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貨幣資金的概述
(1)貨幣資金的定義。
貨幣資金是指企業的經營資金在周轉過程中暫時停留在貨幣形態上的那部分資金。商業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大量的經濟活動都是通過貨幣資金的收支來進行的。例如:原材料的購進、商品的銷售,工資的發放,稅費的交納,股利、利息的支付以及進行投資活動等事項,都需要通過貨幣資金進行收付結算。同時,一個企業貨幣資金擁有量的多少,標誌著它償債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大小,是投資者分析、判斷財務狀況的重要指標,在企業資金循環周轉過程中起著連接和紐帶的作用。因此,商業企業需要經常 保持一定數量的貨幣資金,既要防止不合理地占壓資金,又要保證業務經營的正常需要,並按照貨幣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對各種收付款項進行結算。
(2)貨幣資金的分類。
貨幣資金按其形態和用途不同可分為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其他貨幣資金包括外埠存款、銀行彙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信用卡存款、存出投資款等。貨幣資金是企業中最活躍的資金,流動性強,是企業的重要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因而是流動資產的審查重點。
2.貨幣資金中常見的錯誤和舞弊形式
(1)現金業務的常見錯弊形式。
現金是流動性最強的資產,因而最容易成為會計舞弊的目標。現金業務舞弊常常 表現為以下幾種形式:
[1]貪汙現金。
其主要手法有:
少列現金收入總額或多列現金支出總額。
這是指出納員或收款員故意將現金日記賬收入或支出的合計數加錯,少列收入或多列支出,從而導致企業現金日記賬賬麵餘額減少,從而將多餘的庫存現金占為己有。
塗改憑證金額。
這是指會計人員利用原始憑證上的漏洞或業務上的便利條件更改發票或收據上的金額,一般是將收入的金額改小,將支出的金額改大,從而將多餘的現金占為己有。
使用空白發票或收據向客戶開票。
這是指當客戶交存現金時,出納員收到現金後,用自己的空白發票或者收據開給客戶,這樣收到的錢就無須入賬,會計和其他人員也不易察覺到。這種手法較為隱蔽,可以將這部分收入據為己有。
隱瞞收入。
這是指會計人員通過撕毀票據或在收入現金時不開具收據或發票,也不報賬或記賬,這樣一來,收入就可以流入自己的腰包。
換用“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科目。
根據規定,對於超過1000元的收支業務,應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進行結算,但在實際工作中,存在著超出此限額幾倍、幾十倍的現金收支業務,這為企業會計人員貪汙現金創造了極好的條件。會計人員可以將收到的現金收入不入現金賬,而是虛列銀行存款賬,從而侵吞現金,也可將實際用現金支付的業務,記入銀行存款科目,從而將該部分現金占為己有。
頭尾不-致。
經辦人員在複寫紙的下麵放置廢紙,利用假複寫的方法,使現金存根的金額與實際支出或收入的金額不一致,從而少計收入,多計支出,以貪汙現金。
侵吞未入賬借款。
這是指會計人員與其他業務人員利用承辦借款(現金)事項的工作便利條件和內部控製製度上的漏洞,對借入的款項不入賬,並銷毀借據存根,從而侵吞現金。
虛列憑證,虛構內容,貪汙現金。
這是指通過改動憑證,或直接虛列支出,如工資、補貼等,將報銷的現金據為己有。
[2]挪用現金。
挪用現金指有關當事人利用職務之便或未經單位領導批準,在一定時間內將公款私用的一種舞弊行為。挪用現金比貪汙現金在性質上輕微些,因為挪用現金後,當事人未塗改、偽造會計憑證,未進行虛假的賬務處理。挪用現金舞弊的形式有很多,其主要手法有:
利用現金日記賬挪用現金。
一般地講,當庫存現金與現金日記賬餘額和現金總賬餘額相符時,現金不會出現問題,但是,因為總賬登記往往是一個星期或一旬登記一次,當登完總賬,並進行賬賬和賬實核對後,就可利用尚未登記總賬之機,采用少加現金收入日記賬合計數或多加現金支出日記賬合計數的手段,來達到挪用現金的目的。
利用借款挪用現金。
