方。兩年後,煥然一新的伯克希爾買下了第一家公司—國民保險公司。
從很多方麵看,40多年前的這件事與巴菲特今天所做的事非常相似。他購買一家有合格管理隊伍的企業,不直接參與企業的經營—並將企業的所有富餘資金投資到其他地方。唯一的重大區別在於,他今天不會再購買像登普斯特和伯克希爾·哈撒韋這樣的“煙蒂企業”。
巴菲特的20億美元大錯
與眾不同的是,巴菲特在分析他的錯誤時也會考慮他本可以做但卻沒有做的事情。
1988年,他打算購買3000萬股(股份分割後的數量)美國聯邦國民抵押貸款協會(即房利美,Fanniemae)的股票。按當時的價格計算,這些股份總值3.5億美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