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收入=單價×銷量
假設產量和銷量相同,則有:
利潤=單價×銷量——單位變動成本×銷量——固定成本
【例10—1】某公司每月固定成本12000元,生產一種產品,單價20元,單位變動成本10元,本月計劃銷售2000件,求預期利潤。
這個方程式是明確表達本量利之間數量關係的基本方程式,在規劃期間利潤時,通常把單價、單位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視為穩定的常量,隻有銷量和利潤兩個是自由變量。給定銷量時,可利用方程式直接計算出預期利潤;給定目標利潤時,可直接計算出應達到的銷售量。
[2]損益方程式的變換形式。
由上可得出4個損益方程式的變換形式。
(2)邊際貢獻方程式。
[1]邊際貢獻的概念。
邊際貢獻是指銷售收入減去變動成本以後的差額,即:
邊際貢獻=銷售收入——變動成本
如果用單位產品表示
單位邊際貢獻=單價——單位變動成本
邊際貢獻是產品扣除自身變動成本後給企業所做的貢獻,它首先用於收回企業的固定成本。如果還有剩餘則成為利潤,如果不足以收回固定成本則發生虧損。
邊際貢獻率可以理解為每1元銷售收入中邊際貢獻所占的比重,它反映產品給企業做出貢獻的能力。與邊際貢獻率相對應的概念是“變動成本率”,即變動成本在銷售收入中所占的百分率。
變動成本率=變動成本÷銷售收入×100%
=(單位變動成本×銷量)÷(單價×銷量)×100%
=單位變動成本÷單價×100%
由於銷售收入被分為變動成本和邊際貢獻兩部分,前者是產品自身的耗費,後者是給企業的貢獻,兩者百分率之和應當為1。
[2]基本的邊際貢獻方程式。
由於介紹“邊際貢獻”這個新的概念,上麵介紹的基本的損益方程式可以改寫成新的形式。
因為:
利潤=銷售收入——變動成本——固定成本=邊際貢獻——固定成本
所以:
利潤=銷量×單位邊際貢獻——固定成本
這個方程式,也可以明確表達本量利之間的數量關係。
[3]邊際貢獻率方程式。
上述邊際貢獻方程式,還可以利用“邊際貢獻率”改寫成下列形式。
因為:
邊際貢獻率=邊際貢獻÷銷售收入×100%
邊際貢獻=銷售收入×邊際貢獻率
利潤=邊際貢(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