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兩年後(1 / 2)

李信再次關注玉景公司,純粹是偶然的事情,那天剛好有事路過,不過這已經是兩年後的事情了。

她特意看了看8號樓,現在已經基本完工,說明玉景公司已經解決了資金的問題。

現在樓市的萎靡已經過去,這一波寒潮已經熬了過去,這也是一件大好事。

雖然當時玉景公司的做法讓李信感到不悅,但經過時間的洗禮,李信已經成熟很多,也漸漸看懂了這個世界的運行規則。

不再為這麼一點小事而跟自己過不去,早已和自己和解,放下包袱才能更好前行。

其實玉景公司並沒有像李信所看到的那樣的完美,當時他們和四牛衝天公司之間達成協議,完全形勢所迫,才簽訂了這種不平等條約。

這是李國富深思熟慮後的結果,也是不得已的選擇,他必須保住公司的聲譽,才有可能迎來翻盤。

當8號樓成為爛尾樓的時候,方方麵麵的問題都出現了,這也是四牛衝天公司找他們的最好機會。

當然李國富也不是好惹的,他知道隻要自己能夠活著,總有一天也會找到機會,這也為他們兩家公司的合作埋下了禍根。

當時雙方合同的核心意義意思是四牛衝天公司出資1500萬幫助玉景公司完成8號樓,防止出現爛尾的危機,但玉景公司必須把剩餘的6層樓給四牛衝天公司。

玉景公司代為銷售,售房款還給給四牛衝天公司折抵本息。

在這期間,他們雙方相安無事,這隻不過是表象,當時的樓市並不是那麼的好,玉景公司的銷售也存在著一定的困難,可四牛衝天公司需要快速回籠資金,否則也會很危險。

他們私下達成協議,四牛衝天公司拿著玉景公司的空白合同,自己也對外銷售。

這樣一來就導致了一個很嚴重的後果,四牛衝天公司和玉景公司都在銷售房子,就出現了一房二賣的情況。

當業主從四牛衝天公司買到這些房子後,發現問題嚴重了!去辦理房產證的時候,根本就辦不了證。

由此又產生了一係列新的問題,在這兩年當中並沒有得到有效的化解,反而矛盾更加的尖銳。

這一消息,李信是從一個買了房的業主口中得知的。

李信隻能從法律的角度為這個業主進行分析,如何維權,但是她知道這對於玉景公司而言並不是什麼好事。

反複協商,還是無果而終!玉景公司和四牛衝天公司相互推卸責任,真正受害的還是這些買了房子的業主。

他們開始不斷的上訪,要求政府幫助他們解決問題。

這也是一種無奈的選擇,他們知道要通過法律途徑,維權難度非常的大,成本很高,不僅僅是訴訟費的,還有時間成本。

關鍵的問題,這些從四牛衝天公司買了房子的業主,在法律上並不能夠得到很好的保護。

不動產所有權是以不動產登記為準的,如果沒有辦理過戶,實際上還沒有取得這個房屋的產權。

這些買了房子的人實際上已經入住,後麵買房的人不依不饒,矛盾無法調和。

這個問題似乎又陷入了一個無法解開的困境。

玉景公司覺得四牛衝天公司,它是私自拿著空白合同去賣房,這個責任應當由四牛衝天公司自己來負責,他們理應去賠償那些買了房子的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