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滴水能穿石,百柔能克剛 (5)(2 / 3)

因此,我們在做人做事時,要避免與他人發生爭論。就像睿智的本傑明?富蘭克林所說:“假如你總是爭論,辯駁,或許你偶爾能贏!可這種勝利是空的,因為對方內心的好感你是永遠得不到的。”

如果不能贏得對方內心的好感,那我們的爭論是否也失去了某種意義呢?難道我們用盡腦筋,費盡唇舌,就是為了要那種語言上、表麵上的勝利?

林肯曾經這樣批評一位和同事吵架的青年軍官:“任何想有所作為的人,絕不會把時間浪費在私人爭執上。你承擔不起爭執的後果,如發火、失去自製等。在擁有相等權利的事物上,要多讓對方一些;即使在明顯是你對的事情上,你也要讓一下。與其和狗搶路,被它咬傷,還不如讓它過去;否則就算是你把狗殺了,你還是已經被它咬了。”

那麼,該如何避免與他人作無謂的爭論昵?

其實,許多人在別人提出不同意見時,出於保護自己的想法和自尊心的需要,第一反應往往是反感、反駁。其實,這樣隻會給人留下狂妄自大、氣量狹小、聽不進不同的意見、沒有自我批評精神的印象。

我們要做的,首先是要適當地控製自己的情緒。要知道,鬧情緒、發脾氣根本無助於解決任何問題。反而隻能激怒對方,加劇矛盾的升級。

你應先仔細傾聽,讓別人發表意見、把話說完,切不可立即作出回應,更不要拒絕或爭論。否則,沒有溝通的基礎和依據,隻會出現誤解,增加彼此溝通的障礙。隻有先多聽聽,聽了以後才有可能進行良好的溝通。

聽完後,仔細考慮對方的意見,用心找出彼此的共同點,因為一旦擁有共同語言,雙方就容易溝通了。分歧縮小了,才能達成共識,化幹戈為玉帛。如果事實證明是你錯了,那你可就難堪了。

當然,如果是別人錯了,你也不必嘲笑指責,這樣會傷害其自尊心,隻能導致人際關係更為緊張。待事情過後,一般而言他也會感覺到自己的錯誤。

其實,無論結果誰對誰錯,都應對對方真誠地心存感謝。因為關心,所以才會產生意見。如此則說明互相有著共同的興趣愛好,有著共同的追求。這樣的話,與其與對方持對立的立場,倒不如把對方看作是能給自己帶來幫助的人。或許在磨合的過程中互相還會成為朋友。

無論說話做事,我們都應從容以對。如果時間允許,為什麼不給雙方多一些時間昵?不要急於行動,適當地停下來,將事情再多想想,更仔細地考慮一下。有時爭論的氣氛特別緊張時,不妨找個借口讓大家輕鬆一下,分散大家的注意力,給雙方多一些時間思考。

英國前首相撒切爾夫人的手法是“把一種麵臨爭辯的事情暫且擱下”。你不要小看這拖延的措施,它可以產生一種意想不到的功效,那就是讓雙方都有機會去反省自己的錯誤。絕大多數人在問題未能解決前,都會自己花點時間來想一想的。如果錯誤確屬自己,那麼下一次就要有所糾正;如果錯誤在於對方,對方自然也會作出適當的改正或讓步。

掌握了以上這些技巧,我們一般就不會隨便地與別人發生無謂的爭論了,自然,便也不會放任自己白白地流失別人的好感和善意了。

語言打動人心,贏得顧客上門

英國心理學家歐弗斯托說:“想要說服一個人的時候,開頭就讓他不反對,是實在要緊不過的事。要使人不反對,先令人不反感。”

一開始就讓對方說“是”,能使他忘掉你們爭執的焦點,願意去做你建議他做的事。當你跟別人交談的時候,千萬不要以討論不同的意見作為開始。而是要以雙方同意的事作為開始。奧佛斯屈教授在他的《影響人類的行為》一書中說:“當一個人說‘不’時,他所有的人格尊嚴都已經行動起來,要求把‘不’堅持到底。事後他也許會覺得這個‘不’說錯了,但是他必須考慮到寶貴的自尊心而堅持說下去。因此,使對方采取肯定的態度,是一件特別重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