企業在日常的生產經營過程中,常常會發生一些零星的現金支付,比如職工預借差旅費、采購員預借采購款等。在這些業務中,如果企業確實發生了相關的業務,會計處理上並沒有什麼相關的錯弊發生,但是,在有的情況下,企業的主管人員卻可以利用合理借款的借口來達到挪用現金的目的。如某企業主管人員利用借款的形式為單位職工簽批借條一張,職工借款後並未利用借款實現借條上的業務,而是將其挪作私人之用。
延遲入賬,挪用現金。
按照財務製度的規定,企業收入的現金應及時入賬,並及時送存銀行,如果收入的現金未製證或雖已製證但未及時登賬,就給出納員提供了挪用現金的機會。
循環入賬,挪用現金。
企業在營銷過程中,出於商業上的目的,往往利用商業信用進行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廣泛利用商業信用的方法,為企業會計人員或出納人員挪用現金大開方便之門。采用循環入賬的手法挪用現金,企業會計人員或出納人員可在一筆應收賬款收到現金後,暫不入賬,而將現金挪作他用;待下一筆應收賬款收現後,用下一筆應收賬款收取的現金抵補上一筆應收賬款,會計人員或出納人員繼續挪用第二筆應收賬款收取的現金;等第三筆應收賬款收現後,再用第三筆應收賬款收取的現金抵補第二筆應收賬款。如此循環入賬,永無止境。
白條抵庫,挪用現金。
根據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企業不允許用不符合財務製度的白條頂替庫存現金。但部分企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開出白條抵充現金,利用白條借出的現金為自己或他人謀取私利。
(2)銀行存款業務的常見錯弊。
銀行存款收支是企業會計核算的主要內容,也極易發生錯弊。常見錯弊有:
[1]製造餘額差錯。
製造餘額差錯是指會計人員故意算錯銀行存款日記賬的餘額,來掩飾利用轉賬支票挪用公款等行為,也有的在月結銀行存款日記賬試算不平時,乘機製造餘額差錯,為今後貪汙做準備。這種手法看起來非常容易被察覺,但如果本年內未曾複核查明,以後除非再全部檢查銀行存款日記賬,否則很難發現。
[2]擅自提現。
擅自提現手法,是指會計人員或出納人員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條件,私自簽發現金支票後,提取現金,不留存根,不記賬,從而將提取的現金占為己有。這種手法主要發生在支票管理製度混亂,內部控製製度不嚴的單位。
[3]混用“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科目。
會計人員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在賬務處理中,將銀行存款收支業務同現金收支業務混同起來編製記賬憑證,用銀行存款的收入代替現金的收入,或用現金的支出代替銀行存款的支出,從而套取現金並占為己有。
[4]公款私存。
公款私存是指將公款轉入自己的銀行戶頭,從而侵吞利息或挪用單位資金。其主要手法有:
將各種現金收入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
以“預付貨款”名義從單位銀行賬戶轉彙到個人銀行賬戶。
虛擬業務而將銀行存款轉入個人賬戶。
業務活動中的回扣、勞務費、好處費等不交公、不入賬,以業務部門或個人名義存入銀行等。
[5]出借轉賬支票。
出借轉賬支票是指會計人員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條件,非法將轉賬支票借給他人用於私人營利性業務的結算,或將空白轉賬支票為他人做買賣充當抵押。
[6]轉賬套現。
轉賬套現是指會計人員或有關人員通過外單位的銀行賬戶為其套取現金。這種手法既能達到貪汙的目的,也能達到轉移資金的目的。
在這種手法下,外單位的賬麵上表現為“應收賬款”及“銀行存款”等科目以相同的金額一收一付,而本單位的會計分錄為:
為外單位套取現金,收到該單位的轉賬支票存入銀行時,作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賬款
提取現金時作分錄:
借:庫存現金
貸:銀行存款
付現金給外單位時:
借:應付賬款
貸:庫存現金
為了掩蓋套取現金的事實,有些單位不作上述賬戶處理,而是直接入賬,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庫存現金
[7]塗改銀行對賬單。
