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興趣,是1981年在安徽滁縣調查時攢下的問號。農戶人口變,承包地就跟著變,留塊機動田,要不了幾年也用完了。似乎是無解的難題,隻好靠“大穩定、小調整”這類辯證法口號去對付。後來在江西、浙江、廣西、雲南調查,問號依舊,也一直沒有好的答案。後來研究土地轉包,讓我懂得一條,上文給讀者講過的——使用權得不到厘清,轉讓權無從發育。可是要厘清戶際之間的土地使用權、經營權,又談何容易?
現在有了湄潭的這個機會,當然不會放過。此外調查研究也要講機緣巧合,遇到像李菁這樣對頭的人,掌握真實情況的成本比較低,判斷、觀點的交流也比較順暢。1987年按農研室試驗辦的部署,我們參與了貴州湄潭改革試驗區的立項論證,也幾度到湄潭實地調查。是年9月,國務院正式發文確立了湄潭為國家的土地製度改革試驗區。1988年春夏時節,我與劉守英又一起對湄潭試驗的來龍去脈做了係統調查,抱回北京一大堆資料寶貝,到1989年7月才完成《湄潭:一個傳統農區的土地製度變遷》。
2012年9月,湄潭紀念試驗區創辦25周年,守英與我應邀舊地重遊。就便回訪當年調查過的農家,在抄樂鄉歐陽兄弟的老屋,我們見到兩兄弟都健在,都用上了手機。他們講出來最開心的消息,是下一輩的年輕人中,落戶縣城、落戶遵義和貴陽的,大有人在。隻是李菁已去世,讓我們再也見不到這位當年在第一線推進改革的農工部長。他的在天之靈應該可以得到寬慰,因為“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一直堅持到了今天。這場堅持了四分之一世紀的改革試驗,終於可以讓世人看到湄潭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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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首創的“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是繼包產到戶之後,在農戶利用集體土地方麵又劃下的一道權利邊界。從製度改革或製度變遷的角度看,權利安排的變化影響深遠,涉及幾億農民利用土地的權利,哪怕就算隻多劃了一道線,也值得對來龍去脈加以探查。
包產到戶改革,改的就是原人民公社集體經濟的權利安排。公社體製根本不承認農戶獨立的耕作權、經營權,土地不但隻能歸集體所有,也隻能由集體共同耕作、共同經營,也就是“隊長敲鍾下地、大呼隆幹活、收成歸公分配”那一套。幾十年下來,優越性可以講得震天響,無奈解決不了普遍的溫飽,才逼出一個包產到戶。“權利”——我的定義是“社會許可的行為空間”——變化了,農戶有權包地耕作,幹多幹少再不一樣,行為的結果才大不一樣。
隻是最初的承包權很短期,因為是權宜之計,今年包了來年還讓不讓包,誰也不知道。後來效果好,產量勝過方向,底層要繼續不變,上層建築在實事求是、思想解放的背景下,也承諾政策長期不變。可是等到真要執行長期不變,又發現底層還有新問題:各家農戶總有生老病死、婚喪嫁娶,人口數目總隨時間而變,增人戶要增地,也要求減人戶減地,年年都在變,何來長期不變呢?
這個問題早就提出了,各地也找到多種臨時性的應對之道。唯有湄潭與眾不同,一是這個地方把這件事看得很重,不認為靠那些“小調整”就可以解決問題;二是湄潭提出來要試驗的辦法也比較徹底,就是幹脆斷了土地調整之念,農戶之間承包土地的權利邊界完全切幹淨,“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
當年我們是到了湄潭,才比較理解當地為何選此“下策”。簡單講,不是那裏的什麼人要故作驚人之舉,最主要原因,還是為當地的實際情況所迫。讓我們複習一下,1988年在湄潭調查時記下的情況:
——1987年,這個農業大縣戶均耕地5.78畝,人均1.34畝,分別比1979年下降了21.1%和7.6%。
——農業人口、勞力和戶數還在增加。1980~1987年間,農業人口年均增長0.73%,勞力年均增長4.2%,農戶年均增長2.5%。
——給定當地的農業技術水平,全縣15.4萬農業勞力,閑置了4萬個,剩餘勞力率為30%。
——本地多山丘,耕地本來就不平整,分包到戶為了平分肥力不等的地塊,各家承包的地塊平均多達10塊,很多田土麵積被用於修建田坎,全縣綜合的田坎係數(即田埂麵積占耕地總麵積之比)高達13.3%。
從現狀看趨勢,未來結局很清楚:如果繼續按農家人口的變動調整承包地,耕地更碎、人口壓力更大、田坎係數更高。還有一點,湄潭與沿海發達地區的農村不同,本地的工副業機會少,據1986年對488個樣本戶的調查,年人均淨收入399元,其中來自工、交、建、商的收入僅17.5元,占5.16%;平均用於非農勞動的工時僅占3.66%。
喜歡“陷阱”之說的,不難到這裏找到用武之地。反正農戶越來越多,耕地越來越少、越來越碎,工業和城市的拉力又不足,農民如何跳出貧困陷阱?當時唯一的希望,是農戶不但出力種地,而且改善耕地肥力,對土地生產力投資。可是觀察的結果也讓人失望:承包農戶普遍減少農家肥,對培養地力興趣不大;農機投資達到滿足戶均7~8畝耕作的要求之後,一般不再增加;耕地的複耕指數高達160%以上,專家說掠奪式耕作,預後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