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以前不是這樣的。和木耳好的那陣子,我瘋了似的給他買禮物。而且給他買的都是我能看到的最好的東西,都是我其實買不起的東西,都是我為了自己不會買的東西。我不知道,我隻知道木耳那麼好,那麼迷人,他配得上所有最好的東西。我給他買阿瑪尼西服、聖羅蘭襯衣、意大利和日本的十幾條領帶,各個名牌的皮帶,還有我能看到的最好的皮鞋,我想要他穿最漂亮的鞋,還要讓他的每個腳指頭最舒服。我花這些錢不但不心痛,而且很興奮,對木耳充滿感激:我從來沒有給男人買過東西,也不知道給自己愛的男人買東西是這樣的感覺,因為木耳,我嚐到了這些滋味。那個時候,我走在街上,眼光總是敏銳地搜索那些男人用的好東西。身邊的錢如果不夠,我會用卡,卡裏的錢沒有了,我急急地等到下個月的工資,然後直奔那件看好的東西。
我是如此的病入膏肓,以至於後來遐步士皮鞋登陸中國,我看著櫃台上那隻懶洋洋的小狗,心想:一定很舒服,木耳一定喜歡。怎麼現在才有這種鞋啊,我已經不能買給他了。然後我發現我是一個真正的賤人。木耳從來沒有給我買過禮物,他隻是在收我禮物的時候,眼睛放出黑水晶的光芒,撲過來吻我,他的嘴角滿是清甜。我沒有想過要得到他的什麼禮物,就是忙著給他挑選,給他買。直到不能再買了,還覺得遺憾覺得難受。出了遐步士的店堂,在熙熙攘攘的街上,我站住了,這不是賤是什麼?賤啊。我開始想抽自己一個耳光,後來改主意了,把自己的左手塞進嘴裏,哢地咬出了血。這樣會留一個疤痕,我要自己長記性。從此我不再給男人買東西,也不再想這件事。
薄荷認識我太晚了。到了這時,我已經不知道怎麼給男人買禮物了,也不知道怎麼付出了。
父母對子女的影響有多大,人一開始是不知道的。那就像一種慢性毒藥,在你長大過程中,在你一生中緩緩發揮藥性,你以為知道它的厲害了,其實還沒有。這種毒藥的另一個可怕之處,在於你不能尋找解藥,有時候你以為吃了解藥,其實任何解藥都隻會加劇它的發作。
很難理解?那你真幸運。可是我已經聽到有人在微微抽泣,天下這樣的倒黴蛋,肯定不會隻有我一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