塗改銀行對賬單是指塗改銀行對賬單上的發生額,從而掩飾從銀行存款日記賬中套取現金的事實。在這種手法下,一般是將銀行對賬單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上的同一發生額一並塗改,並保持賬麵上的平衡。為了使賬證相符,有的還塗改相應的記賬憑證。
[8]支票套物。
支票套物是指會計人員利用工作之便擅自簽發轉賬支票套購商品或物資,不留存根,不記賬,將所購商品據為己有。
[9]提銀留現。
提銀留現是指會計人員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條件,在用現金支票提出現金時,隻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不登記現金日記賬,從而將提出的現金占為己有。實際工作中,由於企業的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分兩個賬本,如果不對照檢查,這種手法極難被發現。
[10]存款漏賬。
存款漏賬是指會計人員利用業務上的漏洞和可乘之機,故意漏記銀行存款收入賬,伺機轉出或者轉存,從而占為己有。這種手法大多發生在銀行代為收款的業務中,銀行收款後通知企業,會計人員將收賬通知單隱匿後不記日記賬,以後再開具現金支票提出存款。
[11]重交存款。
重交存款是指會計人員利用實際支付款項時取得的銀行結算憑證和有關的付款原始憑證,分別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使得一筆業務兩次報賬,再利用賬戶餘額平衡原理,采取提現不入賬的手法,將款項占為己有。
[12]出借賬戶。
出借賬戶是指本單位有關人員與外單位人員相互勾結,借用本單位銀行賬戶轉移資金或套購物資,並將其占為己有。也有單位通過對外單位或個人出借賬戶轉賬結算而收取好處費。在這種手法下,一般是外單位先將款項彙入本單位賬戶,再從本單位賬戶上套取現金或轉入其他單位賬戶。這樣收付相抵,不記銀行存款日記賬。
[13]塗改轉賬支票日期。
會計人員將以前年度已入賬的轉賬支票收賬通知上的日期塗改為報賬年度的日期進行重複記賬,再擅自開具現金支票提取現金並占為己有。這種手法下,由於重複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餘額將大於對賬單餘額。記賬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相關科目
這等於憑空在日記賬上增加了借方數額,於是便為提取現金做好了準備。提取現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現金
貸:銀行存款
通過上述兩筆賬務的處理,既侵吞了現金,同時又使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之間保持了平衡。
[14]套取利息。
會計人員利用賬戶餘額平衡原理,采取支取存款利息不記賬的手法將其占為己有。
企業的貸款利息,按規定應在抵減存款利息後,記入財務費用。月終結算利息時,如果隻計貸款利息而不計存款利息,銀行存款日記賬餘額就會小於實有額,然後再提出利息部分款項不入日記賬,餘額就自動平衡,該項利息也就被貪汙了。這種手法,在對賬單和調節表由出納一人經管的單位很難被發現。
[15]塗改銀行存款進賬單日期。
會計人員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條件,將以前年度會計檔案中的現金送存銀行的進賬單日期,塗改為本年度的日期,采取重複記賬的手法侵吞現金。在這種手法下,根據塗改後的進賬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庫存現金
這樣就能將現金占為己有,但由於與對賬單不符,因而容易被發現。所以,有些會計人員為了保持與對賬單餘額一致,也相應地在銀行對賬單上填列借方餘額;或采用收款不入賬的手法掩飾真相,使日記賬與對賬單自動平衡。
[16]其他一些錯弊。
主要包括:
未將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全部、及時地送存開戶銀行。
通過銀行結算劃回的銀行存款不及時、不足額。
違反國家規定進行預收貨款業務。
開立“黑戶”,截留存款。
簽發空頭支票、空白支票,並由此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
與銀行存款對賬單不符。
(3)外埠存款的常見錯弊。
