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彙款結算方式的特點

彙款結算與其他外彙結算方式相比,具有如下特點:

(1)手續簡便、費用少。

彙款結算方式與其他外彙結算方式相比,手續最為簡便、費用也最少,隻有一筆數額不大的彙款手續費,因此在非貿易結算中廣泛使用,在貿易結算中,在雙方相互信任的情況下彙款結算方式也是最為理想的。

(2)風險較大。

對於預付貨款的買方和貨到付款的賣方來說,在貿易結算中,彙款方式的風險是比較大的。因為一旦款項預付出去或者貨物發出,如果對方不履約發貨或不履約付款,那麼就會麵臨錢貨兩空的危險,所以在具體選用彙款結算方式時應當十分慎重,應當對對方的信用狀況進行深入的調查了解。

7.7如何用銀行保函方式進行外彙結算

1.銀行保函的概念

銀行保函是指銀行應商業合約或經濟關係中的一方(即申請人)要求,以自身的信譽向商業合約或經濟關係中的另一方(即受益人)出具的,擔 保申請人或被擔 保人履行某種責任或義務的一種具有一定金額、一定期限、承擔某種支付責任或經濟賠償責任的書麵付款保證承諾。

2.銀行保函的適用範圍

銀行保函既可以作為合同的支付手段,也可以作為其他義務履行的保證手段;它既可以是國際貿易項下的結算方式,也可以是國內貿易項下的結算方式,更可以是非貿易項下的信用工具。其應用範圍遠遠大於信用證、銀行承兌彙票等銀行支付工具。

3.銀行保函的種類

由於銀行保函種類較多,以下將較為常用的幾種介紹如下:

(1)投標保函(TENOERGUARANTEE或稱BIDBOND),多用於以招標方式進行的購買或承建項目。

(2)履約保函(PERFORMANCEGUARANTEE/BOND),多用於供貨方/勞務方/承包人向買方/業主提供承諾。

(3)預付款保函(ADVANCEPAYMENT/REFAYMENTGUARANTEE),多用於保證一旦供貨方/勞務方/承包人未能履約,買方/業主的預付金額能得以收回。

(4)質量/維修保函(QUALITY/MAINTENANCEGUARANTEE),多用於銀行就合同標的物質量所作的擔 保。

(5)預留金/留置金保函(RETENTIONMONEYGUANRANTEE),多用於對合同尾款的提前支取所作出的歸還承諾。

(6)海關保函(CUSTOMSGUARANTEE),多用於向海關申請辦理“先放後征”而提供的擔 保,或在參展等過程中發生臨時進口申請免稅時須向海關提供的擔 保。

(7)加工貿易稅款保付保函,用於加工貿易企業以銀行擔 保形式向海關繳納加工貿易項下關稅及其他稅費保證金。目前隻有中行能辦理此業務。

(8)對外工程保函,國內企業因承包境外工程項目需向境外業主開立的投標、履約、質量等工程類保函。對符合一定條件的承包工程企業申請此項業務的,銀行可以免予收取保證金或抵押品等。

(9)提單遺失保函(RE-ISSUEGUARANTEE),由於提單在郵寄途中遺失而由銀行擔 保要求船務公司重出提單的擔 保。

(10)付款保函(PAYMENTGUARANTEE),作用類似信用證,是對合同一方在合同項下的付款責任所做出的擔 保。適合國際及國內貿易。

(11)延期付款保函(DEFERREDFAYMENTGUARANTEE),屬於廣義上的付款保函,對延期支付或遠期支付的合同價款及利息所作出的擔 保。

(12)借款保函(LOANGUARANTEE),指應借款人要求,向貸款行或貸款人所出具的保證償還借款的保證。

(13)租賃保函,指應承租人要求,向出租人出具的保證。

(14)費用保付保函(PAYMENTGUARANTEEFORCOMISSIONORANYOTHERCHARG),多用於對合同項下特殊費用或款項的支付所做出的保證。如機場售票處就航空公司委托其代售機票後向航空公司所應支付的票款的保付。

4.辦理保函業務的程序

(1)向銀行申請核定相應的授信額度或繳存保證金。

(2)向銀行提交申請書、保函格式、合同或招標書等業務背景資料、經年審的營業執照副本以及貸款卡號等資料。

(3)銀行按申請人的要求開立保函後交申請人帶走或以/的方式直接向受益人開立。

(4)銀行在保函載明的到期日後注銷保函,或待保函項下的業務結束後由申請人返回保函正本後注銷保函。

7.8如何用托收方式進行外彙結算

1.托收的定義

托收是國際結算中常用的方式。它是指收款人或債權人將有關單據交與本地銀行,委托該銀行通過其國外代理行向付款人或債務人交單取款的業務。

2.托收的種類

托收可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

光票托收指債權人僅向托收行提交彙票、本票、支票等金融單據,委托其代為收款。跟單托收指債權人向托收行收提交發票、提單等商業單據,可提交也可不提交金融單據,委托其代為收款的結算方式。

