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變革與製度調整(8)(1 / 2)

●安全、服務、質量等事故的責任者,尚未達到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技能等級普考或調考不合格,補考又不合格者或連續兩次考試不合格者;

●因工作失誤造成企業名譽、物質或其他員工損失,尚未達到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其他構成記過或處罰的行為事件,經程序認定的。

解決績效區分的問題,根本的方法是使企業具有一個好的氛圍和習慣,但這不是短時間內可以做到的,也不是任何組織都可以做到的。現實中可行的方法有兩個。一是靠過程控製,即對績效卡應用中兩個關鍵環節進行控製:嚴格執行KPI評價會議製度、加強對KPI質量的控製;對履職考評中的綜合考評加以控製,對采用關鍵事件加分的環節進行適當的引導和監控。二是用技術手段控製考評結果,即加強對管理軟件中的評價結果分析,對每個有考評權的人所作出的考評結果進行統計,用其方差的離散程度判斷其考評的客觀性,然後在軟件中增加後台功能,加以判斷。如果判定其考評的非客觀性達到一定程度,則軟件自動限製其打分的權限,同時提醒上級主管或主管職能部門關注這個主管。通過以上兩種措施,可以規避使用強製分布這種具有明顯的負麵作用的方法。

績效考評結果的應用原則

績效考評結果能否作為決策依據,是否得到有效應用,是績效管理能否持續深入開展下去、取得實效的關鍵。根據績效考評結果的信度與效度,可逐次將績效結果應用於改進與培訓、薪酬分配、崗位調整等方麵。

績效考評結果信度與效度判斷

信度和效度分別反映了績效考評結果的可靠性和正確性。正確應用績效考評結果,首先要進行信度和效度的評定,根據評定結果進行分類操作。信度是指績效管理應保證收集到的員工能力、工作結果、工作行為與態度等信息的穩定性與一致性,強調不同考評者之間對同一個人或一組人考評的一致性。效度是指績效結果有效地反映其實際情況的程度,強調內容效度。信度和效度是保證績效考評結果科學應用的必要條件。具體如表7—11所示。

表7—11績效考評結果信度與效度的判斷標準

方式

信度與效度一般(1分)

較高(2分)

很高(3分)

問卷調查

50%以上的員工認為績效考評結果不足以反映真實績效情況。

50%~80%的員工認為績效考評結果基本反映真實績效情況。

80%以上的員工認為績效考評結果基本反映真實績效情況。

與直接評議

結果對比

50%以上的員工的績效考評成績與直接考評結果相背離。

50%~70%的員工的績效考評成績基本與直接考評結果相對應。

70%以上的員工的績效考評成績基本與直接考評結果相對應。

員工績效

申訴數量

30%以上的部門有員工進行績效申訴。

10%以上的部門有員工進行績效申訴。

基本沒有員工進行績效申訴。

離散度(方

差)分析

50%以上的部門員工的績效成績趨同,方差較小,沒有實現績效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