外埠存款是企業到外地進行臨時或零星采購時,彙往外地銀行開設采購專戶的款項。其所發生的常見錯弊有:
[1]非法開設外埠存款賬戶。
其主要表現形式有:
捏造申請書,騙取銀行同意,在異地開設采購專戶,用於非法交易。
在異地夥同異地單位開設存款賬戶,將企業存款彙往異地作為外埠存款。
[2]外埠存款支出不合理、不合法。
其主要表現形式有:
使用外埠存款采購國家專控商品或其他非法物資。
采購人員挪用外埠存款。
將外埠存款用於聯營投資,炒買炒賣股票、債券等交易活動。
(4)銀行彙票存款的常見錯弊。
銀行彙票存款是指彙款人將款項交存當地銀行,由銀行簽發給彙款人持往異地辦理轉賬結算或支取現金的票據,在尚未辦理結算之前的票據存款。
銀行彙票的付款期為1個月。遺失可提現的銀行彙票,可以掛失;如果遺失了填明收款單位或個體戶名稱的彙票,銀行不予掛失。過期彙票及遺失彙票在1個月內未被冒領,可辦理退款手續。
有關銀行彙票存款的常見錯誤主要有:
[1]銀行彙票使用不合理、不合法。
其主要表現形式有:
超出銀行彙票使用範圍。
用銀行彙票套取現金。
貪汙銀行彙票存款。
[2]收受無效的銀行彙票,給企業帶來損失。
接受非銀行簽發的銀行彙票或假冒的銀行彙票。
收到的銀行彙票,收款人並非本企業。
接受過期、作廢或經塗改的銀行彙票。
[3]非法轉讓或貪汙銀行彙票。
這也就是說,企業財會部門收到銀行彙票時,不及時存入銀行而是通過背書轉讓給其他單位,從中獲得非法所得。
(5)外幣業務的錯弊。
[1]賬戶設置的不合理、不合法。
在實際工作中,有許多企業對外幣業務的會計賬戶設置不合理、不合法。如有的企業發生的彙兌損益業務較多,數額較大時,未專門設置“彙總損益”賬戶進行核算,而是將其並入“財務費用”賬戶中;還有的企業對外幣存款和現金業務未分別按人民幣和外幣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
[2]記賬本位幣的處理不正確、不合規。
記賬本位幣可由企業選擇,但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換,如需更換,要經主管財政機關批準,並在財務狀況說明書中予以說明,采用外幣作為記賬本位幣,編製的會計報表需折算成人民幣。
[3]彙率、折合的計算不合規。
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所采用的外彙彙率、折合時間及彙兌損益的計算方法不正確、不合規。
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折合彙率采用外幣業務發生時的市場彙率,也可以采用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市場彙率,由企業自行選定,但一經選定,便不可隨意更換。
月份終了,企業應當將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債權、債務等各外幣賬戶的餘額,按照期末市場彙率折合為記賬本位幣。按照期末市場彙率折合的記賬本位幣與賬麵記賬本位幣之間的差額,作為彙兌損益處理。
在實際工作中,存在著許多采用的外彙彙率、折合時間及彙兌損益的計算方法不正確、不合規的問題。如有的企業發生外幣業務,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時,折合彙率未采用業務發生時的市場彙率或當月1日的市場彙率,而是采用市場調劑進行折算,造成折合彙率在各期變動幅度過大;又如有的企業對計算彙兌損益在同一年度各有關會計期間內不均衡、不合理,影響各有關會計期間財務成果的真實性與正確性等。
[4]彙兌損益的會計處理不合規、不正確。
企業發生的彙總損益,應按照下列原則進行處理:
籌建期間發生的,如果為淨損失,計入開辦費,從企業投資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於5年的期限平均攤銷。如果為淨收益,從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於5年的期限平均轉銷,或者留待彌補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虧損,或者留待並入企業的清算收益。
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計入當期損益。
清算期間發生的,計入清算損益。
為購建固定資產發生的,在購建期間列入固定資產的價值,在固定資產辦理竣工決算以後發生的,計入當期損益。為購入無形資產發生的,全部計入無形資產價值。
