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存款日記賬核對是通過與銀行送來的對賬單進行核對完成的,銀行存款日記賬的核對主要包括兩點內容:一是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存款收、付款憑證互相核對,做到賬證相符;二是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存款總賬相互核對,做到賬證相符。
(1)賬證核對。
收付憑證是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的依據,賬目和憑證應該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在記賬過程中,由於各種原因,往往會發生重記、漏記,記錯方向或記錯數字等情況。賬證核對主要按照業務發生後的順序一筆一筆進行,檢查項目主要是:
[1]核對憑證的編號。
[2]檢查記賬憑證與原始憑證,看兩者是否完全相符。
[3]查對賬證金額與方向的一致性。
檢查中發現差錯,要立即按照規定方法更正,以確保賬證完全一致。
(2)賬賬核對。
銀行存款日記賬是根據收付憑證逐項登記的,銀行存款總賬是根據收付憑證彙總登記的,記賬依據是相同的,記錄結果應一致,但由於兩種賬簿是不同人員分別記賬的,而且總賬一般是彙總登記的,在彙總和登記過程中,都有可能發生差錯。日記賬是一筆一筆地記錄,記錄次數多,難免會發生差錯。平時是經常核對兩賬的餘額,每月終了結賬後,總賬各科目的借方發生額、貸方發生額以及月末餘額都已試算平衡,一定還要將其分別同銀行存款日記賬中的本月收入合計數、支出合計數和餘額相互核對。如果不符,先應查出差錯在哪一方,如果借方發生額出現差錯,應查找銀行存款收款憑證和銀行存款收入一方的賬目。反之,則查找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和銀行存款付出一方的賬目。找出差錯,應立即加以更正,做到賬賬相符。
(3)賬實核對。
企事業單位在銀行中的存款實有數是通過“銀行對賬單”來反映的,所以照實核對是銀行存款日記賬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一次,這是出納人員的一項重要日常工作。
理論上講,“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記錄對銀行開出的“銀行存款對賬單”無論是發生額,還是期末餘額都應是完全一致的,因為它是同一賬號存款的記錄,但是通過核對,會發現雙方的賬目經常出現不一致的情況,原因有兩個:一是雙方賬目可能發生記錄或計算上的錯誤,如單位記賬是漏記、重記、銀行對賬單串戶等,這種錯誤應由雙方及時查明原因,予以更正。二是有“未達賬項”。“未達賬項”是指由於期末銀行估算憑證傳遞時間的差異,而造成的銀行與開戶單位之間一方入賬,另一方尚未入賬的賬項。無論是記錄有誤,還是有“未達賬項”,都要通過單位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記錄與銀行開出的“銀行存款對賬單”進行逐筆“核對”才能發現。
具體做法是出納人員根據銀行提供的“對賬單”同自己的“銀行存款日記賬”進行核對,核對時,需要對憑證的種類、編號、摘要、記賬方向、金額、記賬日期等內容進行逐項核對。凡是對賬單與銀行存款日記賬記錄內容相同的可用“√”在對賬單和日記賬上分別標示,以查明該筆業務核對一致;若有“未達賬項”,應編製“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調節,使雙方餘額相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