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小時評(2 / 2)

一個以曆史悠久為榮的民族,遭遇一個猖狂拜金的時代,竟是這般光景。

我為祖宗悲哀。我為子孫悲哀。說到底,這是中華民族的悲哀。

實質上的不公正

在報上看到好幾起這樣的案例了:貧困的農村夫婦生下一個患重病的嬰兒,為醫治花光了錢,乃至借了債,無力繼續醫治,最後把病兒遺棄,因此遭到了法律的製裁。

遺棄當然是犯法的。但是,設身處地想一想,這些貧窮的父母還有別的法子嗎?即使不遺棄,他們也隻能中斷治療,結果孩子仍是死路一條。走投無路之際,他們的想法可能是,政府或好心人會收留孩子,給予治療,孩子會有一線生路,總比帶回家百分之百等死好。

覆蓋城鄉的醫保體係的建立尚任重道遠,在此之前,政府有責任建立過渡性的救助體係,讓貧困家庭的重病患兒得到減免費醫治。否則,類似的案例還會不斷發生,而法律的懲處更凸現了實質上的不公正。

不殺貪官

法律界權威人士提供了一組數字:現在全世界有將近50%的國家已廢除死刑;5%隻在軍事犯罪和戰時犯罪中規定死刑;20%雖有死刑規定,但近十年未執行過;剩下的國家則主要對殺人罪才適用死刑。

如此看來,文明國家廢除死刑已基本上是一個事實,而對殺人罪之外的任何罪都不判死刑就更已是國際的共識了。

在中國,近二十多年來,經濟罪大約是僅次於殺人罪的死刑罪名,而在相關案例中,官員受賄居多數,殺了一些貪官。我要老實承認,我非常痛恨貪官,可是,每一個貪官被殺,我仍不禁會動惻隱之心。誰都明白,今天官場腐敗的根源在製度,法治缺失造成了權力尋租的巨大空間。事實業已證明,製度問題不解決,死刑的威懾並不能遏製腐敗。貪官當然必須受到懲處,但罪不至死,應該給出路。昨天任他雞犬升天,今天令他家破人亡,這樣的法律有失厚道。事實上,一個貪官被判死刑還是死緩、無期,其間的界限是十分模糊的,起決定作用的很可能是法律之外的因素。因此,哪怕是為了法律的公正,也應該堵死這個漏洞。

以命償命是古老的複仇原則,多少有一點道理。以命償錢卻是毫無道理的,未免太高估了錢,太看輕了命。我的觀點是,應該加快廢除死刑的步伐,首先在較短時間內廢除殺人罪之外的一切死刑。

農民住進社區後怎麼生活

在席卷全國的城鎮化潮流中,大量村莊被拆遷,無數農民搬離農舍,成為住進簡易樓房的社區居民。我的問題是,這些失去了土地的農民,他們今後怎麼生活?年輕人進城打工了,農民工的境遇是另一個問題,且按下不說,留下的人怎麼生活?

人是不能什麼事不做的。這些農民從來務農、種菜、養雞,這不但構成了他們的日常生活,而且構成了他們生活的意義。現在,搬進了社區,這些事不能做或不準做了,而又沒有別的事可做,其狀況就像植物離開了土,魚離開了水,叫他們怎麼適應?北京一個地方,為此成立了"公民學校",專門教農民適應社區生活。可是,在我看來,這種抽去了內容的抽象的生活,是個活人都沒法適應。

我的質疑是,第一,城市化不該這樣搞,消滅城鄉差別不是要消滅農村,而是要實現農村設施和農民生活的現代化。第二,農民社區也不該這樣建,社區的規模和房屋的布局應該使農民仍能在一定程度上延續農家生活。當然,這兩條都違背政府的開發熱望,不可能實行,就算我白說吧。

教師素質堪憂

最近發生在我周圍的兩件小事--

某幼兒園,開飯時,一個三歲男孩肚痛,不想吃飯。年輕的女老師看見了,訓斥道:誰哭就讓他去醫院,別回來!男孩止哭,忍著肚痛吃下飯。媽媽來接,男孩大哭著撲進媽媽懷裏,當天晚上發高燒。

某中學,一個初一學生考試成績長期居全班之末。班主任下最後通牒,令他去醫院開一個腦殘證明,否則必須退學。結果,家長隻好讓孩子退學。

中國學前教育和基礎教育的教師之素質可見一斑。

醫院使我對人性悲觀

天下父母都知道,孩子生病是最讓人揪心的。可是,現在,最讓中國父母揪心的卻是帶孩子看病。花幾小時掛上號和輪到就診,醫生也許隻朝孩子看兩分鍾,就開出一堆單子,然後不理睬你了。孩子最容易感冒發燒,處置一定是輸液,中國這個第一輸液大國,大部分抗生素是輸進了孩子的血管,不知給幼小的身體埋下了怎樣的隱患。居然還有名牌兒童醫院規定必須帶著孩子掛號,讓生病的孩子承受大人也不堪承受的折騰。看一看中國的醫院,我無法不對人性感到悲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