在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對彙兌損益的會計處理不合規、不正確問題,主要是將應計入當期損益中的彙兌損益,計入有關財產價值中;或者將應計入有關財產價值或開辦費中的彙兌損益,計入當期損益;對於開辦費中的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彙兌損益,其攤銷或轉銷期短於5年等。
(6)其他貨幣資金的錯弊。
[1]賬戶設置不合理。
對於其他貨幣資金,企業應設置“其他貨幣資金”總賬科目,進行總分類核算;並在其下設置“外埠存款”、“銀行彙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等明細科目,根據這些明細科目並按外埠存款的開戶銀行、銀行彙票、銀行本票的收款單位以及在途貨幣資金的彙出單位等設置明細賬。在實際工作中,存在著許多未按上述要求設置核算其他貨幣資金賬戶的問題。
如未按各種其他貨幣資金的具體形態設置明細科目;或者未按所有的外埠存款的開戶銀行,銀行彙票、銀行本票的收款單位以及在途貨幣資金的彙出單位設置明細賬;未按有關單位或開戶銀行的全稱設置明細賬,造成在其名稱上不具體、不明確,以至於相互混淆或與其他有關明細賬戶相混。
[2]未將剩餘的或由於其他原因需要退回的專戶存款及時結清。
對於未使用完的或由於其他原因需要辦理退款手續的外埠存款、銀行彙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等,應及時足額地辦理退款手續。在賬務處理上應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貨幣資金”(有關明細賬戶)科目。
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卻存在著許多需要辦理退款手續的有關專戶存款未及時、足額地予以辦理的問題。
3.錯弊防範的有效方法
(1)防範現金業務中出現的錯弊。
[1]防範現金收支內部控製製度中的錯弊。
在實際工作中,可根據下列各項進行調查:
現金出納和會計記錄工作是否適當分離,出納工作是否由專人負責。
現金日記賬是否根據經審核合法的收付款憑證登記入賬。
現金日記賬是否序時逐筆登記。
庫存現金是否每日清點,賬實相符。
收入的現金是否當日送存銀行。
庫存現金是否遵守銀行規定的限額。
現金支出是否經過批準。
現金是否在規定的範圍內使用。
是否存在以白條抵充現金現象。
是否存在私設小金庫現象。
現金存放是否安全。
出納辦理收付款後,是否在收付款憑證上加蓋“收訖”、“付訖”戳記。
出納人員收取現金後,是否開出收款收據。
企業內部有關部門和人員所需的日常零星開支是否建立備用金製度。
[2]防範現金日記賬中的錯弊。
抽取一定時期的現金日記賬進行查證,在查證中要注意:
根據日期和憑證號數欄記載,查明是否以記賬憑證為依據逐筆序時登記收支業務並逐筆結算出餘額,有無前後日期和憑證編號前後順序顛倒的情況。
根據摘要欄、金額欄和對方科目欄的記載,判斷經濟業務的會計處理、會計科目的使用是否恰當。同時,還要進一步查證零星的現金收入是否及時如數送存銀行,有無違反規定以收抵支、坐支現金。庫存現金收付的內容和金額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範圍和限額。
根據結存欄記載,查證是否有異常的紅字餘額。如出現紅字餘額,可能是漏記收入、多記支出所致,查證人員應查明原因。同時,還要查證現金日記賬的每日賬麵餘額是否遵守銀行核定的餘額,超過限額的現金是否及時送存銀行。如經常超過,應向出納人員了解是否有白條抵庫、挪用現金的情況。
[3]防範現金收付款憑證中的錯弊。
現金的收付款憑證是現金日記賬依據,是現金日記賬正確與否的前提,在查證時應著重注意:
憑證的內容是否完整。
查證時要注意憑證在簽發單位名稱、地址,接受單位名稱、簽發日期,內容摘要等方麵的內容是否齊備,若有疑點應進一步查證。
憑證的計算是否正確。
查證時要注意憑證的數量、單價、金額、合計等方麵有無漏洞,大小寫是否相符。
憑證本身是否合法合規。
查證時要注意企業的正式發票是否印有稅務監製的印章,如不符合有關規定,須指出並酌情處理。
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務是否真實。
查證時應注意有無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情況。
