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有三本聚書的樂趣(2 / 2)

我被這廉價驚呆了,掏錢的手靜止下來。這感覺和你有時被某個意想不到的高價嚇著是一樣的。書販子也一定以為我是被“嚇著”了,及時給我騰出餘地:“這樣吧,一塊五,不說了。”我又愣了一下,但馬上清醒過來,並迅速付了錢,拔腿就走,惟恐這是個錯誤,別人要反悔似的。“愉快”在暫時的一分鍾之內頻繁地拍打我,我沒有理由不愉快。我哼著小曲回了家,愉快也跟著我回了家,並伴著我度過了整個白天。到了晚上,愉快仍然沒有完全消失,我高高興興地沐了浴,坐下來,開始拜讀我向往已久的愛德華·紐頓的書。

“一個男人,或者一個女人,是世界上最有趣的東西,其次是一本書,它使人抓住秘密的核心……”

我的心靈又感到了那種類似肉體被一隻纖纖之手觸碰的愉快,這種愉快在我目光的牽引下不斷長大、盈滿,很快覆蓋了我白天購書所得到的愉快。這很正常,畢竟那是一種沒有交流(因而不流動)的愉快,是僵死的愉快,不會長大,隻會消耗。愛德華·紐頓給我的愉快像手和手握在了一起,榫頭和榫眼咬緊了牙關,並由此達到貫通,心和心相互映照。這種愉快像火焰,會燃燒,又像水滴,會彙聚、流動,長大。但是,這種愉快愈是在我內心盈滿的同時,我心中愈是有種憤懣在堆積。這也就是說,在我通過閱讀愈來愈領略、肯定愛德華·紐頓這個作家、這本書的魅力和價值的同時,我心中卻愈是有了一種不滿和憤怒。為什麼?因為我想到這本書在到我手之前,曾是那麼被人奚落,混雜在一群輕佻的貨色中,失魄、廉價、賤賣,就像一個老鴇。

一個作家最大的幸福和驕傲莫過於看到他的作品被人崇敬地捧讀,這一點我做到了,我仿佛看見愛德華·紐頓在幸福地微笑。但同時我又看見愛德華·紐頓因為氣憤扭曲的麵容,因為他的書在被人像處理死人衣服一樣地沿街賤賣。一個作家最深刻的痛苦和氣憤莫過於此——看不到讀者對他作品應有的愛惜和保護。像這樣一本蘸著作家心血寫就的書,竟然被無知地攤在地上廉價叫賣,這本身已對作家構成了不可饒恕的傷害,而我居然還為便宜了幾塊錢而沾沾自喜。一想到我白天愚蠢又明確的“愉快”,我心中就充滿對自己的責罵。是的,這件事首先要罵的是我自己。我無法去指責別人,但可以指責自己。正因為無法指責別人,對自己的指責就變得更加凶惡、無情,似乎這樣可以彌補對別人無法實現的指責。那天晚上,我被無休無止的自責一直糾纏到夢中。在夢中,我依然聽到一個對我嚴厲指責的聲音。我對自己的指責是如此深刻、勇敢,使我對愛德華·紐頓的愧疚多少變得有點寬鬆。

但是,這顯然還不夠。當我從夢中醒來,看到那本被我用一支煙錢買來的書,我的心中依然欠欠不安,仿佛瞧見了愛德華·紐頓蔑視的目光。我對自己說:看來,你必須要有實際的行動才能彌補你不經意犯下的錯誤。於是,這天午休時間,我又跑去二環路,找到了那個地攤,買了第二本《聚書的樂趣》。這次,我沒有問價錢,而是“很老到”地往封底看了看書本來的定價,照價付了錢。我明顯感到書販子那份包藏不住的竊喜,心裏隻是想,但願我的“愚蠢”能讓這書販子多少認識到一點這本書的價值和對它的好感。

把《聚書的樂趣》這樣的書擠出書櫃,攤在地上,廉價甩賣,這似乎是我們這個時代的一個來勢凶猛——越來越猛的潮流。我們無法逆轉這個潮流,我們能做的無非就是花點時間在這種地攤旁轉轉,有幸的話(也是不幸),便尊重地(不要去便宜那幾塊錢)把“這樣的書”買回家,用幹毛巾拭盡灰塵,然後慢慢品閱。

1996年10月上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