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節 第59章(2 / 2)

銷售收入=單價×銷量

假設產量和銷量相同,則有:

利潤=單價×銷量——單位變動成本×銷量——固定成本

【例10—1】某公司每月固定成本12000元,生產一種產品,單價20元,單位變動成本10元,本月計劃銷售2000件,求預期利潤。

這個方程式是明確表達本量利之間數量關係的基本方程式,在規劃期間利潤時,通常把單價、單位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視為穩定的常量,隻有銷量和利潤兩個是自由變量。給定銷量時,可利用方程式直接計算出預期利潤;給定目標利潤時,可直接計算出應達到的銷售量。

[2]損益方程式的變換形式。

由上可得出4個損益方程式的變換形式。

(2)邊際貢獻方程式。

[1]邊際貢獻的概念。

邊際貢獻是指銷售收入減去變動成本以後的差額,即:

邊際貢獻=銷售收入——變動成本

如果用單位產品表示

單位邊際貢獻=單價——單位變動成本

邊際貢獻是產品扣除自身變動成本後給企業所做的貢獻,它首先用於收回企業的固定成本。如果還有剩餘則成為利潤,如果不足以收回固定成本則發生虧損。

邊際貢獻率可以理解為每1元銷售收入中邊際貢獻所占的比重,它反映產品給企業做出貢獻的能力。與邊際貢獻率相對應的概念是“變動成本率”,即變動成本在銷售收入中所占的百分率。

變動成本率=變動成本÷銷售收入×100%

=(單位變動成本×銷量)÷(單價×銷量)×100%

=單位變動成本÷單價×100%

由於銷售收入被分為變動成本和邊際貢獻兩部分,前者是產品自身的耗費,後者是給企業的貢獻,兩者百分率之和應當為1。

[2]基本的邊際貢獻方程式。

由於介紹“邊際貢獻”這個新的概念,上麵介紹的基本的損益方程式可以改寫成新的形式。

因為:

利潤=銷售收入——變動成本——固定成本=邊際貢獻——固定成本

所以:

利潤=銷量×單位邊際貢獻——固定成本

這個方程式,也可以明確表達本量利之間的數量關係。

[3]邊際貢獻率方程式。

上述邊際貢獻方程式,還可以利用“邊際貢獻率”改寫成下列形式。

因為:

邊際貢獻率=邊際貢獻÷銷售收入×100%

邊際貢獻=銷售收入×邊際貢獻率

利潤=邊際貢(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