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1 / 1)

(1)對賬的基本方法。

對賬是為了保證賬簿記賬和會計報表的數字真實可靠,每月將各賬簿的賬戶記錄進行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賬證相符、賬表相符。我們通常所稱的對賬包括賬證核對、賬賬核對和賬實核對三種方法。

[1]賬證核對。賬證核對是指核對出納賬簿記錄與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的時間、憑證字號、內容、金額是否一致,記賬方向是否相符。這種核對主要是在日常的記賬和編製憑證時進行的。月終,如果發現賬賬不符,就要回過頭來對賬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以保證賬證相符。會計憑證是登記賬簿的依據,賬證核對主要檢查登賬中的錯誤。核對時,將憑證和賬簿的記錄內容、數量、金額和會計科目等相互對比,保證二者相符。

[2]賬賬核對。賬賬核對是指各種賬簿之間有關數字的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具體核對內容主要包括:

總分類賬中各賬戶本期借方發生額合計數與貸方發生額合計數應核對相符;借方期末餘額合計數與貸方期末餘額合計數核對相符。

總分類賬中有關賬戶發生額和餘額與其所屬各明細分類賬戶的發生,額之和及餘額之和應分別核對相符。

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發生額和餘額與總分類賬中各該賬戶,的發生額和餘額核對相符。

會計部門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賬的發生額和餘額與財產物資保管,部門和使用部門的有關財產物資保管賬目的發生額和餘額核對相符。

[3]賬實核對。賬實核對是指各種財產物資的賬麵餘額與實存數進行核對,以保證賬實相符,具體核對內容包括:

現金日記賬的金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逐日核對相符。

銀行存款日記賬的餘額應定期與開戶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

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賬的結存數量定期與實存數量核對相符。

各種債權債務明細分類賬的餘額應經常或定期與有關的債務人和債權人核對相符。賬實核對一般是通過實地盤點的方法來進行的。

[4]賬表核對。賬表核對是指將每一會計期間的出納報告表(出納報告單、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等)中的數字,同據以編製出納報告表的賬簿中的有關數字進行核對,要求賬表相符。

[5]往來賬款核對。指本單位與其他單位之間各種往來款項的賬簿記錄的核對。如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結餘額與開戶銀行賬簿記錄的相互核對;應收、應付明細賬的結存餘額與有關債務、債權單位賬簿記錄的相互核對。通過核對要使往來賬簿記錄相符。

(2)正確對賬的基本要求。

每日結完現金日記賬後,將餘額與庫存現金結存數進行核對,以求賬款相符。單位、企業的會計賬一般要求日清月結,當會計結完賬後,出納員應主動報出現金結存數與會計員對賬。出納員還必須經常與銀行對清存款項目,使單位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存款”科目對賬單的餘額保持一致。其對賬方法一般以“對賬單”為依據,與存款日記賬所記載的收支項目逐筆核對。有些出納員記載存款日記賬時,將某些原始憑證彙總下賬,如將同一天簽發的轉賬支票存根或現金支票存根彙總到一張記賬憑證上,一次計入銀行存款日記賬內,而銀行的“對賬單”上卻是逐筆記賬,這樣,單位出納員就應當用這些彙總記賬的原始憑證逐一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如在期末(月末、季末、年末)與銀行“對賬單”核對不上,則按“未達賬項”處理,業務量不多的單位,可將未下賬單據逐筆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若業務量較多,需編製“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將銀行已入賬企業未入賬、銀行已出賬企業未出賬的憑證加、減彙總到單位存款日記賬餘額內,看是否平衡。如經過調節後,單位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餘額仍不能相符,則應軋出差額,澄清出銀、企雙方賬務不符的筆數,及時主動找銀行對賬,並弄清楚情況,妥善處理。

開戶單位每接到一張銀行存款“對賬單”,就應當及時與銀行存款日記賬勾筆核對,不應推遲到期末集中核對。銀行存款“對賬單”不能代替單位存款日記賬。全年“對賬單”要逐一收集,完整保存,裝訂成冊,與銀行存款日記賬一起存檔保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