憑證編製是否正確。這主要指根據原始憑證編製的記賬憑證是否正確。
審查有關費用、支出憑證,判斷其是否合理合法。
[4]防範現金業務收入中的錯弊。
抽取部分現金業務收入憑證與每日銀行送款單回單聯、現金日記賬記錄對照比較,從日期和金額上可以判斷現金業務收入是否及時入賬,及時如數送存銀行。如果發現入賬時少記收入,或隻將部分收入款送存銀行,就有被挪用、坐支、延遲存款或貪汙的可能。
在企業出納人員和會計人員沒有適當分離的情況下,對於涉及現金收入的暫收款、存入押金、現銷等業務,抽取部分業務憑證與相關的明細賬記錄相核對,查證每一筆收入的金額、日期等要素的記錄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就有可能有截留、挪用收入款項的行為。
審查部分收回貨款業務的現金收入憑證與相關的應收賬款明細賬的付款人單位名稱、金額、日期等記錄是否相符。如果發現有張冠李戴金額、日期相差甚遠的情況,應進一步查明是否存在循環入賬、挪用現金等行為。
查證由企業填製的收款單據存根聯的編號是否連續完整,有無缺號或斷號。如有,應予以進一步查證。然後抽取部分收據存根聯與現金日記賬進行對照比較,查明存根聯上的金額是否與賬麵記錄的日期相近,是否存在有存根而沒有入賬的現象。
查證企業已簽發的現金支票。
在銀行的多種結算方式中,隻有現金支票能夠提取現金。可以選擇1~2個月已使用的支票進行查證,有無缺號、斷號現象,作廢支票是否與存根聯一並保存在支票本上並有作廢戳記。然後將本支票上已簽發的支票號碼和金額與相同月份的銀行對賬單上支票號碼金額逐一核對,確認已付訖的支票。對於月末尚未付訖的支票,要編列清單,列明未兌現支票的號碼和金額,並查證由企業職員編製的相同月份的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查證這些未兌現的支票是否列作“企業已付銀行未付”項目。然後,將期末未兌現支票與下一月份的銀行對賬單核對,核實月末未兌現支票在下月初是否已全部兌現。
對於超過正常期限未付訖的支票,應進一步查明原因,作必要的調整。對於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上漏記或少記的月末未兌現支票應予以進一步查證,查證是否有現金的短缺或挪用。
查證非正常業務的重要現金支出。
非正常業務的重要現金支出包括:支付給公司內部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般職員、子公司、關聯公司等巨額的現金。在查證現金支出業務中如發現有非正常的重要支出時,應注意確定這些支出是否經過適當的授權或批準;每一筆支出是否附有已經審核、合乎要求的原始憑證;每一筆支出是否用適當的會計科目來反映。 必要時還要查證現金支出所對應的明細賬記錄,核實業務的來龍去脈和實質。
[5]防範庫存現金中的錯弊。
應采取突擊方式進行實地查證。
在查證前不能通知出納員做查證準備,以防出納員在查證之前采取措施掩蓋貪汙挪用事實或轉移賬外資金。查證時間宜安排在營業起訖時間,盡量避免現金收支高峰期。
在查證之前,應事先問明庫存現金的存放地點,並要求出納員提供所經管全部現金及尚未入賬的收付款憑證。 必要時還應查證存放現金的保險櫃或抽屜內是否有遺留的現金或憑證單據。
在查證之前,所有的現金和可流通的票據、有價證券應置於查證人員的控製之下,直至庫存現金查證完畢。
在查證過程中,應要求出納員和企業的主管會計人員在場,以防現金短缺時分不清責任。
在查證過程,發現借條、借據應加以分析,區別對待。對於經過批準且手續完備的臨時借條、借據,可視同現金,納入現金實有額。對於不符合手續,未經批準的非正式借條、借據,應向借款人詢問,查證借款的真實性。其中由於臨時業務所需而借款的,應允許補辦手續後視同庫存現金處理;屬私人挪用現金的白條等不得充抵庫存現金,應由企業的主管人員限令出納員限期追回。
查證結束,應根據查證結果編製庫存現金清點表,反映庫存現金查證數、實存數。賬麵結存數以及賬實差額。如果查證現金是在結賬之後,應根據結賬日至查證日之間的現金收支數,調節至結賬日的現金實存數並與結賬日的現金賬麵結存數比較,以確定溢缺金額。
除了以上賬麵檢查方法外,內部審計人員還可以觀察、了解相關會計人員在生活水平或生活方式上有無與其收入不相適應的情況,這樣更有利於發現疑點或線索。
(2)防範銀行存款業務中出現的錯弊。
[1]檢查銀行存款收支內部控製製度。
檢查銀行存款業務的內部控製製度,可按以下各項展開:
企業是否根據不同的銀行賬號分別開設銀行存款日記賬?
