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曾這樣祈求過神明,在地壇的老牆下,雙手合十,滿心敬畏(其實是滿心功利)。但神明不為所動。是呀,愷撒尚且哀告無功,我是誰?古園寂靜,你甚至能感到神明在傲慢地看著你,以風的穿流,以雲的變幻,以野草和老樹的輕響,以天高地遠和時間的均勻與漫長……你隻有接受這傲慢的逼迫,曾經和現在都要接受,從那悠久的空寂中聽出回答。
十三
有三類神。第一類自吹自擂好說瞎話,聲稱萬能,其實扯淡,大水衝了龍王廟的事並不鮮見。第二類喜歡惡作劇,玩弄偶然性,讓人找不著北。比如足球吧,世界杯賽,就是用上最好的大腦和電腦,也從未算準過最後的結局。所以那玩藝兒可以大賣彩票。小小一方足球場,滿打滿算二十幾口人,便有無限多的可能性讓人料想不及,讓人哭,讓人笑,讓翩翩紳士當眾發瘋,何況偌大一個人間呢。第三類神,才是博大的仁慈與絕對的完美。仁慈在於,隻要你往前走,他總是給路。在神的字典裏,行與路共用一種解釋。完美呢,則要靠人的殘缺來證明,靠人的向美向善的心願證明。在人的字典裏,神與完美共用一種解釋。但是,向美向善的路是一條永遠也走不完的路,你再怎樣走吧,“月亮走我也走”,它也還是可望不可及。
劉小楓先生在他的書裏說過這樣的意思:人與上帝之間有著永恒的距離。這很要緊。否則,信仰之神一旦變成塵世的權杖,希望的解釋權一旦落到哪位強徒手中,就怕要惹禍了。
十四
唯一的問題是:向著哪一位神,祈禱?
說瞎話的一位當然不用再理他。
愛好偶然性的一位,有時候倒真是要請他出麵保佑。事實上,任何無神論者也都免不了暗地裏求他多多關照。但是,既然他喜歡的是偶然性而並不固定是誰,你最好就放明白些,不能一味地指靠他。
第三位才是可以信賴的。他把行與路作同一種解釋,就是他保證了與你同在。路的沒有盡頭,便是他遙遙地總在前麵,保佑著希望永不枯竭。他所以不能親臨俗世,在於他要在神界恪盡職守,以展開無限時空與無限的可能,在於他要把完美解釋得不落俗套、無與倫比,不至於還俗成某位強人的名號。他總不能為解救某處具體的疾苦,而置那永恒的距離失去看管。所以,北京人王啟明執意去紐約尋找天堂,真是難為他了。
十五
我尋找他已多年,因而有了一點兒體會:凡許諾實惠的,是第一位。有時取笑你,有時也可能幫你一把的是第二位。第三位則不在空間中,甚至也不在尋常的時間裏,他隻存在於你眺望他的一刻,在你體會了殘缺去投奔完美、帶著疑問但並不一定能夠找到答案的那條路上。
因而想到,那也應該是文學的地址,詩神之所在,一切寫作行為都該仰望的方向。奧斯維辛之後人們對詩產生了懷疑,但正是那樣的懷疑吧,使人重新聽見詩的消息。那樣的懷疑之外,詩,以及一切托名文學的東西,都越來越不足信任。文學的心情一旦順暢起來,就不大明白為什麼一定要有它。說生活是最真實的,這話怎麼好像什麼也沒說呢?大家都生活在生活裏,這樣的真實如果已經夠了,文學幹嗎?說藝術源於生活,或者說文學也是生活,甚至說它們不要淩駕於生活之上,這些話都不易挑剔到近於浪費。布萊希特的“間離”說才是切中要害。藝術或文學,不要做成生活(哪怕是苦難生活)的侍從或幫腔,要像偵探,從任何流暢的秩序裏聽見磕磕絆絆的聲音,在任何熟悉的地方看出陌生。
十六
寫《 務虛筆記 》的時候,我忽然明白:凡我筆下人物的行為或心理,都是我自己也有的,某些已經露麵,某些正蟄伏於可能性中伺機而動。所以,那長篇中的人物越來越互相混淆——因我的心路而混淆,又混淆成我的心路:善惡俱在。這不是從技巧出發。我在哪兒?一個人確切地存在於何處?除去你的所作所為,還存在於你的所思所欲之中。於是可以相信:凡你描寫他人描寫得(或指責他人指責得)準確——所謂一針見血,入木三分,惟妙惟肖——之處,你都可以沿著自己的理解或想象,在自己的心底找到類似的埋藏。真正的理解都難免是設身處地,善如此,惡亦如此,否則就不明白你何以能把別人看得那麼透徹。作家絕不要相信自己是天命的教導員,作家應該貢獻自己的迷途。讀者也一樣,在迷途麵前都不要把自己洗得太幹淨,你以什麼與之共鳴呢?可有誰一點兒都不體會醜惡所走過的路徑嗎?
這便是人人都需要懺悔的理由。發現他人之醜惡,等於發現了自己之醜惡的可能,因而是已經需要懺悔的時刻。這似乎有點過分,但其實又適合國情。
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