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6章 獎勵和懲罰相結合,幫助孩子遠離嬌慣 (3)(1 / 2)

5 懲罰孩子的前提是尊重孩子

一位母親在她的教育博客中記下了這樣一件事:

我兒子上小學三年級的時候,有一次沮喪地回到家中,在我的再三詢問下,他委屈地告訴我:由於他寫錯了兩個字,老師就罰他把當天晚上布置的5個字,每個字再寫500遍。

知道詳情後,我當時覺得老師這樣做非常不科學,也不該強迫孩子去把每個字寫500遍。否則的話,他會產生厭學情緒,畢竟讓孩子花一天的時間抄寫那些字對一個孩子會是很大的負擔,在潛意識裏孩子會對學習產生恐懼心理。如果一開始孩子就有厭學的傾向,那麼以後如何去學習呢?同時我又絕對不可能去找老師,雖然老師這樣做並不是非常合理,但他畢竟是出於好心。思來想去,我采用了“陽奉陰違”的做法,既讓懲罰實施,讓兒子受到教育,又不讓懲罰成為兒子的負擔。我讓孩子接受了懲罰,但是並不讓他一個人去完成。我讓兒子把每個字在前麵先寫幾行,中間的由我代寫,最後再讓他收尾。兒子有些擔心怕被老師發現,我就告訴他老師不會真去看這些的,畢竟也隻是想讓你記住這些字。

第二天,兒子把母子倆的“勞動成果”交給了老師,沒有被檢查就順利過了關,還被老師評了個“好”。兒子拿回作業本,我又給他進行了聽寫,確定他會寫這幾個字了。兒子跟我說:“媽,就算我不寫這500遍,我也記住這幾個字了,因為這幾個字讓我記憶太深刻了。”從那以後,兒子雖然仍然屢次受罰,但都不會太放在心上了,因為他已經學會應對這些“懲罰”了。並且也從未失去對學習的興趣,這一點和他對受罰的陽光心態不無關係。

愛孩子,教育孩子,我們提倡表揚、鼓勵,但也並不排斥必要的懲罰。沒有懲罰的愛是不完整的愛,因為對某些孩子來說,懲罰是一種不可缺的教育輔助手段,它對遏製孩子不良思想行為的發展有一定的作用,有時甚至是有立竿見影的效果。批評懲罰教育可以稱為教育懲戒,其核心是教育人承認自己的過失並對過失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其方法則是以尊重的態度喚醒有過失者心中沉睡的巨人,靠自己的力量戰勝自己。

有些父母認為,隻有嚴厲地懲罰孩子,才能使孩子避免犯錯,他們通常會在孩子犯錯後大吼大叫,不顧孩子的麵子懲罰孩子。孩子會因為家長的權威而停止錯誤行為,變得很乖、很聽話;但這隻是暫時的,而且長此以往,會嚴重妨礙孩子的成長,為了不犯錯,孩子可能變得自卑怯懦、畏首畏尾,還會激起孩子的自衛心理和反抗情緒,嚴重影響親子關係。

樂樂5歲的時候,上幼兒園。有一天,他在家裏喝牛奶時,不小心把牛奶潑在了桌子上。他覺得很好玩,用手指蘸著牛奶在桌子上亂塗亂畫。媽媽走過去,不由分說地警告他:“誰叫你這麼玩的,不準浪費牛奶,快點喝完。”

樂樂停止了亂塗亂畫,可是等媽媽轉身離開時,他又繼續玩了起來。當媽媽再次發現時,非常生氣,於是在他的屁股上拍了幾下,並大聲嗬斥:“你這個孩子,怎麼能這樣?”

兩天後,樂樂在喝牛奶時,不小心又撒了幾點在椅子上,他本來想把灑出的牛奶擦幹淨,可是他用手擦時,不僅沒有擦掉,反而越擦越髒。媽媽看到後,非常惱怒,心想:你這孩子不聽話,不接受懲罰,又玩起來了,於是上前又打了他的屁股幾巴掌,並說:“我上次告訴你,不要這樣,可是你太不聽話了,是不是嫌上次打得不疼啊?”樂樂委屈極了,哇哇大哭起來。

這時,樂樂的爸爸走了過來,簡單安慰了兒子幾句後,就把樂樂媽媽叫進了臥室,說:“孩子犯錯了是正常的,我們小時候也犯過很多幼稚的錯誤啊,我們適當地懲罰他是必要的,但是你必須尊重孩子。”樂樂爸爸的一句話,讓媽媽恍然大悟。

從那以後,樂樂犯錯了,媽媽總會在第一時間告訴他:“媽媽小時候也犯過這種錯誤,隻要……就能避免犯這樣的錯誤。”除此之外,她在偶爾懲罰兒子時,還會很注意顧及孩子的“麵子”。說來也怪,樂樂在媽媽這樣的教育下,常常非常自覺地改正錯誤。

是孩子就會犯錯,孩子犯錯時,父母要給孩子理解和寬容,給孩子改錯的機會。每個孩子都是在不斷地犯錯、知錯、改錯中成長的,父母都要理解:犯錯是孩子汲取經驗和教訓的重要途徑,錯誤的經曆不是孩子成長的包袱,而是孩子成長的財富。

在孩子犯錯的情況下,對其進行適當的懲罰是必要的,但一定要在尊重孩子人格、維護孩子自尊心的前提下進行。懲罰絕不等於體罰,更不是傷害,不是心理虐待、歧視,讓孩子覺得難堪,打擊孩子的自信心。懲罰是個雙刃劍,是一種危險的、高難度的教育技巧,弄不好會傷害孩子。所以父母要慎重使用懲罰方法,越是懲罰,越要尊重。建議父母在懲罰的時候讓孩子明白,你懲罰的隻是他的錯誤行為,他仍然是你所喜愛的孩子,如果改正了錯誤,你會更喜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