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四牛衝天公司卻不這麼認為,當初雙方是有協議的,這些房產雖然沒有辦理過戶,但已經是四牛衝天公司所有,他們有權去對外出售。
覺得玉景公司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他們必須配合這些業主辦理過戶登記。
當時四牛衝天公司對外出租房子的事情,他們也是知道,也是默認的,如果他們不是默認自己根本就無法對外出售房子。
現在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反正這個事情最後買單的似乎隻有那些出了真金白銀的業主。
在上訪無效的情況下,這些業主又開始向法院起訴。
法院立案之後,經過審理發現這個案子特別的複雜。
開了幾次庭之後,還是搞不清楚其中的來龍去脈,無法做出裁決,最後這個案子又一拖再拖。
對於這樣的事情,李信作為律師,她知道這裏麵的問題所在,但當事人卻並不清楚,他們的道理很簡單,我付了錢,這個房子就是我的。
法官的認識往往是比較機械,他們是按照國家現在的法律怎麼規定的就應當怎麼判。
他們也考慮到這一批案子的潛在風險,如果一旦做出裁決,可能會引起社會不穩定因素,這也就是他們反複斟酌,不敢下判決的一個顧慮。
中國人有中國人的智慧,當一個事情無法解決的時候,無限期的拖延似乎是成了一個不愛選擇。
因為沒有結果之前,大家都似乎還能夠保持客氣。
法院不想把這個矛盾直接影響自己,他們希望這幾方能夠和解,找出一條妥善處理的途徑。
隻要這些當事人怒氣得到平息,法院最後也不會有任何的風險存在。
這些法律問題的出現,讓洪波深陷其中,他不得不疲於應付,但是他的這種特殊的身份又讓他無法真正靜下心去為提供法律服務。
他現在真的有點後悔當自己的選擇。
他也沒有想到這個事情會搞得這麼的複雜,現在唯一想做的就是能夠早點擺脫玉景公司。
“李總!現在公司的這些法律問題比較複雜,我能力有限,估計沒辦法解決好。”洪波希望自己能夠退出。
李國富也不是傻子,知道自己花了錢就要得到相應的服務,洪波想這個時候退出,哪有這麼容易的事情。
“李總,你看這樣行不行?這幾年我為公司做的事情你也看到了,多多少少還是解決了一點問題,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洪波希望自己能夠獲得李國富的同情。
“這樣吧,公司現在麵臨的這些事情也需要律師來處理,你的能力,你的人品,我都非常的認同。”李國富還是堅持自己的觀點,希望洪波繼續擔任自己的法律顧問。
洪波現在已經到了,必須做出抉擇的時候。
如果要繼續為玉景公司服務,那他將失去四牛衝天公司的業務。
他不可能兩個兼顧,這兩個公司已經到了水火不容的敵我矛盾。
“李總,我跟你說實話吧,我真的沒辦法繼續為您服務了。”話說到這裏,李國富瞬間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