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人員內部審計技巧與錯弊防範

1.1內部審計的定義

內部審計,是建立於組織內部,服務於管理部門的一種獨立的檢查、監督和評價活動。

相對於外部審計,內部審計主要是為加強管理而進行的一項內部經濟監督工作,它是由本部門、本單位內部的獨立機構和人員對本部門、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和其他經濟活動進行的事前和事後的審查和評價。

因此,內部審計既可用於對內部牽製製度的充分性和有效性進行檢查、監督和評價,又可用於對會計及相關信息的真實、合法、完整,對資產的安全、完整,對企業自身經營業績、經營合規性進行檢查、監督和評價。

內部審計機構在部門、單位內部專門執行審計監督的職能,不承擔其他經營管理工作。它直接隸屬於部門、單位最高管理當局,並在部門、單位內部保持組織上的獨立地位,在行使審計監督職責和權限時,內部各級組織不得幹預。但是,內部審計機構終屬部門、單位領導,其獨立性不及外部審計;內部審計所提出的審計報告也隻供部門、單位內部使用,在社會上不起公證作用。

1.2內部審計的特點

1.服務的內向性

內部審計是建立於各組織內部的機構,是本部門、本單位的一個獨立部門,內部審計人員是本部門、本單位的職工,接受本單位最高層領導決策層的直接領導。簡單來說,內部審計就是以自己組織的名義,由內部審計人員進行審核,同時內部審計人員隻向本單位領導負責。因此,內部審計是單位整個管理體係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2.審核的及時性

由服務的內向性可以看出,內部審計的人員可根據需要,隨時對本部門、本單位的問題進行審查。這樣一是可以根據需要,簡化審計程序,在本部門、本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及時開展審計;二是可以通過日常了解,及時發現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或問題的苗頭,並且可以迅速與有關職能部門溝通或向本部門、本單位最高管理者反映,以便采取措施,糾正已經出現和可能出現的問題。

3.工作的相對獨立性

內部審計同外部審計一樣,都必須具有獨立性。這意味著在審計過程中必須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財務管理製度,獨立地檢查、評價本部門、本單位及所屬各部門、各單位的財務收支及與此相關的經營管理活動,維護國家利益。

4.範圍的廣泛性。

內部審計主要是為單位經營管理服務的,這就決定了內部審計的範圍必然要涉及到單位經濟活動的方方麵麵。內部審計既可進行內部財務審計和內部經濟效益審計,又可進行事後審計和事前審計;既可進行防護性審計,又可進行建設性審計。一般應做到,本部門、本單位的領導要求審查什麼,內部審計人員就應審查什麼。因此,內部審計在時間上比外部審計更充裕,在內容上比外部審計更廣泛。

5.程序的相對簡化性。

內部審計的程序主要包括規劃、實施、終結和後續審計四個階段。由於內部審計機構對本部門、本單位的情況比較熟悉,在具體實施審計過程中,各個階段的工作都大為簡化。

(1)在規劃階段,內部審計工作往往可以結合日常工作進行,從而減少工作量,縮短規劃時間。確定內部審計項目計劃時通常由內部審計機構,根據最高負責人的要求和公司實際情況擬定,並報送部門、單位領導批準後實施。

(2)內部審計的實施過程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內部審計人員針對特定的項目開展審計工作,不受其他人員的幹擾。

(3)在內部審計項目總結以後,內部審計人員需提交審計報告,並由所在部門或單位出具審計意見書或作出審計決定。

(4)在後續審計階段,審計單位對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如有異議,可以向內部審計機構所在部門、單位負責人提出。

6.審計目的明確性。

企業內部審計的目標是十分明確,首要目的就是保護企業資產的完整,確保企業所有者的權益。內部審計的任務和職責就是要揭漏和懲罰各種侵犯企業財產的行為。通過內部審計了解企業管理機構在幹什麼,幹得怎麼樣,是否按投資人的意誌決定去經營,是否存在經營者道德風險或逆向選擇,導致股東權益受損。

1.3內部審計的作用

內部審計在單位內部會計監督製度中的重要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麵:

1.積極的促進作用

內部審計機構作為企業內部的一個職能部門,熟悉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等情況,工作便利。因此,通過內部審計,可以對企業的改善管理、挖掘潛力、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麵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2.及時的預防和保護作用

內部審計機構通過對會計部門工作的再監督,可根據需要,隨時對本部門、本單位的問題進行審查。這樣不僅可以簡化審計程序,使審計工作更加的簡潔快速;也可以強化單位內部管理控製製度,以便堵塞管理漏洞;還可以及時發現問題並糾正錯誤,減少損失,保護資產的安全與完整,提高會計資料的真實、可靠性。

3.有效的評價和鑒證作用

內部審計是基於受托經濟責任的需要而產生和發展起來的,是所有者經營管理分權製的產物。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管理層次增多,對各部門經營業績的考核與評價是現代管理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通過內部審計,可以對各部門活動作出客觀、公正的審計結論和意見,起到評價和鑒證的作用。

1.4國際內部審計的發展

內部審計的產生和發展是一個漫長的曆史過程,至今已經曆了古代內部審計、近代內部審計和現代內部審計三個發展階段。

最後一個階段是現代內部審計,1941年在美國開始。而在此前,內部審計隻是外部會計公司的一個助手。正是因為以下事件的發生,使得內部審計係統理論開始形成。1941年,完成了他的博士論文,該論文指出內部審計應該作為公司管理層的服務者,而不是作為外部審計(外部會計公司審計)的助手。同年,北美公司的內部審計部門主任JohnBThurston寫了一本名為《內部審計的原理和技術》的內部審計專著。還於1942年出版了美國第一本全麵的、係統的論述“內部審計”方麵的書——《內部審計原理和實務》。此書一直不斷更新,並於2001年發行第五版。憑借這篇論文成為美國“內部審計”這個學科的“開山祖鼻”。因此,這標誌著內部審計曆史發展過程中到達了第一個轉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