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創作者,敢說他表現的是普遍,這裏麵隱約已經有了一方“父母官”的影子。一個創作者,竟說他表現的是普遍,謙虛得又似過頭,這豈非是說自己並無獨到之見?一個創作者,至少要自以為有獨特的發現,才會有創作的激情吧?普遍的情感滿街都是,倘不能從中見出獨具的心流,最多也隻能算模仿生活。內在的新異已被小心地擇出或粗心地忽略,一旦走上舞台和銀幕,料必仍隻是外在的像。這樣的“創作”,我在想,其動力會是什麼呢?不免還是想到了“迎合”,迎合市場,迎合“父母官”,迎合一種故有的優勢話語,或者迎合別的什麼。未必就是迎合大眾,倒可能是麻醉大眾。大眾的心流原本是多麼豐富,多麼不拘,多麼遼遠,怎麼迎合得過來?唯把他們麻醉到隻認得一種戲路,隻相信一種思緒配走上舞台或銀幕,他們才可以隨時隨地被迎合。所以我又想,是否正因為這堂而皇之的普遍,萬千獨具的心流所以被湮滅,以致中國特色倒要由外國人來判定?還有,為什麼要以國為單位來配製特色?為什麼不讓每一縷心魂自然而然地表現其特色呢?
十六
別抱怨擺弄實際之真的所謂藝術總是捉襟見肘吧,那是必然。正因為實際走到了末路,藝術這才發生,若領著藝術再去膜拜實際,豈非鬼打牆?所以,藝術正如愛情,都是不能嫌累的事。心魂之域本無盡頭,比如“詩意地棲居”可不是獨享逍遙,而是永遠地尋覓與投奔,並且總在黑夜中。
十七
要講真話,勿瞞與騙,這是中國人普遍推崇的品質。可從來,有幾人真能做得徹底,真能“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且莫苛求“言必行”吧。)倒是常聽見這樣的表白:“有些話我不能講,但我講的保證都是真話。”說實在的,能如此也已經令人欽佩。捫心自問,我自己頂多也就這樣。但這絕不是說我欽佩我自己,恰恰相反,用陝北話說:我這心裏頭害麻煩。翻譯成北京話就是:糟心。有點兒像吸毒,自各兒也看不起自各兒,又戒不掉。軟弱的自己看不起自己的軟弱但還是軟弱著,虛偽的自己看不起自己的虛偽卻還是“有些話不能講”——真真豈有此理!
豈有此理就完了嗎?欽佩著勇敢者之餘,軟弱如我者想:豈有此理的深處就怕還藏著另外的道理,未必一副硬骨頭就能包打天下。說真話、硬骨頭、匕首與投槍,於虛偽自然是良藥,但痼疾猶在,久不見輕,大概還是醫路的問題。自古就有“文死諫”的倡導,意思也就是硬骨頭、講真話,可這品質世世代代一直都被倡導,或隻被倡導,且有日趨金貴之勢,豈不令人沮喪?怎麼回事?中國人一向推崇的品質,怎麼竟成了中國人越來越難得的高風亮節?
十八
說真話有什麼錯嗎?當然沒有,還能是說假話不成?但說真話就夠了嗎?這就又得看看:除了實際之真,心魂之真是否也有表達?是否也能表達?是否也提倡表達?是否這樣的表達也被尊重?倘隻白晝在表達,生命至少要減半。倘黑夜總就在黑夜中獨行,或聾,或啞,或被斥為“不打糧食”,真,豈不是殘疾著嗎?比如兩口子,若互相隻言白晝,黑夜之浪動的心流或被視為無用,或被看作邪念,千萬得互相藏好,那料必是要憋出毛病的。比如憋出猜疑和防備,猜疑和防備又難免流入白晝,實際之真也就要打折扣了。這還不要緊,隻要黑夜健在,娜拉大不了是個出走。但黑夜要是一口氣憋死,實際被實際所囚禁,藝術和愛情和一切就都隻好由著白晝去豢養、去叫賣了。失去黑夜的白晝,失去匡正的生活,什麼假不能炒成真?什麼陰暗不能標榜為聖潔?什麼荒唐事不能煽得人落淚?於是,什麼真也就都可能淪落到“我不能說”了。
十九
聽說有一位導演,在反駁別人的批評時說:“不管怎麼說,反正我是讓觀眾落了淚。”反駁當然是你的權利,但這樣的反駁很無力,讓人落淚就一定是好藝術嗎?讓人哭,讓人笑,讓人咬牙切齒、捶胸頓足,都太容易,不見得非勞駕藝術不可。而真正的好藝術,真正的心路艱難,未必都有上述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