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追求真理。據我個人對江老師演講風格和演講範圍乃至演講對象的了解,江老師所有的演講其實不僅僅是授業解惑。如果僅僅是為了這個目的,那就隻要教好自己的學生即可。上個月27日,在江老師生日慶祝宴會上,我看到與會的江老師的博士生在主席台上合影,竟然好幾排都站不下。由此可見,江老師的弟子完全可以用桃李滿天下來形容。其實,江老師的弟子哪隻眼前我們看到的學生呢?當然,江老師並非追求自己有多少弟子,而追求自己的理念能夠引起多少共鳴,能夠得到多少傳播。所以,江老師的演講實際上是為了傳道,是為了傳授法律常識,是為了傳播法學理論,是為了傳達法律思想,是為了傳遞法治理念,是為了傳承法律文化。對此,江老師往往是從比較法的視野、從民商法的思維、從中國法律人的具體實踐來展開演講的。比如說民主政治文化、權利本位思想、意思自治原則、現代企業製度等,江老師除了告訴聽講者其中的知識內涵,更重要的是告訴聽講者知識背後的法理乃至真理。他曾經在律師的演講中說過:“律師手中沒有權,他靠的是什麼?靠的隻能是法律。他靠的不是法律的韌性,靠的不是法律的矛盾,靠的不是法律的空隙,而是靠法律的權威,靠法律裏麵體現的真理。”為此,他鼓勵律師一方麵要做好服務之道,另一方麵更要做好治國之道。他告誡律師,莫以高官論英雄,莫以錢多論英雄。他希望律師要“為權利而鬥爭”,“在這個問題上,我們作為一個律師的使命來說,就是要為他人的權利而鬥爭。因為我們的當事人、委托我們的人,不管是訴訟案件或者非訟案件或者公司企業,這些人往往是最不了解自己在法律上享有哪些權利。那麼,你給他以法律援助,使他懂得自己有哪些權利,如何為自己的權利而鬥爭,如何行使保護自己權利的這種程序,這就是律師的任務。所以,從我們作為律師來說,本身的任務就是為弱者、為當事人、為你的委托人而進行鬥爭。”
劉桂明對江平的演講發出由衷的感慨:“如果說從簡單到複雜是一種學術,而從複雜到簡單是一種技術。那麼,知道什麼時候應該簡單,知道什麼情況下可以複雜,則是一種藝術。從這個意義上說,江老師的演講已經成一種藝術。所以,無論是聲音還是節奏,無論是語言還是手勢,無論是氣質還是形象,無論是其關注的視野還是其思考的高度,無論是其豐富的知識還是其深邃的思想,無論是其觀點主張的獨特還是其問題研究的前沿,江老師的演講藝術無不發揮得淋漓盡致,無不展現得出神入化。”
江平的演講能力,跟他早年的知識獲取有很大的關係。從他成長的一些細節中,我們不難發現這種蛛絲馬跡。北京政法學院編譯室編印的1956年12月31日《教學簡報》第21期中,刊登一篇蘇聯專家弗·葉·楚貢諾夫的文章“論講演的技巧”。這篇文章由張堯翻譯、江平校對。在這篇“講演技巧”中,楚貢諾夫在征引列寧、高爾基、加裏寧等馬列主義政治家、文學家關於演講的一些論述的同時,亦深入細致地闡述自己關於講演的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