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1章 八大權力的分配(1 / 2)

隨著譚淡定在尼羅河三角洲地區的最後一戰結束後,【陛下之夢】第二階段的戰役目標,基本達成。

過分削弱的奧斯曼帝國,對中華並沒有什麼好處。

在陳興顯起兵之後的第二十五個年頭,中華三軍終於掌控了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戰略要點。

淡馬錫府所在的馬六甲海峽,這裏也是中華第一個掌控的要點,其扼守南海與西洋的交通要道。

這個海峽也是中華貿易線路最繁忙的海峽。

大東洋上的檀香山群島,優良的深水港和優良的地理位置,注定了這個群島的地位不會低。

而讓其地位上升到戰略層麵的,還是他作為中華陪都的身份。

檀香山的陪都,被陳興顯命名為帝都城。

在帝都城的基礎設施營建好了之後,總理各處事務衙門的大量部門開始遷移過去。

隨著人口和官員數量的增加,督察司的地位一再提高,陳興顯將督察司改名為督察院。

仍然由海中適擔任都禦使一職。

陪都的設立,意味著對權利的再分配。

陳興顯這些年一直在對中華的文官體係進行改革,他改革的重點是恢複唐代以前的君臣共治。

或者說是中華版的君主立憲製。

中華的權力部門眾多,但大致可分為幾個大類。

軍權,下屬戰略計劃司、戰略支援司、訓練司、太常寺、情報司、軍事調查統計司等。

監察權,自然是屬於督察院。

開科選拔權,是文淵閣的職責。

司法權,是掌管刑獄的大理寺。

外交權是鴻臚寺。

立法權是光祿寺。

光祿寺的職責,是近兩年陳興顯逐步下放的。

之前中華的立法權都在督察院和大理寺。

為了將執法者和立法者分開,陳興顯才將光祿寺的職責,改為了立法。

所有中華的法律製定和解釋權,也全部向光祿寺集中。

皇家原本的祭祀、出行等事務,則都移交到了太仆寺。

行政權則全部屬於總理各處事務衙門。

財權,則分屬於中華錢莊和商課提舉司。

寶島錢莊的分布範圍越來越廣,業務涉及八大封國後,名稱改為了中華錢莊。

總結一下就是,軍權、監察權、選拔權、司法權、外交權、立法權、行政權、財權。

這八個中華最重要的權利,陳興顯必須掌控的有五個,即軍權、監察權、選拔權、外交權、立法權。

而能夠下放給總理事務衙門的,隻有司法權、行政權、財權。

其中財權還是一分為二,商課提舉司歸屬於總理衙門,但中華錢莊卻依然歸屬陳興顯的直接管轄。

商課提舉司可以收稅改稅,但收錢和花錢隻能在中華錢莊裏。

最終中華的八大權力,皇帝得到了五個半,總理各處事務衙門得到了兩個半。

總理衙門的權力,全部都是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

皇帝的權利,則是為了保護百姓和約束總理衙門。

通俗點說,得罪人的事都是總理衙門的,光彩的事都是皇帝的。

這樣每當百姓與皇權發生矛盾,皇帝便可以通過更換總理大臣得到化解。

改革之後的總理衙門權利眾多,包含商課提舉司、農業提舉司、水利提舉司、大理寺、欽天監、兵馬司、郵驛提舉司、營造提舉司、各省、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