跟單托收依據交單條件可分為承兌交單和付款交單。交單,即代收行向進口方釋放全部正本單據,包括海運提單,意味著貨物所有權轉移至進口方。

承兌交單指代收行憑進口方對遠期彙票的承兌而交單的結算方式。

付款交單指代收行憑進口方付款而交單的結算方式。即期付款交單,可以不提交彙票,由商業發票代替。

3.托收的業務流程

托收結算方式的流程大致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麵:

(1)委托。

委托人按照合同規定將貨物裝運後,填寫托收委托書,開出即期或遠期彙票,連同全套貨運單據送交托收銀行,委托銀行代為收款。

托收銀行將彙票和貨運單據以及委托人在委托書上的各項指示,寄交給代收銀行,委托其向付款人代為收款。

(2)提示。

代收銀行收到彙票及貨運單據,向付款人作付款或承兌提示。

(3)付款。

付款人向代收銀行付清貨款,代收銀行將貨運單據交給付款人。

(4)付款。

代收銀行將貨款彙給托收銀行。

(5)結彙。

托收銀行收妥代收銀行轉來的款項後將款項付給委托人。

4.托收的使用

托收方式對買方比較有利,費用低、風險小,資金負擔小,甚至可以取得賣方的資金融通。對賣方來說,即使是付款交單方式,因為貨已發運,萬一對方因市價低落或財務狀況不佳等原因拒付,賣方將遭受來回運輸費用的損失和貨物轉售的損失。遠期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賣方承受的資金負擔很重,而承兌交單風險更大。托收是賣方給予買方一定優惠的一種付款方式。對賣方來說,是一種促進銷售的手段,但必須對其中存在的風險持慎重態度。

我國外貿企業以托收方式出口,主要采用付款交單方式,並應著重考慮三個因素:商品市場行情,進口方的資信情況即經營作風和財務狀況,以及相適應的成交金額。其中特別重要的是商品的市場行情。因為市價低落往往是造成經營作風不好的商人拒付的主要動因。市價堅挺的情況下,較少發生拒付,且即使拒付,我方處置貨物也比較方便。

我國外貿企業一般不采用承兌交單方式出口。在進口業務中,尤其是對外加工裝配和進料加工業務中,往往對進口料件采用承兌交單方式付款。

5.托收結算的性質和特點

托收這種結算方式,從性質上說是一種商業信用。它雖然通過銀行辦理,但是無論是托收銀行還是代收銀行隻是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辦事,並沒有承擔付款的責任,也不過問單據本身的真偽,如果事先沒有特殊的約定,銀行也不負責提娶保管、轉運或拍賣到達目的地後付款人拒絕付款贖單的貨物。

和彙款結算方式相比,托收結算方式具有如下特點:

(1)安全性較高。

對於出口商來說,由於是付款或承兌交單,特別是付款交單,實現了銀貨當麵兩訖,不會像貨到付款那樣冒“銀貨兩空”的風險;而對於進口商來說,托收結算遠比預付貨款要安全得多。

(2)手續稍複雜,費用相對較高。

和彙款結算方式相比,托收結算手續相對較多,所需支付的手續費也相應地稍高一些。

(3)對進口商有利。

對於出口商而言,托收結算的風險雖然比彙款結算要小,但風險還是比較大的。因為能否按時收回全部貨款,依仗的隻是付款方的商業信用。如果付款方無力支付或者故意不履行合同,那麼雖然貨物不至於喪失,但貨款仍然收不回來,而且由此造成的運費、保險費、保管費以至被轉運回國或低價拍賣的損失還是很大的。但對於進口商來說,跟單托收卻很有利,因為它可以使進口商免去申請開立信用證的各項手續,不必向銀行預付押金,從而減少有關費用支出,有利於加速資金的周轉。正因為如此,在出口業務中采用跟單托收有利於調動進口商的積極性,從而有利於擴大成交量和出口量,許多出口商把它作為推銷庫存貨物和開拓國際市場的重要手段。

7.9如何用信用證方式進行外彙結算

1.信用證的定義

信用證,是指由銀行或專營機構簽發,可在約定銀行或部門存取現金、購買商品及支付勞務報酬的一種信用憑證。持卡人可在同城和異地憑卡支取現金、轉賬結算的消費信用等。

2.信用證的當事人

信用證的基本當事人有三個:開證申請人(Applicant)、開證行(IssuingBank)和受益人(Benefici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