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武二十一年秋,這座碑林立在邊塞已有二十年之久了。
太久了,連石碑上的青苔都枯黃,表麵已經被風沙鑿出坑洞,月光流瀉,折出蒼灰的陰影。
碑上沒有字,也沒有任何雕飾,隻是一片空白,偶爾傳出一兩聲來自隔世硝煙裏的歎息。
最後歎息也淹沒在風裏。
程暄已經很久沒有握過長槍了,二十年前他獨自班師回朝,傷得太重,雙眼隻能感知朦朧的光暈,昔日枕戈而眠的馬蹄聲,再也聽不見了。
如今他跪在一座無字碑前,雙手尚還完好,所以還能一手攥住槍頭,另一手撫著石碑,辨不清手上的繭和碑上的繭哪個更厚。
長槍的木柄早就朽爛了,槍頭也鏽了半邊。無從磨洗,更認不得前朝。
他摸索到一塊石頭,把槍頭磨尖了,如同當年在這裏勒下功名時一樣鋒利。然後竭盡全力,鐵鉤銀畫,鐫下他們的名字。
那些埋骨於此的人,那些雪夜與他飲過一碗熱湯的人,那些曾經與他同生共死卻無法魂歸故裏的人。
朝代更迭,有人居廟堂,有人守邊疆,向來如此。
有風掠過耳畔,程暄複又聽見當年的歡歌笑語。有血淌過掌心,當年的篝火又映亮蒼穹。
他回到王都,是為了不能再回來的人。拒絕高官厚祿,是為了此刻能安然在無字碑前刻下他們的名字。
非是不知往者不諫,隻是他必須記得。
一旦忘記,就沒有人會記得他們。千年以後烈風吹開斑駁的沙石,露出白骨,也不會再有人想起,他們曾為這個盛世熾熱地犧牲過。
他一刻也不停下,直到手累得抬不起來。眼前光芒點點,不像塞北凜冽的明月。反倒是久而未見的溫暖。江河一般,徑自湧入夜空,東流而去。
程暄想起剛入伍的時候,塞外的天氣還沒有這樣惡劣,有時甚至能看見朝霞,仿佛是一個寧靜的清晨。
他是荊州人,十五歲隨軍駐紮塞北,倒也不常想家,隻是很樂意把朝霞當作荊州的朝霞,把塞北無垠的天空當作靄靄楚天罷了。
更何況經年習武的父親一再告誡他,戍邊將士最念不得家的。
所以他性子異常剛毅沉靜,上陣殺敵都比別人勇猛幾分,將軍也說他是個統率軍隊的好苗子。
將軍三十餘歲,正是最英姿勃發的時候——就在臉上添了一道橫貫鼻梁和顴骨的疤,前些年收複高黎的遺跡。
“高黎自開國以來便是我大越國土,天知道那一戰多重要,戎賊狡詐,借著地勢圍困我軍七日之久,若不是將軍偃旗從小道突圍,恐怕要元氣大傷啊……將軍哪,那道疤可算是他的赫赫戰功了。”滿朝文武皆對將軍抱以如此讚譽,將軍本人卻從不這樣認為。
程暄有幸與將軍搭過幾句話,直到現在還記得,那是真正的大將風骨。
“你說這道疤?”正值盛年的將軍笑了,眉目舒朗連傷疤都不那麼狠戾,“是敵軍首領的彎刀留下的,也不算什麼,傷淺,愈合得很快,戰功?朝廷的老家夥差不多得了吧。”
他幾乎可以想到,那時激戰正酣,人和馬都大汗淋漓,稍一錯神,被對手鑽了空子,抹下一道血痕,紅色的新月。
將軍隻驚愕了一瞬,很快收斂目光,不顧頰上橫流的鮮血,定了定神,一槍刺出。
槍舞銀花,明光甲胄灼過落霞,自是一段流芳青史的佳話。
萬古長空,一朝風月。
“其實啊,功名利祿什麼的無所謂,多留幾道傷疤也沒關係,我隻想凱旋而歸,讓我爹娘覺得我是個有出息的小子,當然,傷疤可別讓我娘瞧見,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