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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和塵見我把歪歪抱住了便回到房間。
我想歪歪很理解我話的意思,很氣憤吧,什麼也不說,不過身子在哆嗦,我覺得不對勁,便順著手腕找到他的手,發現他手裏有一把不鋒利的笑道,他正把小刀往自己另一隻手腕上壓,還出了一點血。
我便暴力製止。
冷靜了一下,我說都別鬧了,省得丟人,就當什麼都沒發生,大家都聚到房間裏,氣氛沉靜肅殺。
過了一會,大家見真的沒什麼事便各自散了,回去睡覺。
或許心軟注定一生道歉的命運,那之後我還得和人家道歉。
既然沒有鬧到說分手,自然不用談起和好之一說吧。
那天我去找歪歪,沒人應門,我便走出來,坐在他家樓下等,不一會,看見他以前的同學從樓道走出來,過了會,他也出來了,出去了,很久他回來,我走過去,他見到我,問你怎麼來了,我說等他很久了,一直在那邊坐著,還指了指。
他很生氣,說我監視他,我沒辯解,我們吵了架。
自始至終,他否認我所說的。
快要考試了,我們在教師裏不吵了,在那裏聊天,談到我還沒有他的照片,要他給一張,他給了我一張一寸照片,很小很年輕,黑白的,我有點感覺像日本人,不像本土人士,又談了幾句,他反悔了,把相片拿了回去,他說我們注定做不了夫妻,伴侶,我說起來倒是適合做他的情人,他說估計高考後就各奔東西了,以後如果見到,可以做一對情人。
我很鬱悶,快要瘋掉了,我把我所有的文具,包括鉛筆鋼筆,池子,都折斷了,和他在一起真他媽的折磨人。
我最終沒有他的照片,盡管我有這一界的畢業照片,但是那一張照片上,不光找不到我,也找不到他。
晚上我去大輝家,大輝叫我出去走走,說我和歪歪的事他沒法管,我去找了歪歪,沒說幾句他就說送我回來,快到大輝家樓下,我又送她回去,我們沒有說到什麼關鍵性問題,他還是那個風輕雲淡的態度,合則聚,不合則分,加上今後再見到我可以做一對情人。
他還說道他有個前男友有處理壓力很大,要我等他3年。
我去。
我表明了我的態度,盡管可能不現實,我也不會再戀愛了,短期內,至少我讀大學期間,或者說我考不上大學,我4年內不會談戀愛了。
與其讓我等,不如直接畫個句號吧,大學對我們來說幾乎是個有知數,隻有那些半吊子才是未知數,我向多半將在將來讓我麵對這個讓我很揪心的結局。
他走了,我佇立當場等了很久,不見他回來,後來大輝來了把我帶走了。
第二天,我心情延續昨天的壞到極點,誰有沒有找,自己跑到小吃部點了好多菜,我喝酒了。
見到誰和誰喝,還有不認識的,這個老板是從夏哥手裏接手這個小吃部的,我們也認識,我偶爾來買酒。
對我還不錯。
見到我狀態不對,就勸我不要喝了。