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玉覺察自己說錯了話,她平日自詡還算是聰明機敏,若不是焦躁和熱意影響了判斷,也不會將不該說的話脫口而出。

她猛然喝完杯中剩下的水,鎮定了些許,後微微抬首,“大人,剛才民女熱得有些糊塗,一個不小心聽錯了,還以為您說的是韋歡,她是和我同村的姑娘,自然認識程河。”

“葛環和韋歡,這兩個名字並不相近,你怎會聽錯。”

言淡並不吃這一套,快速反駁道:“更何況今日請你過來本就是為了葛環之事,剛剛提起的也是葛環的名字……不要狡辯了,快快從實道來。”

實話是絕不會說的。

葛環是自己夥同程河所殺,程秋也幫了手,要逃脫罪名,怎會說實話。

葛玉知曉‘聽錯’這個理由有些牽強,但她不能讓案件聯係到程河他們身上,隻能一口咬定剛才所說的不是葛環。

畢竟自己特地在茶館演了戲,能撇清關係。

但他們二人可沒有偽裝,若是查過去,便能發現不少端倪,也為自己增加危險。

她想要拖延時間……

這個捕頭派了人去茶館探查,等那人帶了消息回來,便知曉葛環那日確實與她在茶館分別了,而且自己特地多留了一會,還與掌櫃發生了些許衝突。

順著茶館去查葛環的蹤跡,就能在茶館不遠處的小巷子裏發現提前藏好的帕子,帕子上是特地染上的迷藥,將此案的水徹底攪渾。

總之,不會再牽扯上自己,可以借機撇開關係。

懷抱著希望,無論言淡如何旁敲側擊,葛玉一口咬定自己不知曉葛環的去向,她的好友也並不認識葛環。

言淡見她拿定了主意,知曉對方是不會鬆口,應是有所依仗。

她不再過多糾纏,幹脆將人暫時安放在分部暫時關押犯人的私牢中。

又等了半個時辰,袁承繼還沒有回來。

那茶館並不遠,以袁承繼的腳程應當早就查清拿回結果才對。

他可能發現了新的線索,這才遲遲不歸。

言淡決定不再幹等著,她回憶著葛玉空蕩蕩的手腕,少了圖片中的玉鐲。

且剛才她接過水杯之時,瞧見了手腕上有些許傷痕淤青。

言淡猜測可能是葛玉在實施犯罪時,受害人劇烈反抗,毀壞了玉鐲,導致鐲子碎裂,造成了腕間的傷痕。

而尤悠的驗屍結果中,除了死者手上所帶的玉鐲,並未出現其他和玉相近的證物。

屍體發現之處交由其他捕快仔細檢查過,沒有發現碎片。

葛環被害的第一現場本就不可能在焚燒處,那裏沒有噴濺血跡,也無掙紮打鬥的痕跡。

目擊證人張弓見到凶犯離開時,附近並沒有牛車或是馬車等運輸工具,這三人家境應也不可能買得起馬或是牛。

所以殺人的現場一定離焚燒處不遠,以方便運屍。

她隻需以遊玩的理由騙葛環出去,將人誘騙到地點後實行謀殺,之後將屍體藏匿起來。

張弓是宵禁結束不久後便出了門,到達焚燒的地方大概需要走兩刻多的時間。

鄉野間對宵禁的管理並不嚴格,但縣內設有武侯鋪,夜間有巡視,而這三人如今都住在縣內。

不過大淩並非所有縣都有城牆,月和縣便沒有。

這給使得葛玉等人有機會悄悄溜出縣,焚燒屍體後返回縣內。

言淡想著這計劃,計算著距離,又回想葛玉走路的步伐快慢。

好像時間上有些難度……

葛玉的住處離焚燒處不算近,剛才觀察她耐力一般,動作也不靈活,若隻靠腿走怕是趕不過去。

她其實應該藏在別處,行動會更加方便。

可那巷子裏的老頭說‘葛玉每日都不知是何時出了門,快到晚間才見她回去。’

這說明她還是回到了家中。

言淡對此感到不解,思考片刻後,突然靈機一動。

不對!

是自己有些不知變通了。

誰說回去了就不能再出來。

葛玉為什麼要回去?因為她與其父葛奉同住,若是不歸會引起懷疑。

但若是等葛奉睡下,她在宵禁前再悄悄出來,住到其他位置呢?其父葛奉不會隨便夜裏進女兒的房間查看。

晚上除了特殊行業的街道,這種居住百姓的巷道夜間極少有行人,遇見人的機會少。

那老頭晚間也休息了,所以不知葛玉每日是何時出的門。

“他們都住在月和縣,住處似乎在縣南那一片……”

這是言淡逼問下葛玉的回答。

若是她沒有說謊,焚燒點恰好是在縣的南側,程河等人就住在縣南,這時間便能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