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誰都想試探愛情(1)(1 / 3)

越沒自信,越會無所不用其極地試探愛情。《哥林多前書》裏有句話:“不要試探主。”值得情人們參考。愛情試劑,總有很大的反作用力。

他曾說他愛我

愛是真實存在過,隻是承諾褪了顏色。

她失戀了三年,到目前還形容枯槁,還在舔舐傷口,而且越舔洞越大,朋友們連勸都不想勸她了。

她也很不滿意自己現在的樣子,卻更討厭前男友愛情事業兩得意的樣子——她總用各種管道去打聽前男友消息。他在她不斷打擾下,已經怕她怕得要命,甚至還說,他認識她是因他瞎了眼睛。可是她還是不放棄關心。

她曾是傑出美容師,曾賺了好些錢,所以失戀加上失業三年,生活上還過得去,可是家裏的人都為她擔心,再這樣一蹶不振,年輕的她既沒前途也沒青春了。

“他怎麼可以那樣,他曾經說他要一輩子愛我,他騙我!”對她來說,我是個陌生的傾訴對象,可是說起舊情,她還是難掩激動。

“他沒騙你,”我說,“當時他確實愛你,在他說愛你的那一刻。”

對舊情過度執著,執著成一種病態、不肯放手的人,往往是因為心中一直回蕩著一句話:情人當時的承諾。最偏激的,都有一種“全盤否定”的看法,說自己難以咽下這口氣的原因,是因為他最討厭對方騙自己,當初他用盡心力追我,原來都是假的、有目的的,所以我怎能讓他好過?

如果對於過去的戀情不要采全盤否定說,我們多少會覺得欣慰一點:當時的愛是真的,隻是人變了——他變了,我也變了;他要的和我要的不同,愛情也就不如預期中美好;愛是真實存在過,隻是承諾褪了顏色……

他曾說他愛我。他也確實愛過我,隻是無以為繼。這樣想,過去的戀情還有正麵效益,也許沒有結果,至少也有一些不能被歲月改變的流金閃爍。

分手時誰要聽真話

不再愛了,是所有理由中最真實的理由。

二十歲的書晴是個美少女,和男友認識以來一直吵吵鬧鬧,本覺得自己是在屈就這個男生,老早想分手,鬧了好些日子,本來都以哀求姿態懇求的男友,忽然心平氣和的同意分手了。沒過多久,她想起前男友,買了宵夜到男友住處等他,偏偏在巷口看見男友帶了長腿妹妹回家。

傷心欲絕的她在寒風中守到天明,又因感冒,病了一整個禮拜。

她越想越氣的是男友分手時不說真話,還裝作一份哀慟欲絕的樣子,對她說:“我是因為太愛你,才願意和你分手。”

沒想到動人的話隻是幌子。實話是:我已經另結新歡,所以放你走。

類似的mail我已收過很多,有的分手謊言比較奸詐:比如有位中年男子,曾在車子擦撞事件中與人鬥毆,在警局留下了不良紀錄,當妻子想申請移民時,他以“為了讓你好辦移民,所以我們先假離婚吧”為由離婚,妻子移民後才發現新歡入了家門,而她沒拿到贍養費就成了前妻。

分手時,人們習於要求理由,被動說再見的人,尤其渴望一個讓他可以相信的理由。不過,人在沮喪憤怒和自憐之中,其實什麼都不會相信。

求去的人,必有離開的原因,隻是基於最後的慈悲,也都不肯說出真正的理由。

對我來說,如果結局已經注定,我寧願聽漂亮一點的理由,彼此留點好印象。

“我愛上比你漂亮的女人”肯定比“因為太愛你才和你分手”更傷人;“因為你不行”一定比“因為你不懂體貼”後座力大。

別在他被迫說出你的缺點後,還癡癡的說:“我可以改呀,那不是理由。”

請相信,不再愛了,是所有理由中最真實的理由。

試探愛情

不要試探愛情;愛情試劑,總有很大的反作用力。

在充滿不確定的年代,人們總愛搜尋一些確定的東西,於是,有了許多愛情試劑。

口頭上的分手、離婚,是最尋常的愛情試劑,試試看對方反應如何,試試看自己在對方心中重要嗎?這已是讓渴求安全感的有情人無法消受的愛情試劑,而現代的情人往往玩得更猛,還有如下招數試探愛情:

查大哥大通聯賬單、跟蹤(已婚者就是捉奸)、鬧自殺。

這會有反效果,而其他方法效果其實更差。

在銀行當協理的俊良,因為發現交往一個月的女友來查他電話通聯賬單,憤而與女友了斷。女友說,她隻是想證明自己是不是俊良唯一的女人;在美國受教育的俊良說,你完全傷害到我的隱私權,我忍無可忍。

大學女生安妮上法文課時,在補習班附近發現一直在追她的安迪鬼鬼祟祟的身影,她很氣安迪跟蹤她,他卻說,他是想來保護她的安全,看看有沒有無聊男子跟她搭訕。不正大、不光明的行為,使安妮把他想象成猥瑣小人,拒絕和他交往。

茉莉和她男友的感情隻能以“相欠債”來形容。她隻要覺得他不關心她,就會鬧自殺,看平日吊兒郎當的他驚惶趕來的樣子,讓茉莉覺得他好愛她。但第十次這樣做時,她得到的答案是:“我不是國父,不想看到第十一次革命的成功。這次你自求多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