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正是情竇初開的人生花季。史佳寧讀了很多文學作品,情感中多了幾分浪漫。在一次全校活動中,對另一班級的女同學產生了愛慕之情,衝動之下給她寫了一張條子,表示了自己的心願。這本是一個很正常的事情,如果對方不是出於惡意——按常理,這對於一個女孩子來說本是件值得欣慰的事情。然而那位女生竟然把條子交給了老師,也許她是為了表示自己的某種態度,一種決心。可老師又出於對學生的負責,當眾讀了條子的內容,造成了史佳寧險些自殺的慘劇。萬幸,史佳寧沒有死,給了我們挽救他的餘地,留下了對這個永無止境的關於“早戀”話題的再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