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是一種財富或財產;第三,信用是一種權利;第四,信用是一種信息。而所謂“八方”則是指誠信與律師有關的八個方麵:合夥與誠信,委托與誠信,廣告招攬與誠信,包攬訴訟、惡意訴訟和誠信,服務收費與誠信,不正當競爭與誠信,虛假證明與誠信,忠實勤勉義務與誠信等。而在北大舉辦的“第二屆中國青年律師論壇”上,給青年律師們談“法律職業人的底線”時,他會從“理念底線、職業操守底線、生活準則底線”三個方麵展開演講。
二是揭示法理。作為一個法律教育家、法律活動家,江老師自然明白自己的演講更需要在法理上做到答疑解惑、傳道授業。所以,在江老師的演講中,處處能夠聽到通俗易懂的法理,時時能夠感悟簡潔明了的法理。比如說市場經濟主要是兩大行為:交易行為和投資行為。作為市場行為,它們必然具有自由、平等和公平三大特性。又比如股東的權利,江老師告訴聽講者,按照《公司法》規定,股東享有三大權利:第一,資產受益權,也就是誰投資誰收益。第二,重大事務決策權,也就是誰投資誰決策。第三,選舉管理者的權利,也就是誰投資誰選擇管理者。還比如講到國企改製時,他會做出一個非常形象地概括:其一是企業公司化;其二是公司股權化;其三是股權明晰化;其四是股權社會化。還比如在講“市場經濟的法律機製”時,江老師則會從主體、權利、行為、責任四個方麵闡述其法律關係。以上談到的都是調整市場經濟方麵的法律。實際上,作為一個民商法學家,江老師演講涉及的範圍非常廣泛。他從羅馬法的精神講到我國民法典的製定,從公民的個人權利到國家的意誌,從公平的交易到市場主體的準入,不管是用一個鮮活的案例還是引一個固定的條文,無論是結合立法形勢還是結合演講現場,江老師無不講得頭頭是道,句句在理。這個理,既有道理,也有常理,還有哲理,更有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