銀行存款的處理和日記賬的登記工作是否由出納專門負責?
出納和會計的職責是否分離?
銀行存款日記賬是否根據經審核後的合法的收付款憑證登記入賬?
銀行存款日記賬是否逐筆序時登記?
企業除零星支付外的支出是否通過銀行轉賬結算?
對於重大的開支項目是否經過核準、審批?
銀行支票是否按順序簽出?
是否嚴格控製和保管空白支票?
作廢支票是否加蓋“作廢”戳記,並與存根聯一並保存?
是否使用支票登記簿?
支票是否由出納和有關主管人員共同簽發?
簽發支票的印章是否妥善保管?大、小印章是否分別由專人保管?
銀行存款日記賬與總賬是否每月核對相符?
銀行存款日記賬是否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
是否定期由獨立人員編製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未達賬項?
[2]以銀行存款日記賬為核心抽查原始憑證。
抽查重點與現金日記賬原始憑證抽查要點相同。
[3]詢證期末銀行存款餘額。
銀行存款是貨幣資金中的最主要部分,為了查證資產負債表所列示銀行存款餘額是否存在,必須向開戶銀行詢證。通過詢證,可以獲得企業銀行存款確實存在的證據,獲得銀行存款可供企業使用、企業擁有其所有權的證據,還可能發現企業未入賬的銀行存款。
[4]取得或編製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可以由企業編製,也可以由查證人員編製。其查證的內容主要包括:
根據銀行對賬單、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總賬上的結賬日餘額核對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上調節前的相對應餘額,查證列示是否正確。
將銀行對賬單記錄與銀行存款日記賬記錄逐筆核對,核實調節表上各個調節項目的列示是否真實完整。任何漏記或多記調節項目的現象均應引起查證人員的注意。
在核對銀行存款日記賬賬麵餘額和銀行對賬單餘額的基礎上,複核未達賬項加減調節,驗證調節後兩者的餘額計算是否相符,是否正確。如不符,說明其中一方或雙方存在差錯,應進一步查明原因。
逐筆查證未達賬項,以確定其真實性。
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的格式。
[5]審查相關費用、支出的依據是否合理、合法。
(3)防範外埠存款業務中出現的錯弊。
[1]查證人員應運用詳查法,審查以外埠存款購進的全部商品、材料和其他物品,看其有無超出采購存款的傭金。
[2]審查“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明細賬餘額,查明其有無長期掛賬現象,若“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占用時間長,應進一步分析查證其有無挪用資金或者不及時辦理結算的問題。
(4)防範銀行彙票存款中常見的錯弊。
[1]審查銀行彙票申請書,查明被查單位與收款單位有無業務往來。
[2]審查購銷合同規定的結算方式是否為采用銀行彙票結算。
[3]在分析使用彙票結算合理性的基礎上,審查“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彙票存款”明細賬,審查其是否及時辦理結算,有無長期掛賬而挪用彙票存款或侵占行為。
[4]核對銀行存款和銀行對賬單,審查其款項是否與銀行對賬單一致,如果不一致,應分析是否為未達賬項,否則,應查明是否收到無效或過期彙票。
(5)防範銀行在途貨幣資金業務中常見的錯弊。
[1]審查“其他貨幣資金——在途貨幣資金”明細賬,分析其入賬時間及占用時間,若發現占用時間較長,則作為疑點,進一步審查。
[2]調閱憑證,追蹤調查付款單位,並在此基礎上審查銀行對賬單,查明有關已收款未轉賬或收款的銀行存款已轉出的情況。
[3]若付款單位確實已付款,在銀行存款日記賬和對賬單未作任何反映,應審查付款單位付出款項時填寫的收款單位有無差錯,銀行收款有無錯誤,若上述無誤,則應對在途貨幣資金的經辦人進行調查,查明其有無貪汙或其他違法活動。
(6)防範外幣業務中常見的錯弊。
[1]對於賬戶設置不合理、不合法,查證人員應查閱企業的有關賬簿,了解其對外幣業務的賬戶設置情況;然後,針對企業的具體情況,分析確定其賬戶設置是否合理、合法。
[2]對於對記賬本位幣的處理不正確、不合規,查證人員應查閱企業的賬簿記錄,確定其所采用的記賬本位幣是人民幣還是外幣,並了解其年度內的變更情況。如有變動,應調查詢問企業是否報主管財政部門批準,並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予以說明。
[3]對於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所采用的外彙彙率、折合時間及彙兌損益的計算方法不正確、不合規,查證人員應確定外彙彙率是否正確,折合時間是否一致,彙兌損益的計算方法是否恰當。然後,查證其在年度內是否保持一致。
[4]對於對彙兌損益的會計處理不合規、不正確,查證人員應查閱“彙兌損益”、“在建工程”及“清算損益”等賬戶的有關明細賬戶。若發現疑點,應調閱會計憑證、進行賬證、證證核對,在調查詢問有關情況的基礎上查證問題。
(7)防範其他貨幣資金業務中常見的錯弊。
其他貨幣資金業務錯弊的一般查證方法:
[1]查閱各種存款日記賬,查證各種專戶存款開立是否必要。如外埠存款是否因臨時、零星采購物資所需而開立,信用證存款是否確實因在開展進出口貿易業務中采用國際結算方式所需而開立。
[2]要求企業提供各種書麵文件,查證開立各種專戶存款是否經過適當的審批手續,其數額是否合理。
[3]從日記賬記錄中抽出數筆業務查證其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查證各種存款戶支用款項是否合理,即是否按原定的用途使用;是否遵守銀行的結算製度;采購業務完成之後是否及時辦理結算手續;有無非法轉移資金的現象。
[4]對於在途貨幣資金,應根據彙出單位的彙款通知書,查證在途貨幣資金的形成是否真實;在途貨幣資金發生後是否及時入賬;收到在途貨幣資金後是否及時注銷;對於長期掛賬不注銷或一直未收到款項的應查明原因。
4.案例
(1)塗改轉賬支票日期。
【例7-1】某公司會計人員將以前年度已入賬的轉賬支票收賬通知上的日期塗改為報賬年度的日期進行重複記賬,再擅自開具現金支票提取現金並占為己有。這種手法下,由於重複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餘額將大於對賬單餘額。記賬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相關科目
提取現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現金
貸:銀行存款
通過上述兩筆賬務的處理,既侵吞了現金,同時又使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之間保持了平衡。
(2)虛存虛報。
【例7-2】查賬人員在核對某企業“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存款對賬單”時發現,銀行存款調整後餘額與對賬單餘額調整後相等,但未達賬項的每項數額不一致,其中20××年12月29日419#憑證(轉支419)金額為15681元,對賬單的支票419金額為10681元,銀行存款日記賬12月29日48#憑證存入現金5000元,在對賬單上沒有反映。查賬人員懷疑其中有虛存虛報問題。
[1]跟蹤調查。
查賬人員首先調閱48#憑證,其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5000
貸:庫存現金5000
審查原始憑證時,發現“現金送存簿”沒有加蓋“現金收訖”字樣,即沒有把現金交到銀行。調出419#憑證,其記錄為:
借:材料采購15681
貸:銀行存款15681
查賬人員複核采購發票,其金額為10681元,由此得出以下結論。
[2]發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